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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申辩期限工作日 陈述申辩期限三天节假日算吗

陈述和申辩的时限

法律分析:陈述和申辩的时限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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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法中,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行政过程中,应考虑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实践中一般行政机关只给当事人1-3天的期限;

2、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陈述申辩期限三天节假日算吗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期限,不包括节假日在内,陈述申辩期限的三日仅仅指的是三个工作日。若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陈述申辩听证期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工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只有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及听证权,也未作任何其他表示的,才视为当事人放弃此权利。否则,就可能出现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法律依据:《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 当事人超过三日提出听证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后,又无故不出席听证会的,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宣布听证终止。《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司法行政机关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之前,案件调查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三日内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责令停业;(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业证书;(三)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二万元以上罚款;(四)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得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如要陈述,申辩,需要在几个工作日内提出??

需要在自当事人签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或者办案机关挂号寄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为例,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自当事人签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或者办案机关挂号寄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未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未作任何其他表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前款规定的邮寄送达,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间没有收到的,应当自实际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行使权利。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后,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认真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而加重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有权决定对本机关依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重新进行审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决定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重新进行审查。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审查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理决定时,可以直接纠正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错误的行政处理决定,也可以责成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行纠正其错误的行政处理决定。对于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纠正决定,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予以执行。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成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新审查的,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期限内结束案件审查。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审查决定作出后十日内,将审查决定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

得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如要陈述,申辩,需要在几个工作日内提出??

需要在自当事人签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或者办案机关挂号寄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为例,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自当事人签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或者办案机关挂号寄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未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未作任何其他表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前款规定的邮寄送达,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间没有收到的,应当自实际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行使权利。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后,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认真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而加重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有权决定对本机关依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重新进行审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决定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重新进行审查。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审查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理决定时,可以直接纠正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错误的行政处理决定,也可以责成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行纠正其错误的行政处理决定。对于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纠正决定,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予以执行。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成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新审查的,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期限内结束案件审查。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审查决定作出后十日内,将审查决定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

有3天5天7天15天的,具体要看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一般来说行政处罚告知书应该明确告知你陈述,申辩的时间

陈述申辩期限

法律分析: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时限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在三天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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