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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4年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本科生招生章程(面向江苏考生)

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根据我校教学的统一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只以英语语种安排。

第二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 报考我校本科批次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办学)专业除外),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A,另一门达到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报考我校本科批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办学)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第五条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和专业录取时英语单科成绩等要求的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组合为A+A+的在其原始投档分上加3分,A+A的加2分,AA(A+B+ 或A+B)的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 B+→B+ B→B B)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4A→3A1B→2A2B→3A1C→2A1B1C→2A2C→1A3B→1A2B1C→1A1B2C→1A3C→4B→3B1C→2B2C→1B3C→4C)的顺序择优录取,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六条 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优良,英语口试成绩为良好(B)级或良好(B)级以上。

第七条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对象、高水平运动员及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原则详见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或实施办法。

第三章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八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同时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或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我校组织的专业单独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控制分数线”),录取时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50分以上(含50分),其中江苏省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全省排名前30名、且报考相应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以及舞蹈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第九条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条 报考我校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音乐表演(该专业只招在音乐统考中主试声乐的考生)、舞蹈学等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其中音乐学[师范,含实验班]、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要求专业考试科目总分须在全省音乐专业统考前300名以内[含300名];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音乐统考成绩位于全省前600名以内[含600名]),其中对音乐学(师范)与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录取时以专业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对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的进档考生,将根据不同专业的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绘画(师范)、设计学类(不含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等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录取时以综合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学,师范)、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其中产品设计的专业分为美术统考得分和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校考得分之和,且考生的美术统考得分须达180分),各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摄影专业、摄影(摄影)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录取时以综合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按所报摄影专业、摄影(摄影)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各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体育统考专业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四章 师范类专业有关说明

第十六条 为弘扬我校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切实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和教师专业化水平,我校的汉语言文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英语(师范)、历史学(师范)、思想教育(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地理科学(师范)等10个专业由教师教育学院统一招生和管理,实行教师教育学院与各相关专业学院“共同培养、双向强化”的师范专业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第五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其他具体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以上原则如与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不同,则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研!!!有人考过江苏师范大学的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嘛?急求经验!

关于本校的一些 考研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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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学位)专业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码:045109

研究方向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44通史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复试科目:历史教学论

参考书:

《新编历史教学论》,朱汉国、郑林主编。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古代教育史

2.现代教育技术

加试参考书:

1.《古代教育史》,毛礼锐,教育出版社;

2.《现代教育技术》,陈琳,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844 通史(教)

《古代史》,朱绍侯主编,福建出版社;

《近代史》,李侃主编,中华书局;

《现代史》,王烩林,高等教育出版社。

徐州师范大学考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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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考研艺术类的难不难啊?初试里面有个图形设计是考什么的?求大神指点!

答:【初试科目】

①101理论

②201英语

③326设计概论

④426设计基础

【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 设计评析 同等学力加试 ①设计方法学

②色彩

初试书目】设计概论,荆雷编,河北美术出版社,2000年;设计概论,尹定邦编,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ISBN7-5357-2593-7/J 21。新编色彩构成,钟蜀珩编,辽宁美术出版社,2001年;新编平面构成,洪兴宇编,辽宁美术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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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高考好考吗?

江苏师范大学高考2023年招生简章、成教函授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如下,身边有想报考的朋友,请务必提醒他们:今年一定要报名!明年政策会更严!严进严出!流程繁琐!学费上涨!学制延长!今年报考是的选择。

江苏师范大学成考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能否详细介绍?

江苏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目前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业余的授课方式一般在院校驻地招收学生,安排夜晚或双休日上课;函授教学主要以有、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上课地点在函授站或教学基地,校本部不单独开班。

2014年江苏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积极探索师范生招生新模式,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教考〔2014〕1号】等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的文件精神,我校于2014年在江苏省进行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做一名教师,身心健康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招生人数、专业

1.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我校2014年本一批次招生的5%(50人);

2.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均为师范专业。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我校本科招生网,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

2.邮寄书面材料

①《江苏师范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附件);

②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

③经中学教务部门盖章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④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未来职业的设想等,内容不超过800字,要求手写;

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用A4纸,并按上面的顺序装订好。)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 年2 月10 日至2 月21 日 ,网址为: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2月28日前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报到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4年3月8日到江苏师范大学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报名、测试费币8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

3. 面试时间: 2014 年 3 月 9 日。

4.面试内容:

①道德品格与职业倾向测评;

②师范生基本技能测试;

③综合素质测试。

5.入选名单公示: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名单经学校自主选拔招生小组认定后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在规定时间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6.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终确定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5月5日至10日,合格考生需登录江苏省高考志愿信息网对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确认,打印出《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后上交考生所在中学。

五、录取政策

经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仍需参加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统一入学考试,并须在《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中填报我校。

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控制线且选测科目达到BC的入选考生,我校将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评价方法: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0%计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0%计入;中学学业水平测试等级A、B、C分别按2.5、2、1.5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10%;选测科目等级A+、A、B+、B、C分别按5、4.5、4、3.5、3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10%;四者相加,即为综合得分。

六、监督措施

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下,成立江苏师范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小组。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的监督。

2.学校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并接受申诉,联系电话:0516-83403528,邮箱:。

3.凡发现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七、

招办网址:

咨询电话:0516-83403064

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八、其他

1.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工作。

2.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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