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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程序中生产准备包括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一般涉及到建设工程的承包与发包,指的是以建设工程为载体的工程项目,其性质为一次性工程建设任务,以构建建筑物为目标,需要经过一定的设计以及规划,按照程序进行建设。更多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请继续阅读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程序中生产准备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程序中生产准备包括


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阶段;

2、可行性研究阶段;

3、初步设计阶段;

4、施工图设计阶段;

5、建设准备阶段;

6、建设实施阶段;

7、竣工验收阶段;

8、后评价阶段。

二、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1.业主的项目管理(建设监理)

业主的项目管理是全过程的,包括项目决策和实施阶段的各个环节,也即从编制项目建议书开始,经可行性研究、设计和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的全过程管理。

由于工程项目的一次性,决定了业主自行进行项目管理往往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在项目管理方面,缺乏专业化的队伍,即使配备了管理班子,没有连续的工程任务也是不经济的。在经济体制下,每个建设单位都要配备专门的项目管理队伍,这不符合资源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的原则,而且也不利于工程建设经验的积累和应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业主完全可以依靠化的咨询服务单位,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方面的服务。如图1.1.1所示,监理单位可以接受工程业主的委托,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此外,监理单位还可将其服务范围扩展到工程项目前期决策阶段,为工程业主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2.工程建设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

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业主在项目决策之后,通过招标择优选定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直至终交付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由此可见,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是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全面管理,既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也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阶段。总承包方为了实现其经营方针和目标,必须在合同条件的约束下,依靠自身的技术和管理优势或实力,通过优化设计及施工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地全面完成工程项目的承建任务。

3.设计单位的项目管理

设计单位的项目管理是指设计单位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后,根据设计合同所界定的工作目标及责任义务,对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工作所进行的自我管理。设计单位通过设计项目管理,对建设项目的实施在技术和经济上进行全面而详尽的安排,引进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形成设计图纸和说明书,以便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和验收。由此可见,设计项目管理不仅仅局限于工程设计阶段,而是延伸到了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4.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

施工单位通过投标获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以施工合同所界定的工程范围组织项目管理,简称为施工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的目标体系包括工程施工质量(Quality)、成本(Cost)、工期(Delivery)、安全和现场标准化(Safety),简称QCDS目标体系。显然,这一目标体系既和整个工程项目目标相联系,又带有很强的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自主性特征。

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有哪些

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有:

1、编制项目建议书。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研究,提出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2、开展可行性研究和编制设计任务书。具体论证和评价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可行,并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设计任务书(也称任务书)的附件。设计任务书对是否上这个项目,采取什么方案,选择什么建设地点,作出决策。

3、进行设计。从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作出详尽规划。大中型项目一般采用两段设计,即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技术复杂的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按三个阶段进行。

4、安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送请有条件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经认可,报部门,经过综合平衡,列入年度基本建设。

5、进行建设准备。包括征地,搞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道路、平整土地),落实施量,组织物资订货和供应,以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准备工作就绪后,提出开工报告,经过批准,即开工兴建;遵循施工程序,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安装。

7、生产准备。生产性建设项目开始施工后,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有有步骤地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8、验收投产。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见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决算(见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生产使用的手续。小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可以简化。

9、项目后评价。项目完工后对整个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等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或与类似项目进行对比。

【法律依据】:

《中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工程建设程序介绍?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建设阶段的有哪些几个方面:(相关阅读: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建设阶段主要分为:(1)策划决策阶段(2)勘察设计阶段(3)建设准备阶段(4)施工阶段(5)生产准备阶段(6)竣工验收阶段(7)考核评价阶段七个部分阶段。

工程项目建设准备阶段的内容:

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内容包括:组建项目法人、征地、、“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组织材料、设备订货;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委托工程监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按规定作好施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建设程序基本客观规律内容:

基本建设是现代化大生产,一项工程从建设到建成投产,要经过许多阶段和环节,有其客观规律性。这种规律性,与基本建设自身所具有的技术经济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基本建设工程具有特定的用途。任何工程,不论建设规模大小,工程结构繁简,都要切实符合既定的目的和需要。其次,基本建设工程的位置是固定的。在哪里建设,就在哪里形成生产能力,也就始终在哪里从物质技术条件方面对生产发挥作用。因此,工程建设受矿藏资源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的严格制约。基本建设的这些技术经济特点,决定了任何项目的建设过程,一般都要经过决策、勘察设计、组织施工、验收投产等阶段,每个阶段又包含着许多环节。这些阶段和环节有其不同的工作步骤和内容,它们按照自身固有的规律,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按客观要求的先后顺序进行。前一个阶段的工作是进行后一个阶段工作的依据,没有完成前一个阶段的工作,就不能进行后一个阶段的工作。项目建设客观过程的规律性,构成基本建设的科学程序的客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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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流程

建设工程流程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1.1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流程。

1.2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建议书、可研)流程。

1.3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工作流程。

1.4工程建设项目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流程。

2.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基本流程。

2.2招投标基本流程。

2.3合同签订流程。

2.4施工准备流程。

三、项目风险管理与信息管理流程。

3.1项目风险管理流程。

3.2项目信息管理流程

3.3竣工验收流程。

四、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基本流程。

4.1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总流程。

4.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流程。

4.3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控制流程。

4.4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流程。

4.5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4.6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控制流程。

4.7合同管理控制流程。

4.8信息管理控制流程。

4.9组织协调控制流程。

4.10工程质量问题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4.11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4.12工程洽商控制及签证工作流程。

4.13工程竣工验收控制流程。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法律主观:

建设工程立项程序: 1、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初阶段的工作; 2、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对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科学分析和论证; 3、开始设计,并筹备建设,准备施工; 4、是生产、竣工和考核阶段。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项目应履行的建设程序|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履行的法定基本建设程序

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开发)单位:

根据《建筑法》、《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细则》、《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现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履行的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共11项告知如下,望严格遵照执行:

1、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2、把符合规划要求的(盖规划审核专用章)施工图及技术资料报市住建局进行审查并节能备案,取得图纸审查合格书。(市住建局图审办、墙改办)

3、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施工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所签合同和协议进行备案。(建工科)

4、办理安全监督(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备案)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外地进平施工单位备案(建工科)

5、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建筑节能等手续。(质监站、建工科)

6、委托监理公司监理工程,签定监理合同并备案。(监理公司)

7、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档案室)

8、提供工程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证明、工资保证金交纳证明及规定费用交纳。(建工科、财务科)

9、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建工科)

10、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组织阶段性安全、质量验收。(建工科、质监站)

11、工程竣工后,提供工程款拨付证明及结算手续办理情况,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建工科、质监站)

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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