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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24天能出来吗 拘留24小时会不会有案底

进看守所后,多长时间可以出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一般的行政拘留,24小时就可以出来;如果涉嫌犯罪需要逮捕的,时间就要长许多。

拘留24天能出来吗 拘留24小时会不会有案底拘留24天能出来吗 拘留24小时会不会有案底


1. 进看守所后,多长时间可以出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一般的行政拘留,24小时就可以出来;如果涉嫌犯罪需要逮捕的,时间就要长许多。

2.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 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4. 第一百二十三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5.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7.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被行政拘留15天,被拘留的当天不算,从被拘留的次日开始算,第十五天的时候出来(如果被拘留的当天算,是第十六天出来)。比如,某人在1月1日被治安拘留15天,从拘留的次日,即1月2日开始算,到1月16日正好是15天,1月16日出来。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派出所可以留置12小时,最多可以24小时。超过24小时,派出所不拘留就要放人的,否则是非法拘禁。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一、被派出所拘留多久才会放出来?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0日,加上检察院批捕的时间,一共37天。但是刑事拘留后,能不能放出来,就不好说了。因为检察院如果批准逮捕,就不会释放了。当然,罪行轻微,没有逮捕的必要,公安也可以在30天内,直接取保候审。拘留是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拘留是非常常见的司法强制措施,对于犯罪事实存在犯罪事实的,符合拘留的条件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直接对其进行拘留处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并对符合批捕的当事人提请批捕,并审查起诉和司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拘留一般10至15天左右放出来。以下情况会被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警察拘留一个人最多不超过24个小时,拘留后应当立即通知家属。但是,如果有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的,则可以暂不通知,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的时间在有关的法律上会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的处理需要警方结合实际的案件进行合理的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最长时间为二十日。

如果违法嫌疑人被给予拘留十四天的行政处罚,到了二十天了,还没有放出来,可能已经被转化为刑事案件,送看守所羁押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刑事拘留多久可以出来

依照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分为10天,14天,37天三种情况。

刑事拘留是逮捕前的应急措施,只有来不及申请逮捕证的才暂时刑事拘留。拘留以后要马上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以上为例:

10天(公安机关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7天内决定是否逮捕,所以10天)

14天(复杂案件,申请期限可以延长4天,7日批捕,7+7=14天)

37天(更加复杂的结伙作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申请期限可延长到30天,7日批捕,30+7=37天)

一旦被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羁押的期限必须等到法院有了判决,嫌疑人被定罪才能截止。

二、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1、2个月

2、+1个月(案情复杂,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3、+2个月(重大复杂,报省级检察院批准)

4、+2个月(在以上2+1+2=5个月的基础上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再次经省级检察院批准)

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2+1+2+2=7个月内必须结束侦查,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否则必须放人。

最为特殊的情况——延期审理:需要公安机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公安结束侦查,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审查也是有期限的(因为这时候嫌疑人可能还关着在,而且还有可能是冤枉的,所以必须提高办案效率,尽力保护嫌疑人权利。)这个期限是1个月+半个月=1个半月。

审查完了,决定不起诉或者决定起诉,不起诉的放人,起诉的,把案件移交法院,一审的期限是1个月+半个月+1个月(由省高院批准)=2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二审期限同一审。

审完,判决,有罪——移交监狱执行(枪毙的话,法院自己来),无罪——放人。

注意事项

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三、律师在立案侦查阶段的作用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的,有权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及时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4)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5)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6)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

(7)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

(8)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

(9)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有关规定;

(10)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

(2)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

(3)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婴儿;

(4)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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