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笙耀百科 >

两对夫妻共同租房 两对夫妻共同租房违法吗

在外打工两对夫妻合租一套房子合适吗?

一天夜里,我被一种压低的、特殊的呻吟声惊醒——他们在....?!竖起耳朵细听,声音果然是从那边传来的。一看老公,他早醒了,正瞪着眼睛在听呢。我刚要说话,丈夫用手捂住了我的嘴,另一只手搂住了我。 听着那边传来的~声和床的吱吱声,我和老公都有些忍不住了,我们都不敢出声。终于,那边安静了,我和老公却久久睡不着,可又不敢做。 从那晚的听床之后,我和老公也开始在后半夜小心翼翼地如法炮制。后来,他们肯定也知道了,但大家都佯装不知,更没人拿此开玩笑和调侃对方。彼此心照不宣了,也就没有了太多的顾忌

两对夫妻共同租房 两对夫妻共同租房违法吗两对夫妻共同租房 两对夫妻共同租房违法吗


理论上我想回答不合适,可是这是大部分现状。

我在深圳工作的时候,租一个两室一厅,我跟同学住一室,另一室是两个学长。好在熟识,但混住仍然尴尬。

一个月后我搬走了,租房到大新。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主卧是一对夫妻带孩子,次卧是一个男孩租住,我跟同学住第三个房间。当时这个房租是五千,我跟同学分摊一千五,当时我月工资是四千。

后来我到北京工作了。随后结婚,和先生住在回龙观附近一个小公寓。公寓约莫二十平吧,一应俱全,独立卫浴,开放式厨房。

这个小公寓的租金是2000每月,一年签一次合同涨一次租金,退房时房租2500。除此之外,商水商电,无燃气,做饭都是电磁炉。暖气费每年1200,物业管理每年1000,网络每年1200,路由器自备。大致算一下,年房租需要(2000+30+90*1.5)*12+1200+1000+1200=29380。30是一月水费,电一天约用3度,一个月90度,电费1.5一度。一年租金3万。

然而北京的公寓并不是太多,前两年排查自建房的时候更是拆了不少,大多数人只能选择几室几厅的户型。我住的回龙观,在六环了,租金尚且如此,中心一些则更贵。

有许多朋友在北京,也经常串串门。这些朋友大部分都是合租,有一对夫妻跟两个男生合住的,也有一个女孩跟带两个宝宝的夫妻合租的,还有租住在隔断的。

如果说在外打工的两对夫妻,本就熟识,那真的已经很好了。我同事在立水桥租了两室一厅,婆婆带孩子一间,夫妻俩一间,月房租6500水电物业采暖另算。公公过来就跟婆婆住,也算是两对夫妻住在一起,这很常见。

还有实在租不起房子的,招室友。我以前也想过毕业后跟闺蜜住一起,两室一厅,还可以带父母来玩,挤一挤住得下。后来现实啪啪打了我的脸。原来我只能承担一个卧室一半的租金。工资会涨,房租更会涨。我在北京住了四年,花在租房上至少12w。

有什么样的经济实力,就租住什么样的房子。《欢乐颂》中,安迪和曲筱绡拥有独立的套房,关关小蚯蚓樊胜美却只能合租在一起,究其原因,还不是钱不够,要想省,就得从别的地方抠。

人和人的悲欢并不相通,还是有许多底层人民的存在的。合不合适,或许不合适,但有其他好的方案吗?也没有。那便只能将就。

大家都是合租房,别说夫妻了没成过家的人也混住实惠,有的在外是临时夫妻,回自己家时是欢天喜地,倪萍拍的那个剧丢了金耳环,那个男人说她没自己妻丰满,开玩笑说在她背上放两颗红豆,人都分不出前后身了。

我见过一个单元房住几十人的,那过道鞋都叠起来了。

在新加坡裕廊是打工者居住地,是通铺一个床板一个月三百新币,一栋楼住上千人,只能规定一周洗一次衣服,没做饭地方。

为了省钱只能这样了,中午没有午休干十二个小时活,在家里当保姆才二千五百元新币,住的地方十几平方,有专卖席梦思单人三折垫,出门前叠起来,进了门才铺上。

香港住房才密集化,所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好出门不如赖在家。

在外打工两对夫妻合租一套房子合适吗?合适。

一、一般说来“在外打工”的人员对住宿的要求不会太高。

1、这些人员家庭条件不会太富足,太富足了就不用离开家在外打工了;

2、在外打工,能做到有地方住、能住的开、能遮风挡雨、能保证休息好、方便上班就知足了;

3、这些人会很关注租房费用,能省则省,他们挣钱不容易。

二、两对夫妻合租一套房完全能满足他们的要求,有利于在外打工的夫妻。

1、租金变低了,他们所盼。两家出租金总比一家出要省,一家租一套既住不了那么多,也浪费租金;

2、住的开,又相对有各自的独立空间,他们所想。一套房子两对夫妻住,既能住的开,又相对有私密空间;

3、相互能帮助,有照应,他们所愿。出门在外不容易,在一起作伴,互相照应,相互商量,对两家都好。

4、两家租一套房,就是近邻,要注意团结,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三、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在外打工两对夫妻不适宜合租一套房子。

1、在外打工的夫妻有特殊更高要求,不习惯与别人一起住,只能接受单独住;

2、夫妻俩事特多,不容易与人相处。与别的一起住肯定会闹矛盾。

我的观点能接受吗?

答案不合适。

1.首先生活不便,如果隔音不好,你心里不怪吗? 单说四人相处就很难,卫生间怎么用?洗澡怎么洗?

2.容易产生误会,同一屋堰下发生什么摩擦,你知道会不会吵架甚至动手。

3.防人之心不可无,万一老公或者老婆跟另外两个发生点什么呢,谁能保证自己不被诱惑呢!

总之出门在外不容易,如果手头宽裕可以租个条件稍好点的房子,如果紧张就租个条件差点的。两口子最好不合租,如果单身就不一样了,那就随意了!

手打忘采纳!

不合适。夫妻关系在客观生存环境上的要求之一就是二人拥有一个封闭的空间,这是生物本能决定的,也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二对夫妻生活在一个空间里,完全相互侵害了对方的私密生活,甚至为可能存在的道德沦陷创造了客观有利条件。从某种角度讲,这样的安排,与其说是二对夫妻,倒不如说是二男二女。这其中的道德隐患想必都会明白。

半个世纪之前,老百姓家居房舍很狭窄,为了生存,的确有二个家庭住在一个房间里的事情,甚至儿子娶媳妇也只能在一铺炕上加一个临时简易隔断,用高粱秸秆和泥巴搭建。也正因为是这样的窘迫,留下了很多笑话和无奈。

必须承认,如今 社会 的个人行为道德距离过去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二个家庭,特别是二对夫妻住在一个房间里,肯定不行!

这有啥希其的,少见多怪。在九几年时本人经历过在广州工厂打工时,厂里的夫妻都是两对合租一间房,各自床前挂一个帘就行了。

1不方便``` 隔音在好 心里不怪怪的吗? 先不说这么低下的问题 单说四人相处就很难 如果四人特要好也可以 但好起来不向

2容易产生误会 同一屋堰下发生什么碰处 天知道谁会大气 谁会小气对不对

3在一起住 万一谁不能把持 那不是很坏 很糟糕了吗? 你可以保证你和她的关系很完美不可能背叛? 人心很奇妙 日久生情听过吧!~~

或许是我想多了 但我各人觉得不合适``

如果没有那么多经济基础 可以租的小一点简陋一点的也没关系 我想他会体谅的还是不要合租的好,短时间相处还好,住在一起的话难免会有摩擦的,到时候关系就不好了,就算是亲兄弟住一起时间长也不好的,何况是朋友呢。

只要各自没意见,没有合不合适的说法。

你说的一套房子已经不错了,你没见到许多建筑工地上的民工(主要是扎钢筋工),住的才奇葩,都是两对夫妻住一间房子里。两张高低床对面铺,上面放东西下面住人,唯一避人是只是一张布帘。

既然已经是夫妻了,你俩所挣工资为夫妻共同财产,谁承担房租都是一样的,没有啥合理不合理的,谁有钱谁交一下就行了。

夫妻之间如果经济各自支配应该各出一半如果一方有困难也可以告诉对方,让其先垫付,下次自己全付,如果合在一起使用,谁管钱谁出的,就看你们家经济分配了

夫妻本是一家人,夫妻俩挣的钱更不能分你我,对于交房租谁交都是你自家的钱,这个没有什么不合理的。

跟那个男的说,哥已经很久没和自己的老婆那个,再这样下去,我怕她怀疑我那里不行!这样吧,今晚你带嫂子出去一下下,我得向老婆交个差,完事再叫你回来可好?改天我请你吃饭哦!没关系的啦,两个小时就好!

回避一些时间,让一方性满意足,再换另一方.

慢慢习惯了,我曾经合租房子过,开始不习惯,后来,大家心照不宣,各干各的。

晚上一起玩儿啊

两帮人换着出去玩一会

不需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这一规定,出租或承租房屋都是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家常小事,夫或妻都有决定权,不需要夫妻共同签名。

扩展资料:

房屋出租流程:

1、在房源网上,按你的需要寻找合适的房源;

2、找到基本符合要求的房源后,你可以通过电话、QQ、E-mail等联系方式向发布房源的经纪人详细了解情况。

3、对了解到的情况基本满意后,你可向经纪人提出代为联系出租方,约定时间亲临现场察看;

4、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出租房地产实地考察;

5、对了解到的情况基本满意后,你可向经纪人提出代为联系出租方,约定时间亲临现场察看;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出租地产租赁合同》的约定,租赁当事双方应对水、电、气等计量度数抄录于《合同》上,并查验设施、设备、装修等情况。完毕,租赁方正式从出租方手中接受出租的房地产。

参考资料来源:

当然。

法律依据

第九十六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这一规定,出租或承租房屋都是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家常小事,夫或妻都有决定权,不需要夫妻共同签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83608411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