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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16字方针(人民警察十六字方针心得体会)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纪必严违法必究是谁提出的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纪必严违法必究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针对当时我国“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邓小平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

如何理解新老16字方针的内涵和深层意义

内同和深层意义上的改动

内容上:老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层意义上:老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是从引导国家进入依靠法律制度实现管理秩序的规范而言的。“有法必依”强调的是对法的依循,侧重于对执法过程的要求。“违法必究”强调的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

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目的是通过立法筑牢制度和权力笼子,不仅仅有法可依,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严格执法”既突出了执法遵循,又强化了对法的实施。“公正司法”不仅体现了执法必严,也强调执法的公正性,更能体现执法为民,与秉公执法这一法治精神的统一,满足法治服务于公正的价值要义。“全民守法”不仅体现的是平等,还明确了全民作为守法的主体。

如何理解新老16字方针的内涵和深层意义

内同和深层意义上的改动

内容上:老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层意义上:老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是从引导国家进入依靠法律制度实现管理秩序的规范而言的。“有法必依”强调的是对法的依循,侧重于对执法过程的要求。“违法必究”强调的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

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目的是通过立法筑牢制度和权力笼子,不仅仅有法可依,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严格执法”既突出了执法遵循,又强化了对法的实施。“公正司法”不仅体现了执法必严,也强调执法的公正性,更能体现执法为民,与秉公执法这一法治精神的统一,满足法治服务于公正的价值要义。“全民守法”不仅体现的是平等,还明确了全民作为守法的主体。

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 何时提出

提出会议:党的十八大。

2014年10月,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说明时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新十六字方针,提高质量是核心;“发挥作用”是提高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提高质量的落脚点;“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

扩展资料:

新十六字方针还增加了控制总量的要求。近十年,党员发展呈快速发展趋势,全国党员总数已超过8500万,每年增加200多万,增幅为3%左右。有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发展党员质量不高,一些不够党员标准的人,甚至存在一些较严重问题的人进入党内的现象,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这意味着在党员发展的总量控制上,发展比例有所降低,更加注重质量,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要优中选优。新十六字方针新增加了“发挥作用”。这意味着要阻止把一些不犯什么错误,但也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发展入党,要求党员必须发挥新锋模范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新十六字方针

人民网-习近平“16字方针” 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甄小英:发展党员工作“新十六字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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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持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带领13亿中国人民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征程。

新老十六字方针的比较:

1、老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是从引导国家进入依靠法律制度实现管理秩序的规范而言的。“有法必依”强调的是对法的依循,侧重于对执法过程的要求。“违法必究”强调的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

2、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目的是通过立法筑牢制度和权力笼子,不仅仅有法可依,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严格执法”既突出了执法遵循,又强化了对法的实施。

“公正司法”不仅体现了执法必严,也强调执法的公正性,更能体现执法为民,与秉公执法这一法治精神的统一,满足法治服务与公正的价值要义。“全民守法”不仅体现的是平等,还明确了全民作为守法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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