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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成年意定监护的意义)

【法律分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1、性质不同、2、生效时间不同、3、受益主体不同、4、是否为有偿不同、5、功能不同、6、效力不同。遗嘱、遗赠与遗嘱信托均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从性质上均属于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抚养协议和意定监护协议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达成合意,从性质上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成年意定监护的意义)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成年意定监护的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主观:

区别: 第一性质不同,意定监护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 遗赠扶养协议 是以 遗嘱 的形式设立的。 第二生效时间不同,意定监护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而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生效和死后生效相结合。 第三是否为有偿不同,意定监护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但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且附义务的。 《 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 监护人 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意定监护与遗赠扶养协议

法律主观:

1.性质不同:意定监护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 遗赠扶养协议 是以 遗嘱的形式 设立的。 2.生效时间不同:意定监护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遗赠扶养协议是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 3.受益主体不同:意定监护的受益人是立遗嘱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益主体是立遗嘱人和扶养人( 法定继承人以外 的人)。 4.是否为有偿不同:意定监护一般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1、遗赠的概念:被继承人将自己的遗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2、遗赠抚养协议的概念: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3、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遗赠扶养协议是在遗赠的基础上增加了“扶养”条件,也就是说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扶养义务的遗赠,若受遗赠人不履行扶养义务,则无法受赠遗产,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获得遗产的。单纯的遗赠时,受遗赠人不需要履行任何义务,就能无偿地获得遗产。

(2)效力顺序如下:遗赠抚养协议>遗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信托遗嘱和意定监护的区别

1、遗嘱信托的概念:遗嘱信托,指自然人在其所立遗嘱里写明去世后财产由谁管理和分配,即受托人是谁、受益人有谁、管理财产的范围。是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一项信托计划。

2、意定监护的概念: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3、区别:

两者在涉及被监护人的父母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通过遗嘱进行财产规划时,两种性质可能同时出现。可能产生概念混淆。

(1)遗嘱信托的对象可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是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对象只能是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亦没有所谓监护人通过遗嘱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遗嘱信托的对象包括法定继承人也包括非法定继承人。而遗嘱指定监护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父母)为其法定继承人(子女)指定监护,遗嘱指定监护人不涉及子女以外的人。

(2)遗嘱信托更侧重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配,侧重财产关系。而遗嘱指定监护人侧重于对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维护,侧重人身关系。只不过,往往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之后,因被监护人是自己的子女,而财产也是要留给自己的子女的,尤其是残障子女,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时遗嘱难免会涉及遗产分配方案,此时遗嘱信托和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就可能同时出现了。

——家事法苑团队陈贝贝

【法律分析】

意定监护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性质不同;遗嘱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从性质上均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意定监护协议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达成合意,从性质上属于双方法律行为。生效时间不同;遗嘱和遗赠均是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要件,但是,遗嘱的受益人除非明确表示放弃接受遗产,否则视为接受;而遗赠的受遗赠人应当于立遗嘱人死亡后,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意定监护协议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的同时,一般还要签订管理财产或者处理相关事务的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1、身份不同“遗赠协议”中的受赠人其最主要的身份是抚养人,而“意定监护”中的身份则为监护人。 2、权利范围不同“遗赠协议”中的抚养人权利仅限于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意定监护”中则监护人的权利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和成年意定监护的区别

法律主观:

意定监护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是遗赠扶养协议是以遗嘱的形式设立的;意定监护是以协议的形式设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是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意定监护自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并生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抚养协议与意定监护的区别

法律主观:

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实质上都是一种民事赠与行为,这是二者的共同点。二者区别主要在于:,(一)赠与财产交付的时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的是公民的遗产,扶养人只有在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之后,才能获得协议约定的被扶养公民的遗产,赠与的发生在被扶养人死后。而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则是于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于生前将财产交付受赠人,并由受赠人履行扶养义务。,(二)纠纷解决途径不同。遗赠扶养协议发生纠纷后受民法典调整;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纠纷则受民法典调整。根据《民法典》中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遗嘱抚养协议优先,我国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既然履行了抚养义务,那么肯定获得相应的权利,也就是获得协议所约定的财产。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发生冲突时,遗赠抚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又先于法定继承。,(一)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4、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的行为,遗赠是无偿的行为。,5、受遗赠人以及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不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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