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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人员是劳动关系吗_事业单位有编制是劳动关系吗

事业单位人员受劳动法保护吗

事业编制人员不受《劳动法》保护,合同到期单位可以无理由不续聘且不给任何经济补偿.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其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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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构成,包括:其一,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人员,其二为无事业单位编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后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自然属于劳动的受案范围。但是,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依据该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工作内容发生的争议应不属劳动案件受案范围。但是,2003年发布《关于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案问题的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此致、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法》规定处理。

故当下而言,事业单位与其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人员因此致、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案件受案范围,而前述主体间阴职级、职称、职务或者岗位调动等产生的争议,仍不应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机关、事业单位、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事业单位适用劳动法吗

事业单位一般不适用劳动法,你与单位签订的也不是劳动合同,而是聘用合同。若以我单位为例,还会另外签订岗位协议书,以此约束职工。虽然聘用合同中对解除合同有规定,但主要看单位是否放人,而且你的档案关系在单位,很被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人事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故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调整人事关系的法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当前采取的是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分别立法的模式,公务员劳动关系,由《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加以规范。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如工、青、妇等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按人事关系办退休?还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不是按人事关系办理退休,是按劳动关系办理退休。

因为随着我国机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变化,人事劳动局撤销,建立了保障局。按过去的体系事业单位退休归人事部门管理,但是现在事业单位退休,都归保障局管理,所以是按照劳动关系办理退休。

事业单位办理退休的流程:

1、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送任命机关批准。

2、《退休审批表》一式五份,均须粘贴一寸照片,另附一张照片用于制作退休证,照片要求为近期拍摄的一寸免冠证件照,黑白彩色均可。

3、《退休审批表》审批完毕后,单位人事干部携带《退休审批表》到社保中心申领养老待遇,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待遇申领表》,并办理医疗、工伤、失业等险种的停保手续。

4、人事干部将办好的《退休证》发给退休人员,由退休人员本人向公积金管理处申领公积金账户余额,《退休审批表》复印件需报老干部局和编办登记。

事业单位人员受劳动法保护吗

事业编制人员不受《劳动法》保护。

合同到期单位可以无理由不续聘且不给任何经济补偿.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其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劳动法保障的对象有哪些?

劳动保护针对的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一般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对象是从事劳动的所有职工。只要是中华境内,与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是劳动保护的对象。所以,他针对的对象是属于从事劳动的所有职工,劳动者必须是要从事劳动。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机关、事业单位、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不适用于劳动法?

机关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团体中纳入公务员编制或者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适用《公务员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机关、事业单位、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聘用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而有编制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我国当前采取的是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分别立法的模式,公务员劳动关系,由《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加以规范。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如工、青、妇等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拓展资料:

公务员,全称为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秩序和公共资源,维护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行政编制、由财政负担工资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行政编制、由财政负担工资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依法履行公职

纳入行政编制

由财政负担工资

参考资料:

事业编制要签劳动合同吗

事业编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签合同需要的资料有:

1、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合同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合同文本、公司章、法人章、合同章、签字笔等。

总之,事业编不一定签合同,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中分正式工作人员和雇员以及其他人员,正式工作人员就是公务员了,属于在编人员,一般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直接保存在人事局,雇员就是合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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