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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师大会通过学校管理制度多少人赞同才算有效

全校教师大会多少可以通过

三分之二才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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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师大会通过学校管理制度多少人赞同才算有效


坚持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能够用学校工作考核标准量化的奖项,按成绩排序人选;学校工作考核量化范围之外的奖项,由学校评优选先工作小组按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特殊工作贡献等等方面综合考虑人选。

两种方式提名的人选都必须提交教职工大会表决,必须超过参会人数80%以上同意才能通过。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参加会议的人数必须超过三分之二才有效。

评选制度注意

制度生效之日起,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指导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评比,必须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原则上要按照先报名、后选拔的程序择优。

评优选先原则上向前勤倾斜、前勤向班主任倾斜。学校评优选先小组公布评选结果并公示,由教导处备案,建立荣誉台帐,作为今后评职晋级的依据。

教职工大会通过学校管理制度多少人赞同才算有效

中华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规定》规定: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参加会议的人数必须超过三分之二才有效!至于教职工表决重大事项,我认为应该为51%,当然你们学校章程中如果没有规定,这需要重新制订章程,有了明确规定后才能表决!

学校教职工规定

《学校教职工规定》经2011年11月9日中华第34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同意,2011年12月8日中华令第32号发布。

该《规定》分总则、职权、教职工代表、组织规则、工作机构、附则6章6章30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1月28日、原教育工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暂行条例》予以废止。

《学校教职工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 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代会大会代表的法定人数是怎样规定的?求解答

答:教代会的法定人数有两个含义。一是召开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二是大会进行选举或表决,必须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这里所讲的全体教职工代表,是指应出席教职工的所有教职工代表的总数,包括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和因各种原因不能出席的正式代表。

教职工大会是什么?

第几届教工大会是什么意思?怎样规定第几届教工会

工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举行一次以上会议。”届“是一个任期,一般三年为一届,也就是一届任期为三年,在三年的任期内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会议。按任期和会议次数排列,共召开了三次会议,也就是一届一次到三次

教职工大会制度与教职工有什么不同

教职工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5%的比例选举产生,由筹备委员会对代表资格审查后,报学校支部批准方可生效,认定为合法代表,确定会议程序主持召开大会,每届代表任期两年,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二、教职工,比照《国营工业职工暂行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执行工作任务,招待职工作任务:

二、职工工作机构,应尽职尽责完成好下述工作任务:

(一)、宣传好的群众路线和依靠教职工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和解释教职工的性质、作用的任务。

(二)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和的政策法规、法令和管理知识。

(三)提出召开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四)征集、整理提案,交教职工提案小组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校务公开制度。

(六)组织教职工代表传达会议精神,发动教职工和群众实现大会提案。

(七)组织教职工代表团或工作委员会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八)承办教工团交办的事宜。

四、有关事宜

(一)教职工召开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会后将开会情况及其结果书面呈报。

(二)资料要求:代表提案有方案原件,收订成册,有情况综合,有处理答复的报告,会议主要议题有讨论、有记录,有决议打印件,每届首次会议有代表登记表,资格审查等资料。每次大会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及时归档。

五、教职工的主要议题应以增强竞争机制,促进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针对学校管理、奖惩方案、分配制度、工资、、住房等教职工权益的重要问题,考虑确定。

六、教职工的选举和决议事项,必须经过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可生效。

教职工的权利有哪些?

条:教代会根据的法则、政策以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指令,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 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

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它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2、讨论和通过由学校行政会提出的岗位制方案,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学年教职工工作分工方案,

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审议和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教职工集体基金使用方案,每年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方案,补缺评聘工作方案和其它有关教职工集体的重大事项并作出相应决议。

4、监督学校各级干部,在听取学校各位行政述职报告后,评议学校各级干部并可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阀建议。

5、教代会根据代表们的要求,可行使质询权,各处、 室和各级干部应作认真地回答,但质询的问题可先提交有关人员作必要的准备。

6、评议非教学人员及非统考科目教职工工作业绩。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关于教师的三大内容是什么?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关于教师的三大内容是什么?

答: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教师待遇、健全教师的管理制度

教师的三大压力源是什么?

(一)学校因素

学校因素主要包括:担心学生考试排名太、生的工作难做、担心教学生的考试成绩不理想、担心所班级学生的升学率、工作得不到的重视、学校的活动或检查太多、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各种要求太多、校用学生考试成绩衡量教师工作水平学校根据学生考试成绩评定教师的职称、奖金。

(二)因素

因素主要包括:收入低、与家长关系难处理、家庭不支持等。教师没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理解,公众认为教师待遇提高了,就应该加倍努力和付出,教师成功了是理所当然的,失败了则归咎于教师的不努力和无能。

(三)个人因素

来源于个性特质方面的压力,它与个体的世界观、耐挫力、心理调适水平等因素有关,又因为职业原因,作为教师群体的共同特征,比较敏感于周围的评价;教师甚至会为转学他校的学生考了一个不好的成绩而担心他人指责自己从前的教学质量;教师还比较容易失衡于多重角色的适应不良,一方面是为人师表的垂范者定位,一方面又是具有本体欲望的普通人,之间的冲突较难处理;另外,还有过多于内省自责等等,都使教师的心理压力高于一般人群。

教师工会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教师都有的,我想问一下,教育工会为教师另外买了什么险?好象是在平安保险公司买的? 团体意外保险?附加住院津贴?重疾险?补充养老保险?

作为一名教师,的是什么?

,是一个成熟的人对自己的内心和环境完全承当的能力和行为。正如所说:“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任务”,一名教师,他的无处不在,如果没有意识,就不会明白自己的职守,不会明确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也就办不好教育。因此,我们必须知、明、负、尽。 赒济最近阐述了当代教师面临的三项主要,即岗位、、。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每天所做的极其平凡的工作之中,始终牢记为学生负责,为家长负责,为负责,为负责。当你每天忠实的履行着自己神圣职责的时候,也就是在为自己负责,你将成为一名新时期合格的教师。

有编制教师什么情况会被辞退。

辞退一般不会。但是可能会把你调走或是克扣你工资这些。不过你这样的态度,即使去别的地方,还是会出现问题。有才能是一回事,看不起人是另一回事,不是有才就可以看不起人的。

现在的办法是你能找到别的公办学校接收你。至于你说考研校漂这些,除非是你很有能力能找到别的工作吧。不然想在公办教师行业混,你这样的态度永远是问题。

教师职业的特点是什么

A我刚刚考过资~~~

同样是教师怎么会有什么正规编制什么代课老师什么聘用等等 这些是什么意思哦 求解啊

教师入正规编制是要考试的,部分工资是 门发的。比较稳定。

而代课老师(一般的老师)只是学校聘用的,学校自己发放教师的工资。不稳定,工资低。所以,当教师也是有压力的。

令第32号令 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制度;80人包括退休职工吗?如何理解

不包括。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制度相同。教职工和教职工代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扩展资料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参考资料来源:

职工人数要求是什么

【法律分析】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法律依据】

《职工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医院、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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