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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离职后还追责吗 保险业务员已离职还有责任吗

新保险法业务员代签名,离职后还会追责吗?

当然还是要被追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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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否离职,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谁错谁承担责任。所以,尽管你离职了,如果该保险单出了问题,你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保险法业务员代签名,离职后还会负有责任、还会追责。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业务员,不管是自己替客户签名,还是默认投保人替被保险人签名,都将负直接的法律责任。一旦出现合同,业务员将承担全部责任并丧失从业资格。对于保险公司,由于业务员的作不规范,会使合同失效,并使保险公司的业务结构遭到破坏,存在着一定的经营风险。对于投保人,保险公司一般将代签名保单视为无效保单,作出拒赔或退保的处理,这个时候投保人的利益将受到严重损害。由于很多投保人不清楚被保险人应亲笔签名的要求,业务员如果疏于提醒,就会造成代签名保单的出现。也有些人为尽快促成保单,从而完成业绩,误导投保人为被保险人代签名。如果因为保险业务员代签字导致理赔失败,那么,后果需要投保人和保险业务员自行承担,到时候肯定会产生。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所以,保险业务员代签字导致理赔失败离职后还会负有责任、还会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百二十七条 保险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权的,该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人的责任。

终身追责,不允许代签字。

因保险业务员的失误意外险未激活失效,不能理赔,现业务员已离职还承担责任吗?

保险业务员没有不将保险激活失效,不能理赔的话,现在业务员已经离职的话,他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这就要找保险公司了,毕竟是已经投保了,至于为什么不生效,那就是他们的事,买保险

的人又不是专业人士哦,你自己的员工没有培训好,当然要找总部了。

这个需要举证,属于业务员责任,公司会理赔。如果证据不充分,保险公司不会理赔。

通常这种是需要诉讼的,由来判断怎么办。

嗯,保险业务员失误,意外险现在没有激活,失效了,所以不能理赔了,我觉得这个业务员应该承担这部分损失,毕竟是因为你工作的失误所造成的,你也可以的

因保险业务员的失误,导致的意外险未激活失效,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然后由保险公司和业务员来解决他们之间的责任。

因保险业务员的事,意外险没有结果实效,不能够理赔建业务员已离职是不可以承担责任的,应该找造成这种食物的业务员

这位保险人员呢,已经被离职已经承担了错误,剩下的应该就是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就这就是因保险业务员的失误 业务员离职还能承担责任吗这种情况下不业务员离职还能承担责任吗?这种情况下不能都找不到人了

情情况下,其实我觉得还承担什么责任了,因为一般保险的人都找不到人了

保险业务员离职后还追责吗

法律分析:如果触犯了法律,则会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刑法》

第二条 中华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安全,保卫的政权和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秩序、经济秩序,保障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保险人离职后会被追责吗

法律分析:保险人离职会被追责,保险人的职责如下:

1、负责推销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

2、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求;

3、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

4、协助客户挑选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

5、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

6、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定期回访老客户,维护潜在客户;

8、被保险人出险后,协助其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等。

法律依据:《中华保险法》 百一十七条 保险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和兼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兼业机构。

当初卖保险的业务员辞职了,跟他咨询理赔问题跟公司理赔不一样他有没有责任?

业务员都已经辞职了,他的口头答复,并没有效力,不存在问责的可能性。你应该以保险公司答复为准。

当初你找卖保险的那个业务员,如今他辞职了,那么你之前咨询的问题跟现在的理赔不一样,他已经离职了,所以说跟他没有任何的关系啦,只能说在当时的时候你没有了解清楚。所以说在这一点你们双方都有责任。

他辞职了就没法追究责任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误导你了要求退保,否则一切以合同为准,是你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利害关系,业务员只是代销产品而已。

肯定有责任,首先员工是他们公司来的,并推广了他们公司的业务,因此,就算员工离职后,公司对该员工推广的业务同样负有相应的责任,可以先去找保险公司商谈,商谈无果,建议提起法律诉讼。

当初卖保险的业务员辞职了,跟他咨询理赔问题。跟公司理赔不一样他有没有责任?我认为你当初在保险业务员跟前买的保险。虽然他现在辞职了。但是他说的跟公司的理赔不一样,他肯定是有主要责任的。

当初卖保险的业务员辞职了,跟他咨询理赔问题跟公司理赔不一样,他以前为了卖你保险有夸大其词的因素,他有责任的。

这种情况很难说的清楚,保险公司的条款都是格式化的,所以说你这种情况就只能按照保险条款中的款项理赔了,这是个人力量所不能为的。

一般都是口说无凭,以合同为证啊。保险合同真是要仔细看合同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当初买保险的业务员辞职后跟他咨询的理赔公司问题,跟公司理赔不一样,他是没有责任的,他已经辞职了,那这个完全就是归保险公司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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