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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_会计法规定的不相容职务

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是什么?

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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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_会计法规定的不相容职务


一般而言,这种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原则大致有如下几点,分别是:

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审核这项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保管某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

保管某财产物资和清查该财产物资的职务要分离。

记录明细账、日记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不相容岗位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所以它要求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不相容的岗位的特点: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

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包括哪些

不相容职务是指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将不相容职务实行分离,也就是说两人或两个人以上的人或部门分别管理,无意识犯同样错误机会的可能性很小,有意识的合伙舞弊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不相容职务分离核心是“内部牵制”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分离内容具体包括授权和执行的职务要分离、执行和审核和职务要分离,执行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保管和记录职务要分离。

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是什么?

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如下:

1、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2、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制原始凭证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3、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工作。

4、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财会部门的出纳员、保管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5、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使用这些财产物资的职务要分离。

6、执行某项经济业务与监督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与审计、会计主管与财务总监不能兼任。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容: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在界定职权范围的基础上,通过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也就是通过不相容职务分工,对系统的运作予以制约和监督。其中界定职权范围是指通过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制定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严谨的工作人员守则等方式。

将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加以明文确定。而不相容职务分工则是指根据内部牵制的原则,不能由一人兼管的几项职务必须进行合理分工,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人员分别予以担任。

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基本原则为,各职能部门相对独立;禁止一人包办经济业务;账钱物分管。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内容主要有

1、经济业务处理过程的分工

其要点,经济业务的授权及其执行必须分工;经济业务的执行及其审核必须分工;经济业务的执行及其记录必须分工;经济业务的记录及其审核必须分工。

2、财物记录与保管的分工

其要点,财产物资的记录与保管必须分工;财产物资的保管与核对必须分工;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记录必须分工;总分类账与日记账的记录必须分工。

什么是不相容职务分离

不相容岗位分离

所谓不相容岗位职务,是指如由一个人办理,即能弄虚作假,又能掩饰错弊的两项或几项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要求一项经济业务不能由一个人从头到尾办理。而应将其中不相容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来承担。

一般而言,企业中以下职务应以分离:

1. 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与执行职务;

2. 经济业务的执行与记录职务;

3. 经济业务记录与财产保管职务;

4. 经济业务记录,财产保管与稽核职务;

5. 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记录职务;

6. 对原发性风险峰进行程序性控制的职务。

1什么是不相容职务?需要进行分离的不相容职务有哪些?2简述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对策

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

概括而言,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①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⑥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⑦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会计师规避法律诉讼:

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

扩展资料:

日常业务中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1)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职务与审计职务分离;

(3)支票保管职务与印章保管职务分离;

(4)支票审核职务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

(5)银行印鉴保管职务、企业财务章保管职务、人名章保管职务分离,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参考资料来源: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记忆口诀

一、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述

即经业务的授权者和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站要分离,物资财产的保管者和使用者与记录者要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

单位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要考虑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与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不相容岗位是指设置的岗位不能交叉,不能重叠,不能由一个人担任。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等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按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必须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无论各行各业,从总体上看,不相容职务主要分为五种:

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会计记录职务、财产保管职务、稽核检查职务。

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内部控制在形式上表现为一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彼此联结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是内部控制有效性保障的首要措施和手段。科学界定和设置职务岗位,明确不相容职务岗位相分离,将有效保证经营管理合法、资产安全、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实现发展目标。管理层和决策层,在积极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的过程中,如果能够把这种现代管理理念和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那么,制定的发展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二、目前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的现状

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着许多漏洞和不足,总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内部牵制的理念许多企业受企业规模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管理方面的视野和境界相对较弱,对于如何建立一个合理的权责分配体系和内部牵制制度的认识不成熟,有的甚至不了解不相容职务的相关概念,许多企业管理人员更多的是凭借经验工作,信任谁就让谁干,没有考虑到对员工进行监督和限制,更没有考虑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管理。

(二)不相容职务设置不完善部分企业能够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不相容职务,但设置的不规范、不完善。不相容职务一般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有的企业会计岗位设置不当,业务交叉太多,会计人员过多。有的企业不相容职务设置缺乏系统性,不能覆盖各类资产和各种业务事项,管理效应也层层弱化。

(三)授权批准控制程序存在漏洞。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授权批准控制,应该明确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办理业务的权限范围和相关的审批程序、责任等。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授权批准制度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对审核批准的控制上,就是要求企业的各个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复核和审查相关经济事项或经济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当前,我国的很多企业都存在着授权批准控制不健全的现象,例如:授权批准带有较大的随意性、授权批准的程序不够完善等,这些都可能引发严重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乏力现阶段,国内很多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由于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层不够重视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得不到应有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控制作用。例如:有些企业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或者是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表面上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并没有在生产经营中落到实处。另外,很多企业的管理层把精力都放在了产品更新换代或者开拓市场上,将企业的内部控制搁置起来,只是在企业经营出现重大问题的时候,才想起实施内部控制。

要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的原因

要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的原因: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

不相容职务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财会[2001]41号)的要求,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的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

(3)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不相容职务:

一般情况下,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概括而言,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①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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