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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年限)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是多少?

一、25%基本税率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年限)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年限)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政策依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

《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条

三、适用15%税率

1.高新技术企业。国 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条

3.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自2021年1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9号)条、第五条

4.注册在海南自 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自2020年1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注册在海南自 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 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 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条、第四条

5.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条

6.(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自2020年1月1起,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国 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国 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 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 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四条、第十条

2.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怎么申报企业所得税

法律主观: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或者科学发明在新领域中的发展,或者在原有领域中革新似的运作。一、认定条件有哪些呢?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2016年3月联合发布了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a.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b.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c.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二、申请成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我国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即,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企业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低于100万元(含100万)的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单位价值高于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人所得税优惠。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允许个人递延至取得分红或转让股权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哪些

哪些企业可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

(二)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 (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 对企业主要产品 (服务)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 (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 (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 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 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ON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何时能够享受所得税优惠?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条的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认定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吸收合并,是否影响优惠享受?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 [2016] 32号) 第十七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 (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备案吗?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期满,通过重新认定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吗?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玉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条规“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定: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高新技术企业可能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哪些?

(1)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前年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前年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 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 (2018] 76号) 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境外所得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 47号) 条规“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定: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 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

【享受主体】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内容】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3.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是百分之十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也就是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从25%减少到15%。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一、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1、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二、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在本文中我已经做出了介绍。高新企业是高新技术的支撑,为科学技术的发展贡献出十分多的努力。为此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费也做出了合理的调整,目的是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发展壮大,为和创造更多的价值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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