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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才网工作居住证_北京人才网工作居住证办理

一、居住证的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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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到居住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签字;

2、提交《居住证申领表》及证明材料;

3、初审: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4、人像采集;

5、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6、复审;

7、如果通过,受理之日起15日后申领人凭《居住证受理回执》领取居住证;

如果未通过,告知原因,《居住证受理回执》作废。

二、外地户籍在京申领《居住证》条件:

1、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

2、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二: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人力社保局申请,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报市人才工作局审批;市人才工作局审批通过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三: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类型单位的相应文件证明(未实行“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报告;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④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模版附后)和双方身份证;

⑤申请人的《北京市居住证》;

5、聘用(劳动)合同;

6、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

9、随往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10、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

11、其它有关材料。

扩展资料: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的材料:

1、系统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并盖章(一式两份),申请单位报告;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期间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4、持证期间由聘用单位在京连续代扣代缴个税证明;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6、其它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办理续签手续时,应在上述办理时限内同时完成系统提交和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纸质材料的手续,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齐全。如需补充材料的,单位也应在上述办理时限内完成补充材料提交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这是我们公司的规定,我想别的公司大同小异,希望能帮助你,具体信息如下;

关于非京户籍员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管理办法

为保障非北京市户籍员工的切身利益,方便大家在京的工作、生活,解除后顾之忧,公司特为非北京市户籍员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一、适用范围

凡户口所在地为非北京地区,被公司录用的正式员工,兼职员工不在此范围内。

二、管理办法

1、员工来本公司工作至少半年后(因为人事局要求提供在现单位缴纳的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且符合相关条件,公司可为其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的员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北京市人事局对工作居住证的审批日益严格,要求申请办理者现从事工作须与所学专业相符,否则审批时不予通过。

4、符合条件的员工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须详细填写《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见附表),并按要求准备所需各种相关材料。

5、员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后,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1)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2)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4)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5)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6)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7)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8)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三年,在有效期限届满前半年,对表现优秀且符合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的员工,经公司批准,人力资源部将通过人事局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依据北京市人事局政策,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目前人才开发目录里的四大行业及相关专业进行引进,本公司不属目录范围,暂不能进行申报。未来随着北京市人事局政策的调整,公司人才引进工作进行相应的调整。

7、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人力资源部可为员工办理续签手续。员工本人应有告知义务。

8、员工在持证期间遗失证件、变更居住地地址等内容的,须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办理挂失或变更手续。

三、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实施。

人力资源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提供)

2、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单位经办人直接通过系统打印),申请办理报告(由申请单位撰写,需注明单位和个人业绩、能力、贡献等基本情况事项)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和租赁税票单据(由街道租赁房屋税务征收部门出具);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网上已提供模板)和双方身份证

5、聘用(劳动)合同(由单位提供)

6、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打印,税单注明由本单位代扣代缴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7、近期一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还要加盖公章)

9、随往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10、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系户籍地计生政策外生育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他可证明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1、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

2、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最后提交申请,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

3、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

4、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5、北京市人事局的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可以看到申请进度。

办理流程1、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2、聘用单位在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最后提交申请,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3、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4、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历经40天北京工作居住证终于办下来了,原来功能这么强大,摇号,购房,子女入学免收借读费,很实用的功能。

北京居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准备材料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申请;

2、申请人所在公司准备申请人相关材料提交给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人事局;

3、公司注册地的区县人事局将材料报北京市人事局进行审核;

4、北京市人事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发放居住证。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五条

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办理延期手续。

第六条

《工作居住证》遗失或需变更聘用单位、居住地址等内容的,应及时向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办理挂失、补发或变更手续,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七条

持《工作居住证》满3年的,经聘用单位考核推荐,根据其能力、业绩情况,对于符合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

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如果是工作的可以到工作所在辖区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3、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摘要】

北京市办理工作居住证【提问】

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如果是工作的可以到工作所在辖区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3、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回答】

2022年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如下:

个人条件要求:

1、6-12个社保记录,区域不一样,社保记录要求不一样

2、学历要求是本科学士学位或者是大专+中级职称

3、社保基数不低于北京市平均工资的1.2倍或者1.5倍

企业条件要求:

1、上一年度符合当区纳税要求

2、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无重大违规记录

5、成立满一年以上,纳税满一年以上

北京大兴区工作居住证续签办理材料及流程

持证人的工作居住证3年有效期满后,聘用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手续。自2019年11月起,首次办理工作居住证的,有效期满后经申请单位审核仍然符合办理条件的,不再进行续签,其证件有效期自动延续。延续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3年。

温馨提示: 超过有效期限30日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以下证件类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一式两份(登陆系统打印);

2.单位申请续签报告:《XX单位(全称)关于为XXX(姓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的请示》(参考样式见附件4);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未“五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持证人持证期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须还有6个月以上);

5.持证期间(近三年)应税收入材料:

2019年以前,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申请人通过登录“北京市网上税务局(自然人版)”进行操作、打印;2019年以后,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自 然人电子税务局 ”系统,实名登录后点击特色应用,打印的申请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申报收入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注明“以上为XXX(员工姓名)个税申报信息,个税由XXX单位代扣代缴”、联系人及电话。

办理流程

1、经办人员登陆北京人才网-工作居住证管理 模块填写工作居住证续签信息

线上申报入口: 北京人才网

2、线下审核地址:

温馨提示:

1、申请单位应加强与属地部门的沟通联系,服从配合属地部门管理。同时根据相关通知,请申请单位尽量在每季度末报送新办申请材料。

2.申请人办理工作居住证必须经申请单位同意。申请单位作为申请主体,需由固定的业务经办人员办理相关业务。

3.核批通过的业务不另行通知,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可自行登录系统查询办理情况。

2020年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条件介绍如下:

一、用人单位申请条件:

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原则上应在所在区域登记注册并缴纳税费满1年。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年纳税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

二、个人申请条件:

在用人单位有连续工作12个月的资历,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学历要求学士学位或者以上的学位,拥有固定的居住地方,年龄不得超过60岁。

在本市月应税收入一般应达到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在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工作的为1.2倍,其他为1.5倍)。2020年办理居住证,参照2019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855的1.5倍就是11783。也就是每月的工资都要达到11783。

三、申办材料介绍

1、用人单位申请开通北京人才工作网系统的报告,写明单位基本情况,单位性质资质、人员规模、发展状况、年度纳税及社会贡献情况,主营业务与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相匹配情况等内容,单位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手写签字,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系统注册经办人一致);用人单位在本区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的缴纳税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版《税收完税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类型单位的相应文件证明(如营业执照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系统中填写的其他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更新时间:2021年2月19日

北京经开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线上注册+线下审核)

一、员工新办工作居住证的要求

1.在本单位连续聘用且缴社保 满6个月 以上,社保及个税缴纳地在开发区。

2.社保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和工资发放单位需与劳动关系(合同)签订单位一致(总公司与分公司互相代发工资的行为也不允许)。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4.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5.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6.月平均应税收入大于一万元。(应税收入=实发工资数+纳税数)

二、办理流程:线上注册+线下审核

(一)线上注册: “ 北京人才工作网 ”,

1.单位在系统中为员工注册账号

(1)单位登录“北京人才工作网”,进入“在线办事:工作居住证管理”;点击“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使用单位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

(2)填报员工信息;并将员工的登录名及密码告知给员工。

2.员工在系统中填报具体个人信息

(1) 单位为员工填报信息成功12个小时后,员工登录“北京人才工作网”,进入“在线办事:工作居住证管理”。

(4)线上提交成功后员工向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材料见下文)。

3.单位在系统中进行线上审核

(1)单位登录“北京人才工作网”,进入“在线办事:工作居住证管理”;点击“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使用单位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

(2)审核员工申请——证件办理申请——单位逐项进行审核,同时填报应税收入情况——单位审核通过。

(二)线下审核: 荣华中路10号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居住证窗口

单位在系统中给员工审核通过后,按以下顺序将材料整理好,交到工作居住证窗口办理线下审核。

1.聘用单位申请报告(,标题为“关于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抬头: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正文:注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及个人业绩、能力、贡献等基本情况)。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在“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后,点击查询员工申请-证件办理,即可打印。)

3.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银行的工资流水(建议提供近一年的,方便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须提供距离当前日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并在空白处注明代扣代缴单位名称,加盖单位财务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银行的工资流水需打印与纳税情况相对应的月份的记录。若工资流水上没有体现发放单位名称信息的,需在空白处加盖单位财务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没有学位的需提供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资质)证书和企业聘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公有制企业无需提供聘书)。

注:A.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查验,并将查询结果一并报送(学历查询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如查询不到,需由相应机构出具认证报告。

B.职称证书通过考试获得的,提供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评审获得的,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职称类别请参看“北京人才工作网”—在线办事:工作居住证管理—申请工作居住证指南(单位用户)—“政策解答”第五条“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的资格资质列表”。

6.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2个月内到期的先做续期)。

7.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①自有住房的: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

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④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

⑤申请人的《北京市居住证》。

8.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9.由董事长、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其中之一签署(注明职务)的《诚信声明》,并加盖公章)。(单位进入“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点击“申请工作居住证指南(单位用户或个人用户)-政策解答-报送材料”即可下载声明模板。)

10.随往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11.随往子女的,需提供结婚证、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本。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

12.单位介绍信

1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明经办人手机号码)。

三、办理时限

现场审核通过后,窗口受理新办申请,后台初审新办申请,行政审批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区级审核并上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平均一个月左右完成审定。

四、后续业务

员工登录“北京人才工作网”,进入“在线办事:工作居住证管理”。

在“已申办业务查询”中,“查询证件申请”的状态为“审批通过,已办理完成”,即可打印工作居住确认单。

业务到此办理结束。

五、特别强调

1.持证人如离职,原聘用单位应于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新聘用单位应于其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聘用单位变更。(不及时注销会影响员工在新单位办理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变更业务。)

2.报送单位和申报工作居住证个人,需在系统注册或报送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上报和材料现场审核工作。逾期未完成的,系统将视为无效信息进行自动退回。如需再报,单位可通过系统“查询员工申请”,重新“编辑”并“保存”提交。

3.各申请单位请按照有关要求对报送材料及系统填报情况(参见“网上填报注意事项”)进行审核,如系统填写不符合要求,在单位系统审核结果中选择“退回个人”,待修改后再持相关材料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窗口进行初审。如不符合申请条件,请在审核结果中点击“审核不通过”即可。

如经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在系统中审核后“退回单位”,由单位登录系统在“查询员工(单位)申请”中进行修改。如“退回张三个人”,由张三个人登录系统进行修改,修改后经单位在“审核员工申请”中再次审核后上报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系统中已填信息不能删除,如停止申请,需在单位系统中作“审核不通过”才可终止流程(只有终止流程,员工才能在新的单位重新申请)。

六、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1.身份证编号中如有字母X,X须大写。

2.“现居住地址”须详细注明居住地的门牌号码。如居所为平房,请在括弧内注明“平房”。

3.“户口所在地”按户口本中的住址填写,身份证与户口本中住址不一致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为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集体户单位盖章)及本人页。

4.现居住地址及户口所在地所属省、市、区县名称勿重复填写。

5.“毕业院校”按“最终学历发证机关”填写。“毕业日期”应与最终学历“发证时间”一致。

6.如为国外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编号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相应内容填写。

7.技术职务审批机关名称应填写钢印机关名称。

8.教育培训简历应从高中填起(学校名称填写全称),并填写概要信息,如“学习高中课程”。如有复读情况或教育形式为成人高等教育及自学考试等,请在“教育培训内容”一栏中注明。

9.工作简历中“开始日期”应与“参加工作日期”(实习开始时间不能作为参加工作日期)一致,所经历单位应逐一填写,包括现聘用单位(单位名称填写全称。现聘用单位“结束日期”填写当前合同约定的结束日期)。若期间有超过3个月以上的待业情况,“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无”。

10.“原工作单位”是指现聘用单位的前一家单位(不是指参加工作的第一个单位),若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受聘于此单位,“原工作单位”可按现聘用单位信息填写。

11.聘用时间的截止日期应超过当前日期60天以上(如合同到期时间在60天之内,应续签合同后再行申报)。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聘用结束时间为聘用开始时间延后十年。

12.“主要工作业绩”一栏不能为“空”。

13.“个税及社保缴纳情况维护”一栏中 “扣缴单位”应为个税代扣代缴单位。“新办”需填写近六个月个税缴纳情况即可。

14.随往人员身份证号码均要填写(包括幼儿)。随往子女若还未上幼儿园,“工作(学习)单位”一栏应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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