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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房屋建筑有关的法律(关于房屋建筑)

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这方面的法律多的去了,但一般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合同法 》为基础,包括《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源管理规定》、《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等等。主要涉及房地产所有权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制度、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房地产登记法律制度、房地产中介服务法律制度、房地产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和房地产税收制度等方面。#1、法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与房屋建筑有关的法律(关于房屋建筑)与房屋建筑有关的法律(关于房屋建筑)


与房屋建筑有关的法律(关于房屋建筑)


2、行政法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司法解释: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规范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部门规章:《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住房和城乡公告第1307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的公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公告2010年第29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商办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关于房地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主观:

关于房地产的法律法规有《中华民法典》、《中华建筑法》、《中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城乡规划法》等。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关于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主要法律:

1、《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30日 次修正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改)

3、《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1998年3月1日施行,2011年4月22日修正)

4、《土地 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通过,2004年8月28日修正)

5、《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通过,2000年1月1日实施)

6、《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2007年10月1日施行)

7、《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12月25日次修订, 2004年8月28日第二 次修订,2005年10月27日修订)

8、《合同法》(1999年3月1日通过,1999年10月1日施行)

(二)主要法规、规章: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发布施行)

(2)《城市房屋管理条例》(2001年6月6日通过,2001年11月1日施行,2011年1月21日废 止)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发布施行,2011年1月8日修改)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通过,1999年1月1日施行,2010年12月29日 通过修正决定,2011年1月8日施行)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通过,2000年1月20日发布施行)

(6)《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3月14日通过,2001年6月1日施行)

(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次修正,2004 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正)

(8)《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1995年8月7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9)《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5月9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10)《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发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

(1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订)

(1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公布,自2007年11月1 日起施行)。

(13)《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1月28日通过,2008年2月1日施行)

(14)《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1月22日通过,2008年7月1日施行)

(15)《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2010年4月17日发布 施行)

(16)《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1号,2011年1月26日发布施行)

(17)《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0年10月27日通过,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18)《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2011年5月11日发布 施行)

(19)《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日发布,2011年2月1日施行)

(20)《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2011年3月16日发布,2011年5月1日施行)

(21)《、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27日 发布施行)

(2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2011年6月3日发布施行)

(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19日通过,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相关条例

保证房地产开发的质量,途径很多,但认真贯彻ISO9000标准,推行质量认证,的确是一条必由之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ISO9000贯标中必须紧抓以下五个环节。

一、在立项过程中,要服从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区域规划,充分尊重规划部门的意见,对标书和合同要严格评审。

二、认真做好每一个项目的策划工作,从市场调研、投资立项、征地、、委托设计、委托施工,直到竣工交付的整个过程都应仔细认真地策划,做到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要按照策划的结果,编制质量,用以指导项目开发建设的实施,确保项目开发建设的质量指标、建设周期和成本合理。

三、严格按ISO9000对采购的要求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规划设计、施工、供货等几个方面的分承包方的评价和选择。

1、委托规划设计时,在审查资质的基础上,一般项目可采用议标的方法,重大项目可采用招标,甚或招标。设计输出除符合法律、法规外,一定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开发企业的设计意图。

无论是单体建筑,还是联片开发,都应和周围的建筑及环境相协调,并体现出设计们高超的建筑艺术,美化城市,给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幽雅的生活空间。开发企业不能只顾自身经济效益,不顾效益。

2、委托施工时,可采用工程招标的方法。在审查资质的基础上,优先选用通过ISO9000认证的施工企业。

3、要对供货企业进行评价和选择,以确保三大材、工程设备及其他物资的质量。

四、按ISO9001的要求,搞好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

开发企业在工程招标后,不能放任不管,而要严格。在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后,应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不管施工企业是否通过质量认证,都应该按ISO9000标准来要求他们。

1、不能将主体结构进行分包以及其他违法分包;

2、对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必须编制质量,明确对施工过程控制的要求;

3、对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必须编制作业指导书,严格按规程作;

4、使用合格的施工设备和检测器具,并保证施工安全;

5、对特殊过程必须严格控制,消除日后的隐患;

6、遵守法律、法规,不能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等等。

五、按照ISO9001的要求,对建材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1、对于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开发企业一定要对监理企业进行资质审查、评价选择,再委托监理;

2、在进货检验中,不允许紧急放行(来不及检验而先投入使用),最起码是钢材和水泥禁止紧急放行;

3、在过程检验中,不允许例外转序(来不及检验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必须经过严格审批 ;

4、对分项、分部工程未取得合格的检验结果时,不得进行最终检验(竣工验收)。

当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贯标中还有很多重要工作要做,本文不拟一一叙述。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除了贯彻ISO9001以外,还要贯彻执行ISO14001(环境管理标准)和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这样才能使住房或者工作场所具有适用性、安全性、耐久性、环境性、经济性等性能;

才能使城市的立体环境(水、土壤、大气等)得到控制和改善,才能使人与自然和谐;也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现代城市居民青睐,拓宽销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效益,促进该领域的发展。

相关法规

1、中华建筑法

2、中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物业管理条例

4、房屋登记办法

5、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6、土地登记办法

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修订)

8、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

9、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0、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在“物权法担保物权研讨会”上的讲话——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实施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1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14、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15、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16、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17、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18、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关于审理物业服务案件的司法解释

20、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易模式

地产交易形式

(1)一级市场。这是由垄断经营的市场,它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和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实现。经营业务包括:征用土地,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以出售或拍卖的方式转让土地的一定时期的使用权;出租土地,定期收取地租等。

(2)二级市场。这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土地开发公司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经营所形成的市场。

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主要渠道,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境外机构和个人以自购和包销方式买入商品房等方式。

房产交易形式

(1)房产买卖。其中包括国有房产的买卖、集体房产的买卖和私有房产的买卖。

(2)房屋租赁。

(3)房产互换。

(4)房产抵押。

各国税种

发达在交易环节征收的税种往往较少,且税率也较低,这样有利于增加房地产的交易和流动。

参考资料:

房屋认定的法律依据

房屋法律的相关依据一般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建筑法》、《中华城市规划法》《中华合同法 》为基础,包括《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等。

一、房屋法律的相关依据有哪些?

房屋法律的相关依据一般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建筑法》、《中华城市规划法》《中华合同法 》为基础,包括《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源管理规定》、《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等等。

二、涉及范围有哪些

主要涉及房地产所有权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制度、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房地产登记法律制度、房地产中介服务法律制度、房地产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和房地产税收制度等方面。

在房地产行业方面立项的法律法规非常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公民生活需要,从民生的角度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规范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公民在住房上出现了比较大的问题,那么很我可以会造成动荡或者其它问题,对长治久安来说不是好事。

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有:《中华建筑法》、《中华合同法》、《中华招标投标法》、《中华土地管理法》、《中华城市规划法》、《中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环境保》、《中华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法律依据:《中华建筑法》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关于房屋侵权的法律有哪些?

法律分析:关于房屋侵权的法律有《中华民法典》和《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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