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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第二批面向2021_株洲2021年第2号

2023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应届生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就业表)填写。本次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株洲市第二批面向2021_株洲2021年第2号株洲市第二批面向2021_株洲2021年第2号


本次公告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为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3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应届生报名时间

2023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应届生报名时间是2023年1月17日上午9∶00-1月19日下午17∶00,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进入2023年株洲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就业表)填写。本次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本次公告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株洲高中录取分数线

株洲市城区2021年公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录取及渌口区在城区录取文化生控制线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从615.5分至768.5分不等。

2021株洲中考分录取线具体如下:

株洲市第一中学696分。

株洲市第二中学768.5分。

株洲市第三中学630分。

株洲市第四中学712分。

株洲市第八中学710.7分。

株洲市第十三中学672.5分。

株洲市第十八中学641.5分。

株洲市南方中学739分。

株洲市九方中学678分。

渌口区第一中学620.7分。

渌口区第三中学615.5分。

渌口区第五中学652.5分。

注意事项:

城区民办普通高中文化生按学生的志愿、高中学校招生抛档到对应学校,请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志愿学校录取情况,并保持“志愿填报系统”所填联系电话畅通。

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录取名单,会由高中学校通过联系电话通知考生及家长,考生也可在《招生指南》第59页查询招生学校的联系电话,主动与志愿学校联系,查询录取情况。

需要提醒的是,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确认录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以上内容参考

2023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应届生报名时间

2023湖南株洲市事业单位应届生报名时间是2023年1月17日上午9∶00-1月19日下午17∶00,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进入2023年株洲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员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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