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电脑手机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哪一年出台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什么

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介绍

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根据1986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百条的修订》次修订,根据1987年12月21日《国务院关于修订〈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第三款的通知》第二次修订,根据2001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1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订。2为了便于《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条例。全文共十六章一百零五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哪一年出台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什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哪一年出台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什么


1995年到现在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有哪些

自1995年起至2014年9月底,我国颁布的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有:

1、《中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8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9月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6号发布)

2、《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令第567号公布)

3、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4号令公布)

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如下:

1 《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颁布,1990年次修正、2001年第二次修正)

1.1《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发布,1986年次修正、1987年第二次修正、2001年第三次修正)

2 《中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颁布,2000年修正)

2.2《中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颁布)

3 《中华外资企业法》(1986年颁布,2000年修正)

3.3《中华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颁布,2001年修正)

4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颁布)

5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0年颁布)

国务院关于《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百条的修订(1986)

国务院关于《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百条的修订

( 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五日国务院修订 国发[1986]6号])

国务院于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日发布的《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百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由合营各方协商决定。一般项目的合营期限原则上为十年至三十年。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合营期限也可以在三十年以上。”现修改为:

“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由合营各方协商决定。一般项目的合营期限为十年至三十年。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由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或关键技术生产尖端产品的项目,或在上有竞争能力的产品的项目,其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到五十年。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可在五十年以上。”

《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现行有效。

《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其中在1986年1月15日、1987年12月21日国务院修订过,现行有效的是根据2001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修订。有效的是2001年修订后的那份法规。

企业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企业法的调整对象:

1、对企业的规制及宏观调控关系。

2、企业的内部组织关系。

3、企业经营过程中部分涉及整体利益需由企业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企业的一般经营活动通常不属于企业法调整的范畴而由其他的部门法,如:合同法、竞争法等予以调整。

企业是基本的市场主体,须对企业的组织与行为进行必要的协调、、监督和服务,以法律对企业行为予以必要的规制及调控。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改革的法规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机制条例》(1992年颁布)。

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颁布,1990年次修订,2001年再次修订)、《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颁布,2000年修订)、《外资企业法》(1986年颁布,2000年修订)。

合伙与独资企业的法律主要有:《合伙企业法》(1997年颁布)、《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颁布)。

涉及公司企业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1993年颁布)。

涉及企业破产的法律主要有:《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颁布)。另外,在《民事诉讼法》中对非全民所有制的法人企业破产作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83608411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