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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途中在景区乱涂乱画,违反了法律没有?

三人结伴到某景区游玩,途中景色宜人,走了大约1小时后,三人感到有点累,于是来到景区内的一个小茶室休息

三个人走了一个小时 说明对景区不太了解 应加大宣传力度 可多建些公共休息设施 并在设施旁树些广告 景区内只有茶室 可以添些其他的项目 如住宿 饮食之类 还可推出些特色景区服务 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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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五分是我的了。

旅游途中在景区乱涂乱画违反了法律没有?什么法律?

在旅游区乱写乱画是一种破坏行为,应受到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违反了《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违反了环境保!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条例的决定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六号)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条例的决定》已于2012年5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6月13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条例的决定

(2012年2月16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5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条例的议案,决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损毁、擅自移动界标界碑和标志标牌的,由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处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乱搭、乱牵、乱挂、乱晒等影响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拒不改正的,由执法局依法处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放养的家禽家畜、宠物,由执法局依法处理。”

两名驴友闯入景区未开放区域失踪,这种行为该被罚款吗?

要被罚款,未开放区域没有安全保护措施,进去比较危险,若没有证明是不能够进去的,应该受到处罚。

这种行为应该被罚,因为景区未开放肯定是有理由的,里面肯定十分的危险,救他们就会损失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该被罚款。

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是应当被罚款,实际上景区已经放置牌子是未开放区的话,就说明里头没有工作人员,还是比较危险的,所以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

我觉得应该罚款,景区没有开放可能是还在施工,两名驴友闯入会发生危险,也可以警告其他的驴友,我觉得可以罚。

应该,因为他们是明知未开放区域而闯入的,违反了相关条列,所以该被罚款。

不该。因为没有法律法规规定进入未开放区会罚款,所以该行为不应该被罚款,但是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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