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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五类水指标划分,水质标准是什么?

地表水五类水指标划分水质标准是什么

一类水质:主要适用于源头水,自然保护区;二类水质: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三类水质: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四类水质: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五类水质: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地表水五类水指标划分,水质标准是什么?地表水五类水指标划分,水质标准是什么?


水质标准是、部门或地区规定的各种用水或排放水在物理、化学、生物学性质方面所应达到的要求。它是在水质基准基础上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法令,是判断水质是否适用的尺度,是水质规划的目标和水质管理的技术基础,对于不同用途的水质,有不同的要求,从而根据自然环境、技术条件、经济水平、损益分析,制定出不同的水质标准。

地表水五类水指标

一类水质: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二类水质: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三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四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五类水质: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超过五类水质标准的水体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

饮用水质检测多少为正常?

饮用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之一,其安全和卫生质量非常重要。从全国层面来考虑,的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主要是 GB5749-2006标准中的要求,该标准将饮用水的水质分为6个等级,分别是:

一类水: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原水水质,要求比较严格;

二类水、三类水:适用于不同用途的饮用水(例如生活饮用、餐饮加工等),更广泛使用;

四类水、五类水、六类水:不适宜作为生活饮用水,适用于工业、农业等各种用途。

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家庭饮用水来说,主要需要关注二类水、三类水的标准要求。其中,二类水的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CODMn)等指标更严苛,三类水则相对较低。

以二类水为例,其主要水质指标和标准范围如下:

pH值:6.5-8.5

浑浊度:<= 1 NTU

总硬度(以CaCO3 计):<= 450 mg/L

氨氮(作为N计):<= 0.15 mg/L

氟化物(以F计):<= 1.0 mg/L

总铜:<= 2.0 mg/L

总锌:<= 5.0 mg/L

总铅:<= 0.01 mg/L

总镉:<= 0.005 mg/L

总汞:<= 0.001 mg/L

总砷:<= 0.05 mg/L

六价铬:<= 0.05 mg/L

总菌落数:<= 1000 cfu/mL

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

以上是二类饮用水的主要水质指标和标准范围,凡是在这个范围内的饮用水,可以认为是符合正常标准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情况下各地水质存在异,且水质可能会受到季节、气候、污染源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了保障安全,建议定期监测家庭饮用水的水质情况。

我们平时喝的水tdc值通常要小于等于1000毫克每升,这里的tds是指水里面的各种固体物质的质量。

Tds主要是用来检测纯净水,蒸馏水以及过滤器里面的净化水等等。如果用tds检测,大于了1000毫克每升,那么是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通常情况下,我们日常饮用的水要降低在300以内,直接饮用水要降低在50以内。

自来水标准正常值是多少?

自来水标准正常值是根据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该标准将水质指标分为一类和二类两类。

一类为生活饮用水的保障,包括重金属、放射性物质、PH值、悬浮物、色度、有机物、臭和味等 10 项指标;

二类为生活饮用水的优质,包括总大肠菌群、氟化物、盐、硫酸盐、钠离子等 11 项指标。

以下是一部分指标的正常值范围:

1. PH 值:6.5-8.5

2. 悬浮物:≤0.1mg/L

3. 色度:≤15度

4. 氯化物:≤250mg/L

5. 总硬度:≤450mg/L

6. 氟化物:≤1.0mg/L

7. 总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需要注意的是,自来水的水质可能会受到不同地区、不同时段和水源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了解当地自来水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定期的水质检测来了解水质的安全性。

自来水水质要求:自来水水质标准

自来水水质要求

1、水质要求

(1)应水质良好、便于卫生防护,地下水源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要求,地表水源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要求,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的要求。

(2)当水源水质不符合上述要求时,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水质监测

水源地水质监测要求每个季度的第1个月,地表水水源地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规定的29个项目进行监测分析;地下水水源地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规定的39个项目进行监测分析。其它月份,按照规定的必测项目和增加项目进行监测分析。

(1)地表水水源监测要点

必测项目包括:水温、PH 值、悬浮物、总硬度、总氮、总磷、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盐氮、亚盐氮、挥发酚、、氟化物、总汞、总砷、镉、铅、铜、粪大肠菌群等;增加项目由各地根据水源地水质状况,对全分析监测中出现超标的项目以及其它对人体危害较大的项目进行监测分析;若水体中挥发酚、总、总砷、六价铬、总汞等主要污染物连续三年未检出,附近又无污染源,可将监测采样频次减为每年一次,在枯水期进行。一旦检出后,仍应按原规定执行。

(2)地下水水源监测要点

必测项目包括:PH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氨氮、盐氮、亚盐氮、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总砷、总汞、六价铬、铅、铁、锰、大肠菌群;对水源性地方病流行地区应另增测碘等项目;农村地下水,可选测有机氯、有机磷农及凯氏氮等项目,有机污染严重区域可选择苯系物、烃类、挥发性有机碳和可溶性有机碳等项目。

三类水质的要求是什么标准?

1. I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或者经过简单处理后可以直接供人饮用的地表水。其主要要求如下:

pH值在6.5~8.5范围内;

浑浊度小于1NTU;

氯化物离子含量小于250mg/L;

总硬度不超过300mg/L;

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规定。

2. II类水质:适用于工农业、城市生活及其他一般需求中的供水。其主要要求如下:

pH值在6.0~8.5范围内;

浑浊度小于3NTU;

氯化物离子含量小于350mg/L;

总硬度不超过500mg/L;

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规定。

3. III类水质:适用于灌溉、生态环境、风景区及渔业等需要。其主要要求如下:

pH值在6.0~9.0范围内;

浑浊度小于5NTU;

氯化物离子含量小于600mg/L;

总硬度不超过1000mg/L;

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规定。

三类水质的要求是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鱼虾类产卵、回游越冬、水产养殖、珍稀水生生物栖息、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及旅游区。

具体来说,三类水质标准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这类水体的水质受轻度污染,但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后,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相关的详细信息。

三类水质标注指标有:色(度)≤15,无嗅和味,浑浊度≤3,无肉眼可见物等。三类水质标准要求适用于源头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鱼虾类产卵、回游越冬、水产养殖、珍稀水生生物栖息、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及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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