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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内容包括 食品安全管理主要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

法律分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含以下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内容包括 食品安全管理主要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内容包括 食品安全管理主要工作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2.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3.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食品安全法》第32条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所经营食品的安全管理,严格食品卫生质量控制,提高食品经营合格率,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健康,是食品经营企业的法律义务。

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制度;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索证索票制度;

进货台账制度;

销售台账制度;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自律制度及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摘要】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什么制度【提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回答】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主观:

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没有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看如下内容: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微生物在医学上按照对人类和动物有无致病性,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非致病性微生物。致病性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农药残留问题是随着农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而产生的。目前使用的农药,有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大部分农药难以降解,残留性强。农药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兽药残留是指使用兽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中的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重金属指比重大于5的金属,一般都是属于过渡元素。如铜、铅、锌、铁、钴、镍、锰、镉、汞、钨、钼、金、银,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如果河流、湖泊、海洋和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鱼类或贝类积累重金属而为人类所食,或者重金属被稻谷、小麦等农作物所吸收被人类食用,重金属就会进入人体导致重金属中毒。广义的污染物质包括不是有意加入食品,而是在食品生产、制造、加工、调制、处理、填充、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过程中,或是由于环境污染带入食品中的任何物质。上述物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但是由于生产过程、环境污染等原因会或多或少进入食品中,最终进入人体。人体摄入的危害物质超过一定含量,就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基因修饰的微生物、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等种类。滥用食品添加剂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婴幼儿是人一生中健康成长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如果能够得到合理的膳食营养,必将为其以后一生的身体和智力发育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婴幼儿主辅食品的各种营养成分必须搭配科学,某种营养成分既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婴幼儿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规定营养成分的最高量、最低量等要求,使婴幼儿在满足营养需求的同时又保证食用安全。同样,其他一些特定人群对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也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中的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如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这些内容的标示都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规定统一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例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这些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涉及食品安全的,也属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包括检测或试验的原理、类别、抽样、取样、操作、精度要求、仪器、设备、检测或试验条件、方法、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合格标准及复验规则等方面的统一规定。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其他内容包括其他没有明确列举,但是涉及食品安全,需要制定标准的内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什么是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调度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调度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 食品安全监测:定期进行对食品的检测和抽检,确保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2. 食品安全检查: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确保生产过程中符合相关规定;

3. 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及时上报和处理,提供相关资料并随时做出应对措施;

4. 食品安全培训:针对从业人员,开展不定期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处理能力;

5. 食品安全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消费者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一、主要文件:

体系文件:食品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PRP、OPRP、HACCP计划、通用的管制指导书

职能部门的管理性文件:销售、采购、服务、培训等各项管理活动的规定,管理作业指导书

技术性文件:食品配方、食品技术规范、采购文件、作业指导书、检验和试验文件、工艺文件、设备文件

二、文件内容: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

2.食品安全方针

3.食品安全目标

4.HACCP计划实施描述

5.组织结构及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6.文件化程序或引用程序文件

7.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各过程(要素)及其作用进行描述

8.关于手册的审批、管理和修改的规定

三、编写结构:

1.封面

2.手册发布令

3.目录

4.手册说明(手册的目的、适用领域、手册控制等)

5.手册版序控制

6.术语与定义

7.企业概况

8.方针和目标

9.组织结构与职责

10.过程(要素)的描述

11.手册附录

——程序文件目录

——其他有关资料

四、记录编制:

1.文件控制程序

2.记录控制程序

3.沟通控制程序

4.顾客服务控制程序

5.应急准备和相应控制程序

6.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7.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8.设施、设备管理程序

9.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10.产品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

11.危害分析与HACCP计划建立控制程序

12.确认、验证、验证结果的评价与分析控制程序

1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6.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17.监视、测量设备和方法控制程序

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19.更新控制程序

20.实验室管理规定

21.实验室常规试剂配制作业指导书

22.常规水微生物测试作业指导书

23.进厂检验作业指导书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内容: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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