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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_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_档案管理制度汇编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_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

这8项工作的划分只是相对稳定而不是的,也有分为 6个环节的,也有分为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两大部分的。由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其第一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

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节;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

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我们的档案内容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录入、档案数字化、档案系统、档案培训、档案软件定制、档案智能化管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档案销毁。

这些工作的划分只是相对稳定而不是的,也有分为 8个环节的,也有分为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两大部分的。由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其第一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

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节;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

秘书常识: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办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公司及各部门、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网络化管理。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

第六条 档案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办公室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由附件二指定的由办公室保管的档案和提供其利用工作,并监督各部门、各下属子公司、各参股公司、各合资合作公司的档案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 整理办法:

1. 方法:以问题特征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 步骤:

A. 收集

文书档案: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

企业科技档案类: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B. 整理 根据分类和成立时间整理。

C. 分类 根据下述分类方法分类

D. 立卷 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长期、短期。

第九条 过程管理:

1. 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的各部门的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在每季头一个月的十日前将上季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 属部门保管的档案:在每季头一个月十日前汇编成册上报办公室,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将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办公室。

第十条 监督: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和各部门上报的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来监督各部门及各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销毁:须报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

第十二条 公司档案的分类及编号:指定资料员经办公室培训后,按有关档案分类及编号要求操作。

第十三条 在业务中对外签署的各种经济合同按《合同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借阅:因公司需要借阅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随意外带有关公司重要的文件材料,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第十五条 分级查阅:具体的查阅分档,公司拥有的制定权。

第四章 档案备份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有价值的文件、报表、业务记录等必须备份。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业务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对存入电脑的资料、档案,按《计算机管理办法》管理。

第十八条 备份盘与源盘应分开存放,公司的备份盘应在公司外保存。

第五章 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给予 50~500 元扣薪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企业档案

2. 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业档案

3. 涂改、伪造档案

4. 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5. 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伟凡公司各员工各部门。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监督责任部门为公司办公室,第一责任人为各部门指定的资料员;第二责任人为资料员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

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文有哪些

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我们的档案内容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录入、档案数字化、档案系统、档案培训、档案软件定制、档案智能化管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档案销毁。

这些工作的划分只是相对稳定而不是的,也有分为 8个环节的,也有分为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两大部分的。由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其第一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

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节;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

[中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规范档案管理

中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

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学校档案是指在教学、科研、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二)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评估学校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学校必须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好本校档案。本校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四)学校应制定立卷归档制度,逐步做到“三纳入”、“四同步”:纳入学校 工作 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在布臵、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考虑做好档案工作。

(五)学校应设立综合档案室,明确一位校分管档案工作,校内各部门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配备适当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学校要关心档案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不断提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档案人员应相对稳定。

(六)学校要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发展,在人员、经费、库房、设备等方面给予保证。

(七)学校档案工作要逐步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采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技术管理档案,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教学和各项工作需要。

二、档案室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二)制定本校档案工作 规章制度 ,监督、指导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和统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

(五)参加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六)参加档案工作协作、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七)接受同级档案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培训全校各有关部门档案工作人员。

(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档案工作的制度建设

(一)综合性的规章制度,包括各种综合性的实施办法、细则和规定。

(二)立卷、单份文件归档制度,包括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和归档要求。

(三)档案保管制度,包括档案的安全保护和库房、设备的管理措施。

(四)档案的保密、保卫制度,包括档案的保密、保卫措施和对档案人员的相应要求。

(五)档案统计制度,包括统计时间、类别、数量、内容、检索和利用工作。

(六)利用制度,包括利用手续、方式、要求、批准权限和管理办法等。

(七)档案的鉴定制度,包括鉴定原则、范围、组织、办法、程序、手续等。

(八)岗位责任制,包括目标、职责、权限、任务、考核、奖惩措施等。

四、档案人员的素质要求

(一)能认真执行和方针政策、公正廉洁,严守和机密。

(二)能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管理科学知识和其它相关学科知识,工作责任心强,敬业爱岗。

(三)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并经上岗培训。

五、档案的收集

(一)收集范围

1、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

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材料。

(1)学校档案的归档范围共分七大类:政、教学、科研、基本建设、仪器设备、会计、特殊载体(含声像)等。幼儿园还要增加卫生保健类。

(2)国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各种具有保存价值和其它资料。

(3)校内教职员工在其非职务范围的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可交由学校档案室作资料保存。

2、建国前本学校的各类档案。

3、并入本校的单位的档案资料。

4、上级决定由本校保管的撤销单位的档案。

(二)立卷归档分工。

1、部门整理立卷归档是档案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础,校内各部门必须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2、学校及各职能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都应把涉及相应范围的档案工作列入自己的职责范围,督促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工作。

3、全校性、综合性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其余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立卷归档。

4、整理立卷归档涉及多个部门的文件,应由主要职能部门归口,其他部门形成的亦应相对集中。

(三)归档文件和案卷的质量要求。

1、归档文件及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利用。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手续完备,制作和书写材料应利于长期保存。

(1)政类档案,按“卷”整理的,依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组卷。

按“件”整理归档的,可采用年度—类别(二级类目)—保管期限的方法分类,文件数量少的单位可采用年度—保管期限的方法分类。

(2)教学、科研、基建、设备等专题性、成套性的档案,按阶段、项目、型号等分别组卷(具体参阅各工作规范)。

(3)特殊载体类,按类别(指实物、照片、录音、录像)、内容、项目组合。

2、确定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为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准确进行判断:

(1)凡反映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校、、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保管;

(2)凡反映学校一般工作活动,长期对学校和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列入长期保管;

(3)凡在较短时期内对学校工作有查考价值的,列为短期保管。

3、对上级发来的文电,除少数直接针对本校,并要执行的重要文件,应保管外,其余列为短期保管或作资料保管。

4、卷内文件排列,卷内文件要求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图样按目录或图号排列)、正文在前,文稿在后。

5、编目:卷内文件材料按排列次序打印卷内文件目录,并按页依次在文件右上角(背面有文、图的在左上角)编页号。单份整理的文件材料按件号顺序编制打印归档文件目录。

对文件材料原有题名不能随意更改和简化,若原有题名无实质内容或无题名的,要重新拟定并在前后加[ ]。没有责任者、日期的文件,要考证清楚,及时补上。会议记录应概括出主要内容。声像材料应按规定内容标出与纸质载体、不同声像载体之间的参见号。

6、填写备考表应将卷内文件材料立卷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姓名、时间填上。检查人应是立卷单位负责人。

7、案卷题名:案卷题名应简明确切,体式一致。题名须包括责任者、内容、名称(文种)等。字数不超过50个字。

8、案卷装订:案卷装订前要去掉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托裱破损文件,字迹模糊的应与原件放在一起。装订使用软封面,并用毛笔、钢笔或计算机打印封面的题名和应填写的项目。

(四)归档时间和手续。

1、政部门和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三月底之前初步立卷(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2、教学部门和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每学年结束后三个月内,将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并移交综合档案室。

3、科研档案应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应在出版后及时归档。

4、基建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时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工程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基建

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立卷整理好,并移交综合档案室。

5、设备仪器档案,在设备仪器开箱时,有关部门应通知档案室参加验收,安装调试后一个月内主办部门应将全部相关材料整理好移交综合档案室。

6、会计档案按年度由财务部门按要求和规定整理归档,在财务部门保管三年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7、特殊载体档案在每项工作完成后,由主办部门将声像材料和文字或实物,在2个月内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8、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

9、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二份,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六、档案的整理

(一)划分全宗

1、档案必须按全宗整理,同一全宗的档案不能分散,不同全宗的档案不能混杂。

2、建国后学校形成的包括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作一个全宗,全宗名称随学校名称变动而改变。

(二)档案的分类、编号。

1、档案分类编号是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按一定原则和属性逐卷或逐件分别归类编号。

2、分类是以全宗为单位,按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记述的内容性质,对库存档案整理、编号、排架。

(三)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

1、案卷目录应根据不同门类档案的具体情况分年度编制,做到不出现重复的档号。

2、从实际出发逐步编制配套的其他检索和参考工具:全宗介绍、分类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和文件字号索引。

七、档案的计算机管理

(一)档案管理应纳入学校自动化信息管理网络,可使用广东省档案局的与本规范配套的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提高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能力。

(二)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的配臵环境、机种选型要和本单位自动化信息管理网络一致。尽可能选用容量较大,档次较高的计算机,以保证档案科学管理的需要和学校教育管理信息

系统联网要求。

八、档案的保管

(一)库房要求。

1、新设臵的库房应基本符合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原有不合格库房,应按规范逐步改造。新建校办公楼或数字楼应考虑档案库房的设臵。

2、库房应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设施。

3、库房标准温度为14—24°C,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

(二)库房应根据工作需要逐步配臵计算机、复印机、抽湿机、空调机、吸尘器等必须的设备。

(三)档案入库时应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号顺序排列。

(四)库房排架应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分类大纲次序和档号顺序排架,库房排架应编顺序号,各柜、各库均应有档案资料存放指引卡和示意图。

(五)综合档案室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

九、档案的鉴定和统计

(一)档案的鉴定。

1、综合档案室应根据本规范并结合有关保管期限原则规定,对已到期的档案进行鉴定。

2、在分管校长下,由档案室和相关部门组成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以一个年度或一个项目的成套档案材料为基础,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登记造册,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存毁。

3、销毁档案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二)档案的统计。

1、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掌握档案的接收、整理、利用、移出、销毁和库存内各种情况数据,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

2、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或专项统计分析。

3、对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建议,并报学校审阅。

十、档案的开发利用

(一)档案人员要熟悉库藏,主动为校和各部门提供利用服务。

1、要充分发挥各校优势,加强内外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档案的信息功能,定期跟踪服务,提高其效益和经济效益。

2、综合档案室内应有阅览室和复印设备,为利用者提供方便。

(二)珍贵档案应以件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三)建立健全利用手续。

1、凡利用库藏档案,均应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经批准才能给予利用。

2、利用结束后,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留档案室存查。

3、学校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校批准后方能借出。对借出的档案室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不同情况,报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档案的编研和学术研究

(一)学校档案室应加强编研工作,对档案资料进行研究、整理、编辑。自编或配合有关部门编写重要参考资料。

1、编研的重要参考资料包括:学校沿革、历任校(含副职)、学校各种基础数据汇编、年鉴、学校大事记(可与办、校办合编)、重要档案史料汇编、重要专题文件汇编(如学生运动、规章制度、科研成果、重要教材、基建工程、大型设备等)、重要会议等。

2、档案室对编纂的各种汇编要注意把关,保证质量。印发前应报有关部分或分管校审查。

(二)各学校应积极参加本系统的档案学术与业务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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