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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官网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的介绍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8月成立,是青岛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1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属于中央驻青单位,隶属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管理,履行省级国家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权限,机构级别正厅级。青岛市国税局设14个内设机构,5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单位,下辖14个基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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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流程

法律主观:

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 纳税人识别号 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

法律客观: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青岛为什么没有税务局

青岛市并不是没有税务局,而是税务机构的名称有所变化。在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进行了合并重组,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这个机构负责青岛市内的税务工作。因此,青岛市的税务机构虽然名称有所变化,但其职能和工作内容并没有受到影响。

此外,有可能是因为传统上青岛市的税务机构名称并非“税务局”,而是“税务所”,这也可能导致部分人对于青岛市是否有税务机构存在误解。需要明确的是,税务机构的名称并不影响其职能和工作内容。

总之,青岛市是有税务机构的,其名称为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负责青岛市内的税务工作。

青岛是属于山东省的一个城市,税务局是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行政机构,他们负责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工作。在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里面,这个机构一般都有分支机构,包括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和县级税务局等。但是,在某些较小的城市中,可能因为税收贡献较小,政府部门较为精简,因此没有设立税务局。并不是每个城市都有国家税务总局的分支机构,这很正常。

青岛税务局电话0532-83891261,也可以拨打0532-12366,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6号。

2018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青岛国税网上申报流程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指南

项目名称:

小规模(非定期定额户)纳税人企业纳税申报

业务简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纳税申报是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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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三)《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由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四)《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由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五)有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报送税控收款机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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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步骤:

(一)上门申报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持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印章齐全的纳税申报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岗办理纳税申报,综合管理岗工作人员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系统,审核无误后盖章,确认申报完成。

(二)实行客户端网上申报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通过远程计算机将电子申报数据传输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通过申报控制软件对数据进行接收,自动校验审核后返回纳税人相关申报正确与否信息,纳税人区别不同信息,按照相关提示进行修改调整和重新申报,直至申报成功。

(三)实行代理申报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具有代理申报资格的社会中介税务代理机构申报。

(四)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企业还可以在规定的申报期内,选择网页方式网上申报及电话申报。(见具体相关操作指南)。

其他提示与告知事项:

(一)若遇到申报期最后天是法定休假日,申报期可以顺延一天;如果在申报期限内有连续3个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实际天数顺延.若有临时变化,税务部门会以公告形式提前告知;

(二)实行网上申报或电话申报的纳税人,如果有应纳税款,应注意与扣款银行确认银行扣款是否成功;

(三)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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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办理时限:

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企业以一个季度为一期纳税,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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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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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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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方式:

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2366

青岛国税局互联网站

青岛高新区国税局电话

办税咨询电话:0532-66966630。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532-66965862

涉税咨询、举报投诉电话:0532-12366。

办公地址:青岛市高新区静园路8号。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内设办公室、信息中心、纳税服务处、税源管理一处等处室。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部分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参考资料来源:

山东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操作指南

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缴费操作

(一)注册登录1.注册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网站首页左上方“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页面。或者直接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

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右上角“登录”图标。 进入注册页面后,点击“注册”,按系统提示分别进行验证登记信息、实名认证和设置密码,完成注册。

小贴士:注册需要税务部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本人操作,注册后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授权他人操作。

2.登录

注册完成后,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操作人员手机号(或身份证号、操作员代码)、登录密码、拖动验证滑块后,点击“登录”按钮,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3.密码找回

如果忘记密码,在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按系统提示分别进行验证登记信息、实名认证和设置密码即可,也可以联系当地税务机关重置密码。

(二)社保费申报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完成应缴费额后,在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和缴费。具体操作如下:

1查询申报信息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社保费缴纳”图标,进入社保费缴纳模块。 在社保费缴纳模块,点击左侧“单位社保费申报”菜单。进入后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出待申报信息:

小贴士:可以按社保经办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和征集通知流水号条件查询,也可以不选择条件,直接查询全部待申报数据。

2.确认申报

查询出待申报信息后,勾选需要申报的数据(一次只能选择一个征集通知流水号数据),点击“申报”按钮,确认完成该缴费数据的申报。 (三)费款缴纳

在“社保费缴纳”模块,选择左侧“社保费缴纳”菜单,进入后点击“缴费”按钮,列示出应缴费险种和缴费方式。 小贴士:“社保费缴纳”模块提供作废申报记录功能,单位如果认为申报险种或金额有误,可以通过作废功能作废申报信息后,由人社、医保部门重新核定险种和应缴费额,重新申报。若单位没有在电子税务局确认申报,发现申报险种或金额有误的,直接通过人社、医保部门作废,电子税务局会自动撤销该笔记录。请在征集有效期内完成缴费,超期无法缴费,需到人社、医保部门重新申报。

税务部门提供了三方协议缴费、联行缴费、银行端凭证缴款、微信缴费和支付宝缴费5种方式。如下图所示: 1.三方协议缴费

已签订过三方协议的单位,点击“三方协议缴费”按钮,进入三方协议缴费页面,确认缴费即可。

2.联行缴费

(1)确认。使用联行缴费方式的,点击“联行缴费”,在核对网页上的缴款信息之后,再点击页面下方“确认缴税”。 (2)选择缴费银行。确认后,进入选择银行的页面,可以选择银行卡缴费,也可选择企业网银缴费。选择要缴费的银行,进入该银行的网银系统,完成缴费即可。

下图以银行卡支付方式为例。 3.银行端凭证缴款

点击“银行端凭证缴款”,对弹出的缴费险种、金额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持纸质凭证前往银行缴费。 小贴士:打印出“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如发现出现错误,需要到办税服务厅窗口或社保大厅税务征收窗口作废。

4.微信缴费

点击“微信缴费”,系统会自动弹出对应的缴费金额及付款二维码,使用微信扫描即可进行缴费。

5.支付宝缴费

点击“支付宝缴费”,会自动弹出缴费金额及付款二维码,使用支付宝扫描即可进行缴费。

小贴士:支付宝缴费限额为10万,微信缴费限额为8万,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时,使用的银行卡支付限额要大于应缴费金额,方可缴费成功。网银缴费限额需咨询银行,三方协议缴费和银行端凭证缴费没有限额。

(四)缴费记录查询

单位缴纳社保费后,可以自行查询缴费情况。在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缴纳”模块中,点击左侧“社保费缴纳记录”菜单,可以直接查询所有缴费记录,也可以根据缴款日期进行筛选查询。 (五)完税证明打印

单位缴纳社保费后,可以自行打印完税证明。在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缴纳”模块中,点击左侧“社保费缴纳完税证打印”菜单,进入“社保费缴纳完税证打印”模块。选择相应的打印条件后,便可打印出所需的税收完税证明。

小贴士:1打印完税证明前需要安装电子签章,请在电子税务局首页上角“下载”专区的“办税应用工具”模块下载税务UKEY电子签章客户端和税务UKEY数字驱动。2若系统提示“请按照电子签章客户端升级提示升级到最近版本”,需要重新下载“税务UKEY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成功后即可打印。 1.首次开具

在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类型中选择“首次开具”,填写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点击“查询”按钮,选择需要打印的信息,点击“打印”。 小贴士:也可按“是否收入退还书”“社保号”“开具日期起、止”等条件进行筛选查询。

2.证明补打

在“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类型”中选择“补打”,填写开具日期起和开具日期止,点击“查询”按钮,选择需要打印的信息,再点击“打印”即可。 小贴士:也可根据首次开具的完税凭证上标注的票证号码进行查询并打印。

(六)系统配置1.系统运行环境

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

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9.0及以上版本。

2.浏览器设置受信任的站点

默认情况下,系统会自动将其所在网址设置为可信任站点,以便执行对本地资源的访问。如需手工添加,请参考设置信用站点的步骤:

(1)打开IE浏览器,依次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弹出Internet选项对话框。 (2)点击“安全->受信任的站点->站点”,弹出可信站点对话框。

(3)在输入框输入您要访问的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点击“添加”,将该站点加入到受信站点,点击“关闭”关闭该对话框。返回Internet对话框。 (4)受信任的站点的自定义级别设置

将安全设置下面内容中ActiveX控件设置为“启用”,点击“确定”。 二、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费操作

(一)客户端安装1.客户端下载

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的首页,进入“资料下载”模块,点击“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下载。

2.客户端安装

(1)下载完毕后,运行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安装程序,点击“立即安装”。

(2)安装完毕后,点击“立即启动”将开始运行软件。

(3)首次运行软件时,系统会提示选择所在地区,山东省内各地市(除青岛市外)选择“山东省”即可,青岛市需选择“青岛市”。

小贴士:客户端软件系统安装完成后,会在电脑桌面生成图标,点击图标可运行客户端。

(二)注册登录1.注册

首次运行客户端需要先注册,填写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下一步”按钮。

按系统提示输入初始密码后,点击“确定”,按提示修改密码后,完成注册。

小贴士:首次使用需输入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税务系统中的社保或医保单位编号后六位),系统将引导用户修改初始密码,如果忘记密码,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重置。

2.登录

运行客户端系统,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申报密码,完成登录。首次登录后,系统会提醒确认参保登记信息,确认无误,点击“确认”按钮后开始使用。

小贴士:客户端具有管理多家单位的功能,可点击主界面右上角“单位管理”,进行添加或切换。切换用人单位功能适用于管理户数较多的代理、托管机构,可通过使用“查询”功能在已添加列表里进行精确查找,也可在各用人单位后填写备注,以便管理。 (三)社保费申报1.申报应缴费信息

单位在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完成应缴费额后,在客户端首页点击左上方“社保费申报”菜单,系统会自动带出当前社保费待申报缴费信息。 按照征集通知流水号,选择需要申报的单据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

提交申报后,系统会提示对本次申报的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立即提交”。 系统在15秒后会自动展示本次申报结果,可查看已经完成申报的信息。也可直接点击“立即获取”进行查看。

2.申报结果查询

点击“社保费申报”菜单下的“申报记录”,可以查看申报的信息和申报状态。 小贴士:“申报记录”模块提供作废申报记录功能,单位如果认为申报险种或金额有误,可以通过作废功能作废申报信息,向人社、医保部门重新核定险种和应缴费额,重新申报。

(四)费款缴纳

在客户端界面,点击左侧“费款缴纳”菜单下的“缴费”模块,勾选需要缴纳的数据,点击“立即缴费”。

点击“立即缴款”后,系统会提示核对险种和金额。

险种和金额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会提示输入“申报密码”,再次确定后进行缴费。

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提供“三方协议缴费”和“银行端凭证缴费”两种方式。

1.三方协议缴费

若已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协议,可选择“三方协议缴费”,将在签约账户扣款。

2.银行端凭证缴费

若未签订三方协议,可选择“银行端凭证缴费”方式。按系统提示点击“确认缴费”后,会跳转到缴费页面。提供银行柜台缴费和网银缴费两种具体缴费方式。

(1)银行柜台缴费。在缴费页面,点击左上角打印机图标,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持纸质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银行柜台缴费即可。

(2)网银缴费。在缴费页面,点击上方“缴费”按钮。

系统将跳转至在线网页,确认网页上的缴款信息无误后,点击下方“确认缴税”。

点击选择银行后,系统会提示选择银行卡类型,选好后点击 “确认支付”。

按照提示完成支付后,系统会自动返回银行选择页面,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点击“支付成功”或“重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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