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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情教育 庆阳市教育局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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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儿升学# 导语】根据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小择校、升学设计一定能够为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机会。但幼升小又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小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下面是 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甘肃庆阳西峰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流程及划片范围,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特此公告:

总体要求

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西峰城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流动人口子女“两为主”接受义务教育。

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龄招生、免试招生、划片招生,规范招生,促进城区各小学优质均衡发展。

(二)相对就近。按照片区范围、招生计划实施招生,确保常住人口子女按片区入学,流动人口子女相对就近入学。

(三)阳光公开。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布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入学时提供的各类证件,加大招生政策宣传,确保招生公平。

招生对象

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以户口本登记出生时间为准);残疾儿童可推迟一年入学。

城区16所小学(含团结小学育才路分校)以及城郊6所小学拟招129个教学班。

招生指标

(一)城区16所小学

东方红小学:8个

庆化学校:6个

市实验小学:5个

团结小学:8个

团结小学育才路分校:6个

向阳小学:12个

南街小学:10个

新建小学:12个

回民小学:4个

北街实验学校:8个

黄官寨实验学校:10个

地庄小学:2个

刘岭小学:12个

周岭小学:6个

后官寨小学:4个

西街实验学校:4个

(二)城郊6所小学

司官寨小学:2个

王岭小学:2个

八里庙小学:2个

北门小学:2个

郭堡小学:2个

下庄小学:2个

印证资料

(一)常住人口子女提供监护人及本人户口本、监护人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西峰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预防接种证明。

(二)非西峰户籍流动人口子女与西峰非城区户籍流动人口子女,提供监护人及本人原籍户口本、《西峰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预防接种证明。

招生程序

(一)根据片区范围填报入学志愿(8月8日-8月16日)

拟入学常住人口子女监护人关注《陇东报》《西峰网》下载《西峰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根据招生片区范围填报一个志愿;流动人口子女监护人下载《西峰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为现住址片区内学校,城区16所小学和6所城郊小学均可以填报为一志愿学校。填报第二志愿的学校有12所:北街实验学校、黄官寨实验学校、西街实验学校、周岭小学、后官寨小学、司官寨小学、下庄小学、王岭小学、北门小学、郭堡小学、刘岭小学、八里庙小学。填报调剂派位志愿的学校有:西街实验学校、司官寨小学、王岭小学、北门小学、郭堡小学、八里庙小学、刘岭小学、下庄小学或乡镇小学。不具备下载《入学申请表》条件的拟入学人员,到附近小学门卫处领取。

(二)学校自主分段分批招生入学(8月8日-26日)

1.常住人口子女入学招生(8月8日-9日)

常住人口子女监护人按要求提供印证资料,由所报小学审查、登记。对符合条件人员,按照如下先后顺序分批登记:(1)户口、住址均在片区内的;(2)户籍在片区内的;(3)房产证在片区内的;(4)购房合同在片区内的(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招生学校公布空缺学位(8月14日)

根据城区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空缺学位,由招生学校在8月14日公布各自学校空缺学位数,根据各校空缺学位数,流动人口子女再次确认志愿填报。

3.流动人口子女招生预登记(8月15日-16日)

拟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印证资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招生学校编号收取印证资料原件,并进行招生预登记。常住人口招满计划的学校,不再接收流动人口子女招生入学。按照招生时间节点,继续对片区内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收取招生印证资料并进行预登记,使片区内流动人口子女进入二志愿入学或调剂派位入学程序。

4.流动人口子女派位入学(8月19日-20日)

流动人口子女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第二志愿入学或调剂派位志愿入学。第二志愿学校接受入学招生时,仍然坚持在监护人与就学人员在同一户口簿的前提下,按公安户籍部门暂住备案登记时间长短,确定派位招生顺序,空缺学位招满为止。流动人口子女未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的,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入学申请表》中的调剂派位志愿派位入学。

5.公布流动人口子女招生入学名单(8月21日)

根据流动人口子女招生花名册,由招生学校短信通知录取学生,并张榜公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名单。第一、第二志愿都未被录取的,由调剂派位志愿学校短信通知,并张榜公示调剂派位招生名单。

6.调剂派位入学注册登记(8月22日)

调剂派位拟入学学生根据短信通知,及学校张榜公示结果,到相应学校进行注册登记。符合流动人口城区入学条件、不接受二志愿或调剂派位结果的流动人口子女建议回原籍就读,并到二志愿学校或调剂派位学校领取印证资料原件。被录取的流动人口子女开学报到后在就读学校领取印证资料原件。未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流动人口子女不予录取,在提交志愿学校领取印证资料。

(三)其他入学情况

烈军属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依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政联〔2012〕84号)文件,执行教育优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依据《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庆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庆应急人事〔2019〕39号)文件,执行教育优待;疫情期间援助武汉医务人员子女入学,依据《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庆办字〔2020〕49号)文件,执行教育优待;本校教师子女可视为本校片区内常住人口入学。庆阳市激励关爱援助武汉医务人员若干措施>庆阳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

(四)按审核花名册发放通知书(8月23日)

各招生小学根据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备案花名册向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统一报到注册完成学籍建档(8月25日-9月15日)

各招生小学依据录取通知书、招生花名册,8月26日组织新生报到注册、正常开学。

招生划片范围

东方红小学:东大街以南,南大街以东,国税局巷及延伸段以北,九龙路以西。

实验小学:东大街延伸段以南,九龙路以东,育才东路以北,建材巷及延伸段以西。(地庄村和黄官寨村除外)

庆化学校:安化西路以南,岐黄大道以西,庆化大道以东,石油西路以北。

团结小学:西大街以南,长庆大道以东,南大街以西,老西环路、永平路以北。

团结小学育才路分校:国税局巷以南,董志塬大道以东,育才路以北,九龙路以西。

向阳小学:北大街以东,东大街及延伸段以北,解放东路及延伸段以南,北京大道以西。

北街实验学校:古象西路以南,凤凰路以北,北大街以西,庆化大道以东;张三巷以东,北城巷以北,交校巷以西,凤凰路以南;北大街以东,解放东路及延伸段以北。

黄官寨实验学校:育才东路以南,陇东大道以东,安化东路延伸段以北;黄官寨村。

新建小学:解放西路以南,老西环路以东,西大街以北,北大街以西;庆化大道以东,解放西路以北,北大街以西,凤凰路以南(除北街实验学校门前张三巷以东,北城巷以北,交校巷以西,凤凰路以南片区)。

回民小学:庆化大道以东,兰州路以北,长庆大道以西,西大街以南;庆化大道以东,西大街以北,解放西路以南,老西环路以西。

南街小学:老西环路、永平路、国税局巷西延伸段以南,董志塬大道以西,兰州路以北,长庆大道以东;育才东路以南,董志塬大道以东,兰州路以北,九龙路以西;兰州路以南,岐黄大道以东,安化东路以北,陇东大道以西。

周岭小学:安化东路以南,岐黄大道以东,北京大道以西,石油东路以北;周岭村。

郭堡小学:北京大道以东,安化东路以南,石油东路延伸段以北;郭堡村。

北门小学:石油路以南,北门村。

西街实验学校:(原王岭初中,庆化大道以西200米)庆化大道以西,凤凰路延伸段以南,兰州路延伸段以北。

后官寨小学:兰州路以南,岐黄大道以西,安化路以北;后官寨村。

司官寨小学:庆化大道以西,安化路延伸段以南;司官寨村。

刘岭小学:凤凰路延伸段以北,庆化大道以西;古象西路以北,北大街以西等片区;刘岭村。

下庄小学:古象东路以北,北京大道延伸段以东;下庄村。

地庄小学:建材巷及延伸段以东,育才东路以北,仁杰路以西;地庄村。

八里庙小学:仁杰路以东,八里庙村。

王岭小学:王岭村。

庆阳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全覆盖

社会保障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和收入分配的“平衡器”,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庆阳市人社局按照统筹城乡、普惠于民的原则,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继续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促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常态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化、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精细化、医疗保险惠民化、工伤保险规范化和基金管理制度化,一张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保障网正在全面形成。

扩面征缴——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覆盖面大小是反映社会保障制度可及性和有效性的首要指标。以往,我市社会保险覆盖主要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效益较好的本地企业职工为主,多数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游离在 社保 体系之外。为了使社会保险全面覆盖所有城乡群群众,市人社局从创新制度、扫除盲点入手,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通过强化政策宣传、核实基数、加强监察、清欠追缴等多种措施,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参保面,密织起一张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网”。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填补了这一群体参保的空白,有效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截止12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人数达到139207人、141490人、50564人、86562人,增长率分别为15.83%、9.56%、92.98%、57.2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2859人、8270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3.32万人,参保率达到97.37%,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财政投入——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社保工作兼顾总体一致性和群体特殊性,突出的是政府保障功能和兜底责任,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切实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伤有所保、育有所补。庆阳市结合市情实际,大力推进“保障亲民工程”,着力落实各项社保政策和待遇标准。今年继续提高城镇职工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上升到1797元,“五七工、家属工”月平均养老金达到787.93元,确保了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速度不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照每月增加5元的标准,从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780元。医疗保险实现了“四个提高”,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去年260元提高到300元,比省上要求高出20元;参保职工大病报销比例提高了5%;城镇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0%以上;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建立起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伤残津贴按人均工资水平计算,每月增加到1450元左右,保持了伤残待遇调整水平不低于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功能,健全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机制,失业保险金补助标准达到774元/月,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适时扩大了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政策宣传——群众参保氛围浓厚

要提高社会保险政策群众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宣传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庆阳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在门户网站开设了《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等专栏,及时更新发布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法规和最新动态,并向《中国劳动保障报》、《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陇东报》、庆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送社会保险相关新闻信息400多条。开设手机短信宣传平台,发布信息30万条,把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使社会保险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借助春风行动、法制宣传月等活动,设立集中宣传点,现场开展咨询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解答与他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保政策知识。印制宣传资料,向市民免费发放《养老失业政策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社会保障卡政策解答》等宣传手册及彩页50余万份。深入推进“四进四送”活动(“四进”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四送”即送政策、送保障、送信息、送服务),为群众详细解释社保待遇与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的关系,努力消除了群众对缴纳社会保险认识上的顾虑,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创新措施——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建好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办事,是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庆阳市人社局本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社保大厅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精简办事程序,从机制上理顺权力运行和业务办理流程,实现“批管分离”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真正做到了进入无条件、审批无阻力、程序无障碍、结果无否决、服务零距离。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直接结算工作,在经过网络连接、接口开发及“三项目录”比对等工作后,现在进行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已有37家,结算人数3196人次,报销费用达到1848万元。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及时采集整理应纳入大病报销范围对象的信息数据,并移交给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庆阳分公司,目前已开展城镇居民大病理赔606人次253万元。在建成社保卡一卡通管理系统的基础上,5月份成立了社保卡管理中心,开始社保卡信息采集、制作、发卡等业务,社保卡的应用将使群众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透明的社会保障服务。首次向市直城镇职工邮寄发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真正给广大参保职工一笔“放心帐”。目前已邮寄出记录单25000余份,占市直参保职工31267人的80%,剩余部分将在年底前全部寄出,真正体现了人社部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为进一步探索创新我市社会保险服务措施、提高医疗保险精细化管理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强化监管——社保基金惠及全民

社会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的主要来源,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社会保险事业的“生命钱”。庆阳市人社局狠抓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努力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庆阳市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庆阳市社保基金监督实施细则》和《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活动,有效形成了基金风险控制和长效机制。加大《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开展理想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促进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畅通社会监管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增强社会监督实效,及时预防和查处冒领、骗取社保基金现象,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规范、收支平衡。

庆阳市2020年下半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甘肃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庆阳市的中国公民。

2.驻庆阳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我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用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六)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七)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相应教师资格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市申请人相同。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11月12日。

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3.认定机构:申请人网报时,务必选对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认定机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庆阳市教育局;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局;驻庆阳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或单位驻地县(区)教育局申请认定相应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点:请全部选择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局。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实事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2月4日,非工作日除外。(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和安排以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为准,请申请人及时查阅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或咨询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免错过现场确认时间。)

2.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2)相关户籍材料: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③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④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出示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⑤驻庆阳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到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医院自选,体检表见附件。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并有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和院方的公章。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4)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②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三)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咨询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1.各县(区)教育局受理教师资格认定业务联系方式:

西峰区教育局:0934-8662170

镇原县教育局:0934-7163993

宁 县教育局:0934-6622919

正宁县教育局:13034192296

合水县政务服务中心D区16号窗口:0934-5651203

华池县教育局:0934-5925619

环 县教育局:0934-5951177

庆城县教育局:0934-3205556

2.庆阳市教育局:0934-8680263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庆阳市教育局

2020年9月30日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下半年甘肃庆阳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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