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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的规定 公务接待包括商务接待吗

为规范商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中省市相关规定,制定了《》,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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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接待原则

一统筹管理。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筹管理,相关处室具体承办。

二事前审批。所有接待事项,事先按规定审批程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事项不予执行。

三勤俭节约。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二、接待范围

一到广安投资考察、专案促进等活动;

二外出开展专案投资促进、开放合作等活动。

三、接待标准

一商务接待用餐按照对口接待原则,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用餐遵循节俭原则,尽量安排在机关食堂或体现地方特色的宾馆、饭店,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菸和高档酒水,确需安排酒水,可提供本地酒水,原则上不安排高档瓶装酒。

二住宿费、交通费原则上由客商自行解决。确需安排的,住宿在定点饭店安排,并以标准间为主,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乘坐飞机不得安排头等舱,乘坐火车不得安排软卧。

三大型团队接待用车争取由市委、市 *** 协调安排;小型活动接待用车由客商与机关后勤共同协商解决。外出活动用车按差旅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接待中,不得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原则上不得赠送礼品、土特产和纪念品等。

四、接待管理

一建立商务接待审批制度。商务接待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式,由承办处室制定接待方案、填写接待审批表,经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稽核、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办公室根据领导审批意见进行统筹安排,承办处室具体负责接待。接待经办人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安排接待,不得扩大接待范围和提高接待标准。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式审批的商务接待,须征得主要领导同意,报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并在接待工作结束后,由承办处室补办审批手续。

二建立商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接待任务完成5个工作日内,接待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据,并附原始票据、接待清单、接待审批表、接待方案等凭证。接待清单应当包括主要接待物件的单位、姓名、职务,活动专案、时间、场所、费用等明细。接待单据及报销凭证由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初核后,经分管财务领导稽核、主要领导签批后报销。凡报销单据及凭证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

三建立商务接待规范支付制度。接待费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不具备条件确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经办人应书面说明原因,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四建立商务接待内部审计制度。由委纪检机构牵头,定期对商务接待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审批程式及报销管理是否规范及接待经费使用等情况。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一、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省 *** 和市委、市 *** 有关规定,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实施。

二、接待范围

一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属于公务接待范围。

二按照“同城不接待、非公务活动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接待”的“三不接待”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

三、接待标准

一接待物件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物件在 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物件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遵循节俭原则,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安排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菸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确需安排酒水的,可提供本地酒水。

二接待物件需要安排住宿的,由机关后勤协助安排符合住宿费限额标准的定点宾馆、饭店,住宿费由接待物件支付。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三交通费用原则上由接待物件支付,特殊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可开支必要的交通费不得开支机票费用,交通费开支实行“一事一批”,并说明具体情况作为接待清单附件。

四接待中,不得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赠送礼品、土特产和纪念品等;不得列支应当由接待物件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和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品、茶叶、香菸、礼品等与公务接待无关的费用。

四、接待管理

一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式,由承办处室根据派出单位公函拟定接待方案,如实填写接待审批表,经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分管领导稽核、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办公室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和接待限额标准进行安排,未按要求审批的一律不予安排。

二建立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接待任务完成5个工作日内,接待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据,并附原始票据、接待清单、接待方案、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表等凭证。接待清单应当包括接待物件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专案、时间、场所、费用等明细。接待单据及报销凭证由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初核后,经分管财务领导稽核、主要领导签批后报销。凡报销单据及凭证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

三建立公务接待规范支付制度。接待费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不具备条件确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经办人应书面说明原因,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四建立公务接待资讯公开制度。公务接待经费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季度一通报,及时向社会公布开支情况。公开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数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

五建立公务接待内部审计制度。由委纪检机构牵头,定期对公务接待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审批程式及报销管理是否规范及接待经费使用等情况。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如果是商务接待

首先接见的人肯定不是什么重要人员,普通点就可以了

如果是行政接待

那肯定需要特别同等级别的人代表才能接待!

就这么简单

当然规格也不同功能

商务接待你懂得

可能会带你去吃喝嫖赌……

政务就大不一样了!可能之前还会有人来做先行者把一起都谈好了!

个人感觉公务接待针对的自己内部,一般接待上级和平级,商务接待一般指接待外部客户的,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接待全过程:

1、接待前准备;

2、接待过程;

3、接待后安排。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主要区别包括接待对象的不同、接待方式的不同。

接待对象的不同:从出席人员上区分,公务接待相对较为随意,主要以现场融洽气氛为主.商务接待出席人员为有一定决策权的人,会在接待会上进行商业谈判和商业合作。

接待方式的不同:从接待规格上区分,公务接待聚会地点较随意,可简单的餐厅,酒店、高级酒店都可以。商务接待较注重礼仪,在地点选择较高档,可选择高级餐厅,高档娱乐场所等。

商务接待一般建立在商业谈判或者商业合作上,泛指对外联接待,它的礼仪规格相对比较高。在出席人员挑选上属于公司的决策者或者有部分决策权的人员接待。

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商务接待和公务接待的区别

1、从出席人员上区分,业务接待相对较为随意,主要以现场融洽气氛为主.商务接待出席人员为有一定决策权的人,会在接待会上进行商业谈判和商业合作.

2、从接待规格(地点)上区分,业务接待聚会地点较随意,可简单的餐厅,酒店,高级酒店都可以.商务接待较注重礼仪,在地点选择较高档,可选择高级餐厅,高档娱乐场所等.

如何正确核算业务招待费

一、正确核算业务招待费

1、因业务开展的需要,招待客户就餐,会计核算上列"招待费";

2、员工食堂就餐、活动聚餐、加班聚餐,会计核算上列"职工福利费";

3、员工出差就餐,在标准内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差旅费";

4、企业组织员工职业培训,培训期间就餐,会计核算上列"职工教育经费";

5、公司在酒店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就餐,会计核算上列"会议费";

6、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开办费";

7、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员工餐费补贴,会计核算上列"工资薪金";

8、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董事会费";

9、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活动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工会经费".

二、用足扣除限额

1、设企业当期列支业务招待费为Y;

2、设企业当期销售(营业)收入为X;那么,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Y×60%与X×5%,即Y×60%≤X×5‰,通过推算得出Y≤8.3‰X,也就是说,在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等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就可能用足了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三、有效分流业务招待费

1、按照税法规定,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销售(营业)收入的15%(特定行业为30%),是业务招待费的30倍(特定行业的60倍),具有更大的限额空间.

2、业务招待费的目的是通过开展必要的招待活动,以达到维护企业与客户的关系与形象,从而促进销售,然而,业务宣传费也具有与此类似的动机.

3、如果能够有效搭配,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之间的开支,将会起到很好的节税作用.

例如,企业经常向客户赠送烟酒、茶叶、土特产等礼品,这部分开支应纳入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但如果企业改为赠送自行生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则这些礼品起到了推广宣传的作用,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列支.

四、准确核算销售(营业)收入

1、准确把握税法中的销售(营业)收入与会计中确认的营业收入存在的差异;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如: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3、第2点所列的这些项目在会计核算中更多地体现在费用支付项目中.

比如,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的资产,一般计入销售费用;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计入营业外支出;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的资产,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等.

4、企业应足额、正确的将这些项目按视同销售收入,在汇算清缴申报时加入销售(营业)收入,可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

因企业瞒报或漏报的收入被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

因此,企业应如实申报视同销售收入,避免瞒报漏报带来的纳税风险,准确核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五、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

业务招待费是以销售(营业)收入作为扣除基数,企业可通过下设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方式来提高费用限额的扣除基数.

例如,将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通过将产品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实现对外销售,可以直接带来近倍的销售收入,费用限额扣除的基数可获得提高.

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直接起到节税作用,但也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管理成本,并可能影响企业的整体战略布局.

因而是否要设立这样的分支机构,需要综合决策.

商务接待和公务接待的区别如上,具体的区别可以由接待的客户种类以及公司制定的标准来定,如果公司没有制定这方面的标准,则可以根据网络上的相关规定来处理.不管公司接待是什么类型,所产生的接待费用支出都算在业务招待费里.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为主线,紧紧抓住创新管理和深化改革这两个“治本”之策,力求根治公务接待顽疾,遏制“舌尖上的浪费”。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减少员工不必要的困扰,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本法适用于湖北萌牛面馆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公务招待

1、公务接待应遵循”对口管理、提前安排、倡导节约、有礼有节”的原则;

2、公务接待费必须于接待前先提出申请,待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费用报销时请后附已审批通过的业务接待申请表(因特殊事项无法事先提出申请的,可电话请示批准后在招待后二个工作日内补该流程);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3、公务接待费用标准

董事会

部门

二级

1、 合作方主要负责人;

2、 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来司资

质认证等检查人员;

1、来司技术协助人员;

公司轿车/商务车/不超过3名陪

住宿标准三星级及以上酒店,公司不负担费

简餐消费 50 元/人 宴请消费 100-120元 /人

简餐消费 30 元/人 宴请消费 50-70 元/人

400元/桌同人员用 不超过2名陪同人员

1、协助对方预定住宿

三公司轿车/ 出租车

2、来司业务考察人员;

4 特别说明

接待的标准中三级接待不提供烟酒,如有必要应提前预算费用申请;

第一、二级接待如有需要礼品的,应一级礼品金额控制在500元以内、二级礼品金额控制在200元以内;

接待费用报付申请事项与后附发票的时间、内容必须一致,不一致部分将不予报销。

接待中涉及重要会议及机要事务等应注意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五、其他规定:

1、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制定报董事会审批后颁布实施,有关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改;

2、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接待申请表

申请部门:

来访单位 来访人数 联系人 陪同人员

接送安排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送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男 人、女 人,共 人

联系方式

来访事由

来访天数 来访时间

接待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住宿安排

□否 □是,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标准: 公司宿舍

酒店(名称: ) 一级 二级 三级 其他:

申请借支费用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财务部负责人

餐饮标准

部门负责人

CEO 董事会

董事会

部门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杜绝奢侈浪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活动,接待是指提供交通、住宿、用餐、陪同等方面的安排。

第三条 学院办公室为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积极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第四条 公务接待本着厉行节约、简化礼仪、杜绝浪费、倡导“光盘”的原则,区分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公务接待标准,严禁铺张浪费。一般接待安排在学院,提倡工作餐,禁止外出安排非公务宴请,原则上不安排酒水。

第五条 学院主要接待对象包括:

(一)上级机关来我院指导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人员;

(二)省内外兄弟院校来我院考察、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人员;

(三)本系统单位来我院考察、洽谈业务及工作业务关系需要接待的人员;

(四)校企合作单位来我院考察、洽谈业务及工作业务关系需要接待的人员;

(五)经院领导批准,需要接待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接待标准

第六条 严格实行定点接待。学院应在定点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执行协议价格。严禁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场所进行公务接待活动。一般性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校内,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外安排。

第七条 住宿标准。省部级安排住套间,司厅级安排住单间,县处级以下安排住标间。住房内不摆放鲜花、水果、香烟、饮料等用品。

第八条 用餐标准:

(一)校内自助餐:早餐按10-15元/人安排,午餐、晚餐按20-30元/人安排;

校内桌餐:早餐按15-20元/人安排,午餐、晚餐按每人每餐30-50元/人安排。

(二)校外用餐。凡遇学院重大活动需在外就餐或节假日期间无条件在学院就餐的,可安排在校外用餐。每桌按10人核定,不得超过800元。一般工作人员按30元/人核算。

第九条 陪餐制度。接待中需要陪餐的,要严格控制次数、人数。重大活动院领导可集体参加接待,一般接待原则上由分管院领导陪餐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由各部门承担接待的客人一般不安排院领导陪同,个别确需要陪餐的,应事先提请办公室协调安排。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确实因工作需要用餐的其他人员按工作餐标准安排。

第十条 公务接待要本着“限酒、不供烟”的原则,遇重要客人安排酒水需提前申请,办公室统一安排。公务接待一般只安排本地酒水及部分饮料。超标准费用由责任人自负,学院拒收超标准安排费用的签批报销。

第十一条 公务活动原则上安排集中乘车,6人以下人员出行,以乘坐普通商务车为主。

第十二条 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超预算安排公务接待。严禁借公务活动名义游山玩水,严禁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等。

第三章 接待程序

第十三条 公务接待须依据接待公函办理,坚持事前办理审批手续。公务接待事前相关部门应填报《公务接待审批表》(见附件),办公室应按照接待标准签注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审批。接待部门根据公务接待审批表和领导批示,确定公务接待的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 凡事前未履行报批手续的,办公室一律不予安排及报销。

第十五条 学院各部门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中的汇报、交流、座谈、考察等工作由业务部门负责,食宿、会议室布置、车辆使用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第四章 费用结算

第十六条 学院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要定期进行公开,自觉接收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十七条 公务接待应按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转嫁接待费用。

第十八条 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国家反腐相关规定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加强监督,切实杜绝公务接待工作中铺张浪费等问题的出现。

第十九条 公务接待经费结算一般采用转账方式(公务卡结算),不采用现金结账。接待经费支出由承办部门凭《公务接待审批表》到学院财务处履行报销手续。财务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对接待费的管理,对超范围、超标准、违反规定的公务接待,及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关于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公务费用开支,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现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原则

坚持热情、节俭、高效、文明的原则;坚持对口接待、定点接待的原则;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规范接待方式,强化纪律约束,逐步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国,考察团。

2、州级以上五大机关派出的检查组、调研组和工作组。

3、由县委、政府承办和协办的在我县召开的州级以上会议和县级重要会议及大型活动。

4、到县五大机关汇报工作的基层领导干部。

(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接待范围

各单位实行对口接待,负责对口的上下级单位、人员来往的接待。

(三)乡镇公务接待范围参照此规定自行确定。

五、接待方式

1、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的州级以上有关单位或领导,以及到我县学习、参观、考察的本州内其它县市单位或领导,实行桌餐,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2、州外到我县学习、交流、考察,除县级以上五大机关外的各级各类团体,一般只接待到达或离开时的一餐,住宿和其它费用由其自理。

3、县级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的,一律在乡镇机关食堂按工作餐标准就餐。

4、到我县投资或直接参与我县经济活动的客商,接待视情况酌情处理。

六、纪律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本规定。负责接待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2、县内各乡镇、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吃请,铺张浪费。

3、各乡镇公务接待必须安排在乡镇机关食堂,乡镇所属单位有食堂的在本单位食堂接待,无食堂的到乡镇机关食堂接待。

4、县属行政事业单位有食堂的,以食堂接待为主,无食堂的单位,实行定点接待,严格接待管理。

5、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公务接待。

6、要文明接待,禁止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禁止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禁止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合饮酒;禁止发生强行劝酒、逼酒等不文明行为;禁止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7、公务接待实行现金支付,一律不得赊帐。

接待标准管理规定|商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接待标准规定了接待来访管理的程序和要求,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 规章制度 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有什么区别

它们的主要区别如下:

1、受众不同:公务接待主要是针对公共事务、政府机关和部门相关人员;而商务接待则主要面向商业企业、合作伙伴、客户等商业领域人士。

2、目的不同:公务接待是配合公共事务和政务活动展开的一种活动,从政治、业务等角度考虑;而商务接待是为了进一步洽谈业务、贸易等问题,为商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3、预算不同:由于目的和受众不同,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的预算也不同。公务接待一般是由政府或者机构出资;而商务接待则是企业或者个人自费。

4、程度不同:公务接待的规矩是国家和机关部门的法纪之一,相对而言比较正式严肃;而商务接待则以轻松愉快得气氛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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