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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资质认定评审 资质评审与资质认定

公司资质认证 什么是资质认证

公司资质认证指就是指企业有能力完成一项工程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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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证指由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其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申请公司资质认证的条件:

一、符合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机构;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计算机、仪器、仪表等设备;

四、符合所申请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扩展资料:

受理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简称部资质办)。

审批流程: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批。初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管理局负责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管理局负责。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并向信息产业部报告。信息产业部30日后收到初审材料。审批应在一天内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企业资质就是企业在从事某种行业经营中,应具有的资格以及与此资格相适应的质量等级标准。企业资质包括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建设业绩等。企业资质证明是经常要用到的,例如对于单位、企业来说,工程设计、承包、建筑、装修、施工、进出口、等事项签订协议、合同时,都要提到、用到。从事行政总监、工程监理、质量检验也都需要资质证明。有些特殊行业,有特别的要求的,比如食品行业,需要QS(“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食品生产许可证,还有制做特种设备、音像制品的,都有特殊的要求,这里资质证明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个人来说,资质证明也非常重要,例如从事医师、学咨询师、会计师、律师、心理教练、商务谈判师、投资咨询师等等工作,都需要专门的资质证明。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因此,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就需要具有相关的资质之后,才能进行合法的经营。特别是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更是对资质需要重视,因为只有有了合法的资质之后才能承接相关的建筑项目。

指由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其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

实施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受理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简称部资质办)

许可条件

一、一级资质申请条件

(一)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

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

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技术实力

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

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

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五)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2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8名;

3、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二级资质

(一)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三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5000万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5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15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的8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40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3、近三年内完成超过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45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2500万元;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效益良好。

(三)管理能力

2、已建成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技术实力

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在国内具有一定的优势;

2、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

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基本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

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150万元以上。

(五)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4、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资质

(一)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15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4500万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3、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135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75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具有较先进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效益良好。

(三)技术和管理能力

1、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2、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4、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5、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6、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50万元以上。

(四)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3、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四级资质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三年经济状况良好;

4、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6、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7、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8、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9、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10、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11、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12、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提交材料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申请表》及附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评审报告》

地方主管部门审批或意见

审批时限

一、二级资质每半年一次,三、四级资质每季度一次(具体时间见部资质办通知)

收费标准

第三方评审机构与申请单位根据评审情况协商评审费

办理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已获资质名单,请登录部资质办工作网站,或致电部资质办了解相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也将按期更新相关数据。

资质认证指由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其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公司资质认证指就是指企业有能力完成一项工程的证明。

企业实际上就是指企业有能力完成一项工程的证明书。以建筑业企业为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资质认证指由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其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广东创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立足广东,面向全国的IT领域企业管理公司,致力成为国内IT企业的资质规划、管理、维护的咨询专家和管理专家,为IT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人员培训服务、信息安全规划和信息安全咨询

企业资质就是企业在从事某种行业经营中,是否具有的等级能力,例如规定,建筑行业二级资质以上的企业才能施工的活,不具有这个资质,就没有这个能力施工和管理,也就没人敢给你干。

什么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员,对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介绍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根据《中华计量法》、《中华标准化法》、《中华产品质量法》、《中华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验室的实际状况、国内外实验室管理经验和我国实验室评审工作的经验由认监委组织制订的,颁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其目的是要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与检测机构等级是什么关系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是对实验机构的资质认可。检测机构等级,一般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等级,甲级()、乙级(省级)、丙级(市级,现在很少用)。

现在都是认证的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1为贯彻落实《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并保持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资质认定评审是第三方评审吗

资质认定评审是第三方评审。

资质认定一般程序的技术评审包括以下环节:材料审查、评审前准备、现场评审或远程评审实施(包括首次会议、现场观察、现场试验、现场提问、查阅记录、填写评审记录、座谈会议、授权签字人考核、检验检测技术能力的确定、评审组内部会议、与被评审机构沟通、形成评审意见、完成评审报告、末次会议等)、整改的跟踪验证及评审材料汇总上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准则是什么?

编制目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的要求,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而编制。

适用范围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境内,对向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

补充要求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参考资料

目前的评审准则是《检验检测机构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替代了以前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自2018年5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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