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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韶关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全文

随军家属如果转业家属可以跟着安排单位吗

可以。随调家属的报到通知一般与转业干部通知同时发出,凭师(旅)以上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或报到通知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组织、工资、养老、医疗保险等关系转递手续,然后到接收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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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离队结算手续后,应先持部队出具的介绍信到安置地委组织部门转接组织关系后,再到安置地管理服务部门报到。

扩展资料:

转业相关事宜:

确定转业对象:确定转业对象一般在每年的1-2月进行(深化国防和改革期间可能略有推后)。各单位依据《现役军官法》,根据上级下达的转业和本单位实际,确定转业干部摸底对象,并逐级审核上报至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审批。

确定安置地点:确定转业后,可根据《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看自己可以到哪些省市安置,并充分考虑个人和家庭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安置地点。

选择安置方式:根据政策规定,转业复员干部有分配、自主择业和复员3种安置方式。符合自主择业条件的转业干部可选择自主择业或分配;军龄不满自主择业年限的转业干部,可选择分配;退出现役不符合转业安置条件或本人坚持要求复员的,作复员安排。

填报随调随迁:转业干部家属可根据情况随调或随迁。随调是指干部确定转业后,不在部队驻地安置,其配偶可随同转业干部到安置地安置。

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随调配偶及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安置地有关部门应为随调家属安排工作并办理调动手续。随迁是指转业干部配偶的户口及其他关系如医保、社保等,可随转业干部本人迁移至安置地。

参考资料来源:

军官转业家属随调安置有以下几种可能:

1、家属随军前户口在部队驻地,在地方有正式的工作单位(有正规的档案),随你转业回你原籍,地方可以给安置;但你若转业留在驻地,家属是不给安置的;

2、家属随军前户口不在驻地。

在地方有正式工作,随军后部队驻地随调安置,你转业后回你原籍,地方给重新安置。

在地方没有正式工作的,08年之前随军后,部队驻地安排工作的,你转业回原籍,家属可安置工作;08年之后随军的,驻地没给安置工作,挂靠了单位(办了档案,没上班),有的地方给安置,有的地方不给安置,这种情况,一定要给家属在挂靠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部队的一补两保”不行),这样安置的可能性较大,否则,不给安置。

3、随军后没有档案的,不给安排工作。

以上这些的前提是和你转业同年安置,家属的档案和你的档案一起移交地方,否则也不给安置。

家属可以跟着安排到位。

1、家属随军前户口在部队驻地,在地方有正式的工作单位(有正规的档案),随你转业回你原籍,地方可以给安置;但你若转业留在驻地,家属是不给安置的;

2、家属随军前户口不在驻地。在地方有正式工作,随军后部队驻地随调安置,你转业后回你原籍,地方给重新安置。

你说的这个基本不可能,就算给你安排,那也不会因为你是专业家属的原因。

看你自己的运作了,没有硬性规定。

没有关系根本不可能。

一般关系基本不可能。

现在都是看关系的。祝你好运!

随军家属安置办法

法律分析: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军委以国发〔2013〕42号批转人力资源保障部、总参谋部、总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该《办法》共19条,自2013年10月8日起施行。以往有关随军家属优待安置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法律依据:《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和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战斗力建设与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配偶。

第三条 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建设作出了奉献,其就业安置享受和的优待。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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