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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民工工资月结_2021年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约定压两个月合法吗?

任何拖欠农民工工资都是不合法的,讨要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去辖区人社部门投诉,拨打热线,问题突出又得不到解决的也能寻求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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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民工工资月结_2021年农民工工资


今年5月1号起,农民工工资将严格按照“准月准发”原则,什么是“准月准发”?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所谓“准月准发”就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定期发放工资,包工头不能因任何理由拖欠,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得超过1个月,更不能故意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双方约定时期按时发放。大家知道,在以前拖欠工资似乎成了一种噱头,拖欠工资有100种理由等着在,今年的新政策,关乎着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不仅让农民工朋友看到了希望,而且提高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在实体经济迅速发展同时,各行各业都可能面临被重新洗牌,没有足够技术和资金支撑,企业很难生存下去,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企业一旦拖欠工资,将会面临5至到10万元罚款,并且会责令停业,这些举措不得不让用人单位瑟瑟发抖,寝食难安,因此,工资没能按时发放,会直接影响到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工资应当按月支付,并且不能扣除和拖欠发放。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他这个约定不合理也不合法!上月干完下月发上个月工资敢正常的,只要不超下月底都属于正常的啊!!

从今年开始,工资都是月结了。法律禁止拖欠工

声点开一个搜狗问答,底下有人回答了一个链接我点

工地工人工资月结是真的假的?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工地工资一般不月结,都是一个项目完了或者年底一起结算,平时会发放生活费。但是有时候部分工地和项目工资会月结甚至日结。吉工宝APP上面就有大量的找活信息,很多包工头或工地招人的都会在上面查看,需要月结的可以写清楚也可以和包工头商量一下!

工地工资月结是假的,在所的建筑工地上是没有月结的,好的给办个工资卡,一个月给三五千,大多一季一清,还有的干了活要不上钱来,总之工地险是的,不要听找人胡说

工地月结是真的,目前要求的就是月结,当然,在现实中情况比较复杂,不是所有的工地都能做到月结的。如果想找月结的活儿,目前鱼泡工地可以选择的活和结算方式还挺多的,在地区,经验,工种以及年龄上要求都比较宽松,很多工种就日薪都挺高的。

真的

要求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为了避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顽疾,还农民工一个公道。

目前鱼泡网上可以供工友选择的活有很多,没有地区、工种限制,招工老板全是实名认证过的,招工信息真实可靠,可签合同,待遇结算方式由工友自行选择。

建筑工人月结没有假,现在很多地在现实作中就是这样要求的,不过现在鱼什么泡上工人更多找日结的了,来钱比较快一点,不担心工资拖欠问题

现在年底很多工地都日结了,月结的也挺多的,平时的鱼泡工地月结的也挺多的,工地也还可以,但不是其他每个工地都可以做到

为什么农民工工资要月结年底才结算?

农民工领资的确特别的难。主要的难点有

其一,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款项用途混杂是导致农民工无法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重要原因。很多企业在回应农民工讨薪时经常说:“我的工程款还没拿到,怎么付钱给你?”这实际上也是工程建筑行业由来已久的痼疾,即层层分包,利益链越扯越长。而只要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发生一连串的拖欠。而作为链条末端的农民工,无疑是弱势的一方。

其二,长期以来形成的年底结薪习惯,以及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状态,也导致他们寻求月薪的意愿并不强烈。对于他们而言,可能更关注年底能不能一次性拿到报酬。

其实,农民工“月薪制”也是一个老话题了。早在2004年,就建议,农民工的工资应实行“月薪制”,工资应按月发放,年终结算。其后,又有多名政协委员提出推行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

一个横跨19年的提议,至今仍能激起舆论热议,足见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深深关切,但从中也可窥见之难。

难在哪儿?一是签订劳务合同仍未尽完备、欠薪时有发生。当下,尽管三令五申,各地也在积极推进,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务合同,但这些合同约定的条款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仍有一些企业借故逃避合同,钻法律的空子。

这也使得很多农民工处于事实上的保护缺失状态。整体性的权益缺失,会传导到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方方面面。

再就是建筑业农民工特殊的方式,也不利于农民工采取“月薪制”。一般而言,建筑业多采取项目制,层层分包的情形十分普遍,农民工处于整个链条的末端,这也使得很多时候,农民工很难主张自己的权益,缺乏博弈的。农民工的工资也往往被纳入整个资金的大盘子使用,并未专门区分出来。

还有,从农民工个体而言,不少人主张“月薪制”的意愿似乎并不强烈,这与长期以来的支薪习惯有关,也与其在城市中往往处于漂泊状态有关。他们在城市中的消费只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活乃至生存需求,他们挣来的钱,还是要拿回家去。

当然了,近年来,随着移动存储、支付的普及,农民工不存在保管钱款的难题,“月薪制”也逐渐为人接受。

这些年来,有关方面一直在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难题。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开始施行,这也是首次将农民工工资问题写进法律。其中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然而,在现实中,“月薪制”落实情况并不乐观。诚如有农民工所言,多地合同也签了,月薪也发了,但又玩出了新花样,即只发一部分生活费,其他仍是到年底结清。至于开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采取实名制管理等制度,也在推行中被打了折扣。

说到底,若想真正推行农民工“月薪制”,还是要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真正把各项法律法规确定了的条款,从“纸上的权益”落实为“现实的美好”。一个健康的,不应该存在这样的权利等,而是应该主动作为,办法总比困难多。

以全国劳动监察部门每年都要解决大量欠薪问题而言,不妨尝试逐渐把关口前移,从查处各企业尤其是建筑企业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入手,不断夯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制度基础,从而逐步形成“月薪制”等所有积极的制度在农民工群体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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