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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汇算清缴时间截止

汇算清缴时间

汇算清缴时间是在纳税年度终结后的5个月之内,即第二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例如,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间是在2014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通常内资企业需要在当月或者是季度终结后的15天之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而外资企业则都是在季度终结后的15天之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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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对象是所有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明细清晰、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齐全的企业,通常这些企业会被税务机关认定适用征收查账。在年终时,企业均需要办理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内资和外资企业在年度终结之后的一个半月到四个月之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会计核算表,等待汇算清缴的通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同样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相对来说手续更加简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对所得税及其他预缴税款进行汇总清算的行为。那么企业汇算清缴的时间截止日是什么时候呢?所需要的资料及其作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答: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也就是说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是5月31日。

企业汇算清缴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地税税务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4、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5、各个月份个税电子回单(加盖公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总账及各类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加盖公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加盖公章)

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汇算清缴具体流程如下

(一)汇算清缴期限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注意:

1、纳税人实行按月或者按季度预缴税款的,企业一个预缴期税款应当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对其进行申报和预缴,不得拖延。

2、如果纳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工作的,应当在申报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在税务机关核定期限内办理。

3、纳税人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延期办理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货币资金余额表

3.资产负债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各类预算支出包括应付职工工资和保险费等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破产、撤销、解散等终止经营的情况的,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应该向税务机关报告自停止经营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当在60日内办理,并结清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缴税款。

5、企业在纳税年度时发生合并、分立的,纳税人地位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根据税务机关规定延期缴纳税款多不能超过3个月

(二)汇算清缴的流程: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以下资料:

(1)年度纳税申报表

附表:

(2)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

(3)成本费用明细表

(4)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5)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

(6)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

(7)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

(8)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

(9)捐赠支出明细表

(10)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明细表

(11)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广告费支出明细表

(12)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资产折旧

(13)摊销明细表

(14)坏账损失明细表

(15)事业单位、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支出)项目明细表

填写完毕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企业纳税人不仅要提供上述的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还要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1)企业财务报表。例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报表;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

2、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受理并审核报送的资料

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4、结清税款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注销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的确定原则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是什么时候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也就是说2021年1月1日—5月31日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再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在经营期内按时完成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所谓所得税结算,实际上是对企业去年缴纳的所得税进行清算的过程。那么,所得税什么时候结算呢?接下来,本文将带领广大企业详细了解这一点!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情况下,企业结算缴纳所得税的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31日前。此外,根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者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等特殊困难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缓缴所得税,但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得税汇算清缴所需材料

这些材料主要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五证合一”);(二)企业年度总分类账、明细账、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3)企业本年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流转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四)企业验资报告;(五)前几年中介机构出具的纳税评估报告复印件;(6)企业存货盘点表、银行对账单、余额调整表;(七)上一年度12月纳税申报表;

企业汇算清缴截止时间

企业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每年5月31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纳税人可以提前测算调整好需要交纳的所得税,注意年度所得税税负和上年变化不要太大,保持稳定即可。如果财务人员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熟悉,可以找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一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则财务人员可以根据报告来填写年度申报表或让税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指导填写即可。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对于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对于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一、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1、汇算清缴是每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汇算清缴时间是在纳税年度终结后的5个月之内,例如,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间是在2014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通常内资企业需要在当月或者是季度终结后的15天之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的。

2、法律依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加盖章;

2、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章;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加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章;

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加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加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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