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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基本不等式公式_数学基本不等式公式消元法

初中数学基本不等式公式

在初中的数学学习中,基本不等式是必不可少的一员,我为您整理了一些有关基本不等式的内容,大家来跟着我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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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不等式

a2+b2≧2ab(a,b∈R)

ab≦(a2+b2)/2(a,b∈R)

a+b≧2√ab(a,b∈R﹢)

ab≦【(a+b)/2】2(a,b∈R﹢)

不等式概念

1、不等式是用不等号表示不等关系的式子,叫做不等式。

2、不等式的解集是对于一个含有未知数的不等式,任何一个适合这个不等式的未知数的值,都叫做这个不等式的解。

3、对于一个含有未知数的不等式,它的所有解的叫做这个不等式的解的,简称这个不等式的解集。

4、求不等式的解集的过程,叫做解不等式。

不等式性质

1、不等式两边都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数或同一个整式,不等号的方向不变。

2、不等式两边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正数,不等号的方向不变。

3、不等式两边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负数,不等号的方向改变。

以上是我整理的初中数学的不等式方面的知识,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不等式的基本公式高中数学

不等式的基本公式:

a^2+b^2 ≥ 2ab。

√(ab)≤(a+b)/2 ≤(a^2+b^2)/2。

a^2+b^2+c^2≥(a+b+c)^2/3≥ab+bc+ac。

a+b+c≥3×三次根号abc。

均值不等式,又名平均值不等式、平均不等式,是数学中的一个重要公式。公式内容为Hn≤Gn≤An≤Qn,即调和平均数不超过几何平均数,几何平均数不超过算术平均数,算术平均数不超过平方平均数。

通常不等式中的数是实数,字母也代表实数,不等式的一般形式为F(x,y,……,z)≤G(x,y,……,z )(其中不等号也可以为 中某一个),两边的解析式的公共定义域称为不等式的定义域,不等式既可以表达一个命题,也可以表示一个问题。

一般地,用纯粹的大于号“>”、小于号“<”表示大小关系的式子,叫作不等式。用“≠”表示不等关系的式子也是不等式。

其中,两边的解析式的公共定义域称为不等式的定义域。

整式不等式:

整式不等式两边都是整式(即未知数不在分母上)。

一元一次不等式:含有一个未知数(即一元),并且未知数的次数是1次(即一次)的不等式。如3-x>0

同理,二元一次不等式:含有两个未知数(即二元),并且未知数的次数是1次(即一次)的不等式。

不等式公式高中数学

高中阶段的不等式公式:

一、两个数的不等式公式

1、若a-b>0,则a>b(作)。

2、若a>b,则a±c>b±c。

3、若a+b>c,则a>b-c(移项)。

4、若a>b,则c>d(不等号同向相加成立,两个大的加起来,肯定比两个小的加起来大)。

5、若a>b>0,c>d>0则ac>bd(两个大正数相乘肯定比两个小正数的相乘大)。

6、若a>b>0,则an>bn(n∈N,n>1)。

二、基本不等式(也叫均值不等式)

思想:反应的是算术平均值(a+b)/2和几何平均值的大小关系,这里a,b都是非负数。

1、(a+b)/2≥ab(算术平均值不小于几何平均值)。

2、a2+b2≥2ab(由1两边平方变化而来)。

3、ab≤(a2+b2)/2≤(a+b)2 /2(由2扩展而来)。

三、不等式公式(a,b看成向量,“||”看成向量的模也适用)

思想:三角形两边之小于第三边,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

1、||a|-|b| |≤|a-b|≤|a|+|b|

2、||a|-|b| |≤|a+b|≤|a|+|b|

四、二次函数不等式

f(x)=ax2+bx +c(a≠0)

思想:函数图像是开口向上(a>0)或开口向下(a<0)的曲线,令函数值为0,解出f(x)的零点,符号看函数值处在纵坐标的正半轴还是负半轴。一般两个零点为。

假如为m,n(m

1、f(x)>o,即ax2+bx+c>o(a<0),解集为(-∞,m)(n,+∞)。(大于取两头)

2、f(x)

3、f(x)>o,即ax2+bx+c>o(a<0),解集为(m,n)。

4、f(x)o(a<0),解集为(-∞,m)(n,+∞)。

五、函数单调性的不等式

思想:函数值与自变量的变化量同增为增,同减为增,增减为减。

1、f(x)为增函数:在x1、x2都在定义域内,若x1>x2,则f(x1)>f(x2)。

2、f(x)为减函数:在x1、x2都在定义域内,若x1f(x2)。

3、若f(x)单调函数,在x1、x2都在定义域内(x1、x2均不为0),若存在零点,则不等式f(x1)×f(x2)

六、两个不同的函数表达式的不等式

1、若f(x)/g(x)>0,则f(x)×g(x)>0;若f(x)/g(x)<0,则f(x)×g(x)<0,反过来也成立。

2、若f(x)>0,g(x)>0,则g(x)+g(x)>0;若f(x)<0,g(x)<0,则g(x)+g(x)<0。

七、与导数有关的不等式

1、若f(x)在区间(a,b)内单调增,则导数f'(x)>0。

2、若f(x)在区间(a,b)内单调减,则导数f'(x)<0。

导数反应的函数值变化量与自变量的比的符号,与上述五所列公式的思想是一致的。作法,用“f(x1)-f(x2)”除以“x1-x2”,取极限就得出相同的结论。

数学不等式基本公式是什么?

基本不等式的公式是a的平方加上b的平方大于等于2ab

基本不等式√ab≦(a+b)/2、a^2+b^2≧2ab、b/a+a/b≧2。

用符号“>”“<”表示大小关系的式子,叫作不等式。用“≠”表示不等关系的式子也是不等式。

一般地,用纯粹的大于号“>”、小于号“<”表示大小关系的式子,叫作不等式。用“≠”表示不等关系的式子也是不等式。

不等式的性质有三条

条在不等式的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一个数不等号的方向不变。

第二条在不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一个正数不等号的方向不变

第三条在不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一个负数,不等号的方向要改变

高一数学不等式公式

学习需要讲究方法和技巧,更要学会对知识点进行归纳整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高一数学不等式公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一数学不等式公式

1、不等式的性质是证明不等式和解不等式的基础。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有:

(1) 对称性:a>bb

(2) 传递性:若a>b,b>c,则a>c;

(3) 可加性:a>ba+c>b+c;

(4) 可乘性:a>b,当c>0时,ac>bc;当c<0时,ac

不等式运算性质:

(1) 同向相加:若a>b,c>d,则a+c>b+d;

(2) 异向相减:,.

(3) 正数同向相乘:若a>b>0,c>d>0,则ac>bd。

(4) 乘方法则:若a>b>0,n∈N+,则;

(5) 开方法则:若a>b>0,n∈N+,则;

(6) 倒数法则:若ab>0,a>b,则。

2、基本不等式

定理:如果,那么(当且仅当a=b时取“=”号)

推论:如果,那么(当且仅当a=b时取“=”号)

算术平均数;几何平均数;

推广:若,则

当且仅当a=b时取“=”号;

3、不等式

|x|0)的解集为:{x|-a

|x|>a(a>0)的解集为:{x|x>a或x<-a}。

附:不等式证明知识概要

不等式的证明问题,由于题型多变、方法多样、技巧性强,加上无固定的规律可循,往往不是用一种方法就能解决的,它是多种方法的灵活运用,也是各种思想方法的集中体现,因此难度较大。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在于熟练掌握不等式的性质和一些基本不等式,灵活运用常用的证明方法。

一、要点精析

1.比较法比较法是证明不等式的基本、重要的方法之一,它是两个实数大小顺序和运算性质的直接应用,比较法可分为值比较法(简称为求法)和商值比较法(简称为求商法)。

(1)值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不等式的基本性质:“a-b≥0a≥b;a-b≤0a≤b”。其一般步骤为:①作:考察不等式左右两边构成的式,将其看作一个整体;②变形:把不等式两边的进行变形,或变形为一个常数,或变形为若干个因式的积,或变形为一个或几个平方的和等等,其中变形是求法的关键,配方和因式分解是经常使用的变形手段;③判断:根据已知条件与上述变形结果,判断不等式两边的正负号,肯定所求证不等式成立的结论。应用范围:当被证的不等式两端是多项式、分式或对数式时一般使用值比较法。

(2)商值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若a,b∈R+,a/b≥1a≥b;a/b≤1a≤b”。其一般步骤为:①作商:将左右两端作商;②变形:化简商式到简形式;③判断商与1的大小关系,就是判定商大于1或小于1。应用范围:当被证的不等式两端含有幂、指数式时,一般使用商值比较法。

2.综合法利用已知事实(已知条件、重要不等式或已证明的不等式)作为基础,借助不等式的性质和有关定理,经过逐步的逻辑推理,推出所要证明的不等式,其特点和思路是“由因导果”,从“已知”看“需知”,逐步推出“结论”。其逻辑关系为:AB1

B2 B3… BnB,即从已知A逐步推演不等式成立的必要条件从而得出结论B。

3.分析法分析法是指从需证的不等式出发,分析这个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条件,进而转化为判定那个条件是否具备,其特点和思路是“执果索因”,即从“未知”看“需知”,逐步靠拢“已知”。用分析法证明AB的逻辑关系为:BB1B1

B3 …

BnA,书写的模式是:为了证明命题B成立,只需证明命题B1为真,从而有…,这只需证明B2为真,从而又有…,……这只需证明A为真,而已知A为真,故B必为真。这种证题模式告诉我们,分析法证题是步步寻求上一步成立的充分条件。

4.反证法有些不等式的证明,从正面证不好说清楚,可以从正难则反的角度考虑,即要证明不等式A>B,先假设A≤B,由题设及其它性质,推出矛盾,从而肯定A>B。凡涉及到的证明不等式为否定命题、惟一性命题或含有“至多”、“至少”、“不存在”、“不可能”等词语时,可以考虑用反证法。

5.换元法换元法是对一些结构比较复杂,变量较多,变量之间的关系不甚明了的不等式可引入一个或多个变量进行代换,以便简化原有的结构或实现某种转化与变通,给证明带来新的启迪和方法。主要有两种换元形式。(1)三角代换法:多用于条件不等式的证明,当所给条件较复杂,一个变量不易用另一个变量表示,这时可考虑三角代换,将两个变量都有同一个参数表示。此法如果运用恰当,可沟通三角与代数的联系,将复杂的代数问题转化为三角问题根据具体问题,实施的三角代换方法有:①若x2+y2=1,可设x=cosθ,y=sinθ;②若x2+y2≤1,可设x=rcosθ,y=rsinθ(0≤r≤1);③对于含有的不等式,由于|x|≤1,可设x=cosθ;④若x+y+z=xyz,由tanA+tanB+tanC=tanAtan-BtanC知,可设x=taaA,y=tanB,z=tanC,其中A+B+C=π。(2)增量换元法:在对称式(任意交换两个字母,代数式不变)和给定字母顺序(如a>b>c等)的不等式,考虑用增量法进行换元,其目的是通过换元达到减元,使问题化难为易,化繁为简。如a+b=1,可以用a=1-t,b=t或a=1/2+t,b=1/2-t进行换元。

6.放缩法放缩法是要证明不等式A

二、难点突破

1.在用商值比较法证明不等式时,要注意分母的正、负号,以确定不等号的方向。

2.分析法与综合法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前者执果索因,利于思考,因为它方向明确,思路自然,易于掌握;后者是由因导果,宜于表述,因为它条理清晰,形式简洁,适合人们的思维习惯。但是,用分析法探求证明不等式,只是一种重要的探求方式,而不是一种好的书写形式,因为它叙述较繁,如果把“只需证明”等字眼不写,就成了错误。而用综合法书写的形式,它掩盖了分析、探索的过程。因而证明不等式时,分析法、综合法常常是不能分离的。如果使用综合法证明不等式,难以入手时常用分析法探索证题的途径,之后用综合法形式写出它的证明过程,以适应人们习惯的思维规律。还有的不等式证明难度较大,需一边分析,一边综合,实现两头往中间靠以达到证题的目的。这充分表明分析与综合之间互为前提、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辩证统一关系。分析的终点是综合的起点,综合的终点又成为进一步分析的起点。

3.分析法证明过程中的每一步不一定“步步可逆”,也没有必要要求“步步可逆”,因为这时仅需寻找充分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如果非要“步步可逆”,则限制了分析法解决问题的范围,使得分析法只能使用于证明等价命题了。用分析法证明问题时,一定要恰当地用好“要证”、“只需证”、“即证”、“也即证”等词语。

4.反证法证明不等式时,必须要将命题结论的反面的各种情形一一加以导出矛盾。

5.在三角换元中,由于已知条件的限制作用,可能对引入的角有一定的限制,应引起高度重视,否则可能会出现错误的结果。这是换元法的重点,也是难点,且要注意整体思想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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