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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品蔬菜免税 蔬菜免税水果不免税

农副产品蔬菜免税政策

法律客观:

果品蔬菜免税 蔬菜免税水果不免税果品蔬菜免税 蔬菜免税水果不免税


《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第三条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水果蔬菜免征增值税吗

水果蔬菜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二、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

享受条件:

1.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2.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不属于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及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

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蔬菜和水果要按多少的税率缴税

根据税务机关规定,水果蔬菜属于农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免税的,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企业销售水果,是用的税率为9%。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超市销售水果免税吗

超市销售水果免税吗

是免税的.在流通环节销售农产品免税的政策目前只有2种:(1)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2)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购入小麦免税吗

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允许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其中,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享受条件

1.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免税农产品.

3.农产品应当是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农业产品.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第三条

4.《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

超市销售水果免税吗?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超市销售自己购入的水果,是不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因为按照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生产流通环节的水果、蔬菜等,是不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具体请看上面的介绍.

高速上哪些水果和蔬菜不收费?

新鲜水果蔬菜可以免受高速公路通行费,但是要满足几个条件:运输的货品在交通部门规定的目录范围内,包括:1、仁果类:苹果、梨、海棠、山楂;2、核果类:桃、李、杏、杨梅、樱桃;3、浆果类:葡萄、提子、草莓、猕猴桃、石榴、桑葚;4、柑橘类:橙、桔、柑、柚、柠檬;5、热带及亚热带水果:香蕉、菠萝、龙眼、荔枝、橄榄、枇杷、椰子、芒果、杨桃、木瓜、火龙果、番石榴、莲雾;6、什果类:枣、柿子、无花果;7:瓜果类:西瓜、甜瓜、哈密瓜、香瓜、伊丽莎白瓜、华莱士瓜。除此之外,还需要运营手续齐全;装载量不低于额定载重量的80%且不得超载;必须走绿色通道专用出口。

水果出口关税统一吗

统一的

水果蔬菜是按13%算增值税的。

水果蔬菜属于农产品,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按照13%征税。

当前,生产农产品是免税的,销售蔬菜也是免税的。

水果出口关税不统一,有的会高一些,有的关税会低一些。根据紧缺情况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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