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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3学法减分 12123学法减分题库完整版

交管12123学法减分是什么?

交管12123学法减分是可以通过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线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线下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去减免记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三日内累计满三十分钟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1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一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

12123学法减分的操作流程。

1、想要在12123学法减分中将扣分减掉的话,需要手机安装12123,然后通过注册以后点击进入页面。

2、进入页面以后看到更多,在点击进入业务中心,然后找到学习教育业务,再找到学法减分。

3、然后进入申请页面提交申请,在这个时候需要知道如果有记分才可以申请,如果没有记分是无法进入申请的,会提示驾驶证记分0分,无需参加。

4、等待几分钟以后进行,本人实人认证,在进入网上学习,每天三日内累计学习30分钟,并通过审核以后就可以在7日内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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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3学法减分一次能减多少

1、12123学法减分一次可以减1分。

学法减分具体包括:

(1)学法减分是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一个周期内最高可减6分;

(2)机动车驾驶人通过“学法减分”模块,参加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减免6分;

(3)申请“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没有不能申请“学法减分”的情形。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学习满30分钟之后,申请人可以选择立即考试或者继续学习。选择继续学习的,也只算作一次考试机会。一轮学习考试结束之后,申请人才能再进行下一轮的学习和考试,不能一次性累积学习时间来换取考试次数。

2、法律依据:《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 第二十三条

(一)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二)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

(三)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一次减免1分。

12123学法减分是怎么回事?

12123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驾驶证的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学习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以下是学法减分的相关资料:1、学法减分的考试规则:考试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0题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累计3题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学习后参加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2、学法减分的减免规则: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一次减免1分;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一次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一次减免1分。

交管12123学法减分怎么用

交管12123学法减分用法如下:

1、 在学习和答题期间,将会进行人脸识别,如果不通过表示,此次“学法减分”会作废;

2、 学法减分只能去减去已经处理过的违章;

3、 实习期驾驶证,连续两个驾驶周期扣12分的,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有肇事逃逸酒驾等,涉牌涉证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有违法未处理行为的,都暂时不能参加“学法减分”。

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12123怎么学法减分

12123学法减分的步骤如下:

1、打开“交管12123”APP【学法减分】模块,进入学法减分申请页面;

2、选择【网上学习】,点击【申请】按钮,阅读业务须知;

3、查看提交界面信息,若手机号码有误的,可跳转至修改手机号码界面进行修改,若无误,点击【提交】;

4、已完成受理的,驾驶人用户点击【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习界面;

5、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前往学习】按钮,阅读学习须知后需进行实人认证;

6、学习视频和文档;

7、学时学满之后,进入该学习记录提交页面,点击【提交学习】按钮提交;

8、学习完成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申请考试;

9、已完成学习的,驾驶人用户点击【学法减分】按钮,点击【前往考试】,进入系统答题;

10、所有题目答完考试合格后,进入【实名认证】,认证通过,符合条件的减1分。

【法律依据】

《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 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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