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电脑手机 >

发票专用章新规定(个体怎么刻发票专用章)

专用发票盖什么章?

问题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哪几联要盖章?盖什么章?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简洁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乘客的凭证。

发票专用章新规定(个体怎么刻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新规定(个体怎么刻发票专用章)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3联,分别为:

1、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3、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1)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四、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第1、2联(即发票联和抵扣联)要盖章,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问题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盖什么章? 答: 根据第五条(第七款):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贰)规定,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

问题三:发票上应该盖什么章 从规定上来说是财务章和发票专用章两者皆可。从实际来说如果有发票专用章一般不用财务章,财务章是公司财务办理业务使贰的,主要是公司相关单据和银行相关业务使用,发票专用章功能就是仅供开具发票使用。有许多地方从税务局领发票是需要留发票专用章印鉴的,所以开发票最好是使用发票专用章。

问题四:机打发票上应该盖什么章 发票专用章

不管是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还是定额发票神马的,只要不是行政事业单位非税的票,所有发票上面都应该卡发票专用章

非税票卡的是财务专用章,因为他们没有发票专用章

问题五:增值税发票上面盖什么章?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储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11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问题六:开增值税发票上的销售清单上盖什么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清单也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问题七: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要盖什么章 只能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盖在明细表的左下方。在公司的纳税号盖章。

问题八: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盖财务章吗?我已经盖上财务章了该怎么办 5分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盖发票专用章,既然已经盖上财务章了,没关系在旁边再盖上发票章就行了。

问题九: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盖哪些章 1.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盖上发票专用章,盖章的位置应在发票上右下角销货单位处,注意不要把开票金额盖上 ;

2.新发贰管理法规定:从2011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只能盖发票专用章。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都只能盖发票专用章。

问题十:发票上盖什么章 1、发票的使用是:由提供业务方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其它的都是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即使发票是真的,那税务机关也不认可。

2、发票上可以盖发票专用章、也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者税务机关的代开发票章。

3、对你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而且说真的,你这作法实在是“笨拙”,税务机关太容易查了,因为疑点很多的,建议不要用这发票了,省得麻烦。

发票上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启用发票专用章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1.自2011年2月1日起,新办纳税人在使用发票时必须加盖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2.对于已经营纳税人原用的发票专用章可延期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自2012年1月1日起,必须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3.对于已经营的部分纳税人原用的财务印章可延期使用至2011年6月30日。自2011年7月1日起,必须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开发票时候必须盖发票专用章吗?还是财务章也可以?

开发票时候必须盖发票专用章吗?还是财务章也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精神,新式样发票专用章2011年2月1日起启用。现使用的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2011年2月1日前发票专用章只能是用旧式样的;自2011年2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这段时间区间范围内,新式样发票专用章与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并存使用。但从2012年1月1日起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就全部退出使用。所以,你原来使用的财务专用章是旧式样发票专用章的其中之一,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这之前使用,收票单位可以接受,到2012年1月1日起再用旧式样发票专用章,收票单位也就有权拒绝接受,税务部门也会将其视为废票。 新的发票管理办法中发票必须要盖发票专用章吗?还是财务专用章也可以

发票管理办法上规定是发票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现在北京地区已经有档案要求企业刻制新的发票专用章

从2月1日起不能再使用财务专用章

旧的发票专用章可以用到2011年12月31日

目前由于企业刻章比较集中,口头通知,在发票专用章刻好之前还可以使用财务专用章。 开发票是盖公章还是必须发票专用章

开发票是必须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税务代开发票加盖税务发票专用章可以当财务章使用吗?

不行的,你还要加盖,你们单位的财务章,要双章,正规的作法是。如果采纳了我的意见,给我财富值加分噢!

现在税务要求我单位取得的销售发票必须盖发票专用章,为什么销售单位不盖发票专用章,还是盖的财务章?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专案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列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专案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因此,税务机关强制要求销售发票必须盖发票专用章,是没有法理依据。在实务中,开具的发票多数加盖发票专用章。

买了新车,发票上盖的是财务章.到交警大队办不了证.说必须盖发票专用章.

按《发票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开具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所以,盖财务章的发票是无效的,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是要受到处罚的。

发票上必须盖财务专用章才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 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 填写专案齐全, 内容真实, 字迹清楚, 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列印, 内容完全一致, 并在发票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开剪口发票可以用财务章代替发票专用章么?

发票上可以盖发票专用章,也可以盖财务专用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必须要盖发票专用章吗?用财务专用章代替可以吗?

可以.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都是可以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专案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发票是否必须盖财务章,盖公章可以吗?

从今年2月1日起必须盖“发票专用章”,其它章无效。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中有规定,你可以查一下。这是最新规定。

发票专用章样式有规定吗

发票专用章式样: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二十六条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的新规定

楼上所言正确!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是于2011年2月1日起执行。只是具体到每个地方政策执行的情况有别,不知您在哪?北京通州这边,最新规定财务章可以继续使用,直到发票章办理下来(具体时间没提,因为发票章办理下来大概需要一个半月),旧的发票章可以使用到2011年12月底(国税总局规定)。套式印制的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以继续使用。详细情况请以咨询当地税务局为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83608411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