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幼保健院的介绍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系海南省卫生厅直属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省级非营利性医疗保健机构,承担着海南省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培训、妇幼卫生信息、科研、教学等公共卫生职能和任务。是海南省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妇幼保健国际合作项目的省级技术指导单位;是海南省首家三级妇幼保健院。是北京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医学院协作医院,海南医学院教学医院。是海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海南省产前筛查技术指导中心,海南省生殖健康中心。
海南妇儿中心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电话
海南核酸检测医院有哪些
海南核酸检测医院名单(地址+联系电话)
1、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海南省儿童医院)
所在区县: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
联系电话:0898-36698931
医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西侧体育场对面
2、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海南省妇幼保健院)
所在区县: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
联系电话:0898-36790603
医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75号
3、海南省人民医院
所在区县: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
联系电话:0898-963399
医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
4、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所在区县: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联系电话:0898-66528029
医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31号
5、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
所在区县: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
联系电话:0898-37330053
医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江林路80号
6、琼海市人民医院
所在区县:海南省琼海市
联系电话:13876169817
医院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33号
7、三亚市人民医院
所在区县: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
联系电话:0898-88021159
医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558号
8、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所在区县: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
联系电话:13700439120
医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1154号
9、万宁市人民医院
所在区县:海南省万宁市
联系电话:18789169266
医院地址:海南省万宁市环市三东路1号
10、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68号
电话/客服电话:0898-66809130
11、琼海市中医院
地址:琼海市中医院跃华路院区
电话:24小时咨询热线(13976955660)
12、澄迈县人民医院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177号
电话:0898-67607396
13、琼中县人民医院
地址:琼中县虎卫路1号
电话:0898-86226634
14、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5号
电话:0898- 36651301
15、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医院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 海口市解放东路15号
服务热线:0898-65222333/65222666/66111120/66110087
16、海南省肿瘤医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西四街6号
24小时咨询热线:0898-96398 0898-36379999
17、海南省中医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北路47号
电话:0898-66222705(院办)
18、海口市人民医院
地址: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43号
电话:66189659(医疗咨询)66189689(医院咨询)
19、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宗伯里横34号
咨询、挂号热线:65808527(总院);65888538(分院)
急诊热线:65881001 健康体检热线:65898314
20、海口市中医院
医院地址:文明中路113号/金盘路45号
医院电话:36608123
21、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
医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秀路3号
医院电话:0898-68603990
22、乐东县人民医院
医院地址:海南省乐东县光明路94号
医院电话:0898-85523214
法律分析:筛查对象:20-64岁有性生活史的现代妇儿“两癌”筛查免费。现代妇儿承担了2020年海口市女性“宫颈癌”筛查任务,费用全免,除国家要求检查的“宫颈癌”筛查项目,医院还特别赠送一次妇科阴道彩超。免费宫颈癌筛查项目:妇科检查(内外生殖器检查)、白带常规、HPV检测、乳腺手诊、妇科阴道B超(医院赠送项目),如宫颈检查结果可疑/异常的可免费检查TCT、阴道镜、病例活检等。体检地点:海口市琼州大道18-1号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三楼妇科门诊及二楼超声科
法律依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
(十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2009年开设中央电视台健康频道,中央和地方媒体均应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十四)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从2009年开始开展以下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
好。
1、工作环境好。海南省妇女儿童医院(龙昆南路)的护士有独立的办公室,有空调等基本设施,同事之间融洽,领导和睦。
2、福利待遇好。海南省妇女儿童医院(龙昆南路)的护士工资在5000元,每个节假日都有单独的礼品,每月的饭补为300元,还有旅游卡,海南省妇女儿童医院(龙昆南路)的护士的待遇好。
2020海南省“妇幼双百”(妇产科、儿科)人才引进公告【40人】
为加快发展我省妇幼健康事业,解决基层妇幼健康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10号)要求,我省决定开展2020年“妇幼双百”人才引进工作。
一、招聘岗位
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儿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共40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13年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不超过40岁。
(二)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妇幼健康服务事业;
2.具有比较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书面同意,不存在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发布在省卫生健康委、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和国内相关人力资源招聘网站。
(二)接受报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发布公告15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0年9月30日。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进展。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到9月30日
2.报名所需材料(文字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2020年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5)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荣誉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3.报名方式:通过快递、电子邮件等形式,递交至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人力资源部。
(1)快递地址: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人力资源部(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89号汇隆广场三单元六楼,邮编:570206);联系人:邬瑞霖;联系电话:0898-36689161。
(2)现场报名地址: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人力资源部(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89号汇隆广场三单元六楼)。
(3)电子邮箱地址:。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未被聘用者材料不予退还。
(2)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省卫生健康委指导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考。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考试前7个工作日内在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成绩在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兼部分公共科目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原则上为笔试结束2天内(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以医学人文为主,共两道题,现场抽签后作答。
每期招考工作(自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根据岗位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操作技能等情况考察。考察地点安排在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儿科、妇产科,考察期满由考察单位作出鉴定意见,提交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
(六)录用与公示
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
1.2014年(含)以后毕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由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与其签订规培合同3年。
2.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或2013年(含)以前毕业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由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到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
四、培养管理
(一)人员培养
1.2014年(含)以后毕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由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安排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3年。
2.统筹安排到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的,定期到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进修培训,累计时间1年。
(二)人事管理
1.所有招聘人员执行本项目服务期为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期),与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建立劳动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到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
2.招聘人员到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累计时间为5年,到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进修培训累计时间为1年。
3.服务期内,志愿留用在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人员,可由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在现有编制内优先解决,市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已满编的,由市县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市县事业编制总量无法调剂解决但确需引进人才的,可报省编办批准后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予以解决,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录用手续。
4.执行项目服务期满的人员,同等条件下择优聘用在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或自主择业)。具体聘用条件另行规定。
5.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培训期满时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退还已发放的规范化培训补助费用。
(三)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同等待遇,包含基本工资、生活补助、五险一金等。
2.聘用人员工作期间,“五险一金”、档案工资由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奖金及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所服务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发放,要求不低于当地综合医院同级别医生的平均水平。
3.在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进修培训期间,与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员工同工同酬,相关工作待遇由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发放。
4.符合我省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省委、省政府规定的住房补贴等待遇。
5.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当向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退还已发放的规范化培训补助费用,并支付前述培训费用50%的违约金。少于规定服务期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人员,工作补贴不再发放,并按每少服务1年向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返还1/6的规范化培训补助费用和支付前述费用5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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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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