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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保经办人已经离职了要怎么办 单位社保经办人有什么责任

法律主观:

单位社保经办人已经离职了要怎么办 单位社保经办人有什么责任单位社保经办人已经离职了要怎么办 单位社保经办人有什么责任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但是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的。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这样的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这条规定可以解释为,超过两年时限的,即使单位工资、加班费等支付不足,单位也不再承担被员工追索和被劳动部门查处的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1、养老保险有三种处理方式,停止缴费、由个人全部缴费、新找到工作之后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2、医疗保险,也是有个人账户的,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

另外,可以寻找第三方社保公司代缴,专业的代缴公司可缴纳五险一金,不限制户口所在地,想停就可以停。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但是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的。

1、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这样的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

2、如果辞职后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单位,也不用担心社保会被清零,完全可以转由自己个人续缴,从单位的账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当然,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是在本市转移,需要原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由原单位做减员。

(1)个人缴费:带着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等交到当地劳动部门即可。

(2)新单位缴费:带着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等交至新单位,由新单位做增员处理。

如果是异地转移,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原单位处理完解除合同手续后,到原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养老、医疗保险转移凭证。

(2)持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养老、医疗保险转移凭证等物品,如个人缴费直接交到参保人准备缴费的劳动部门,如有新单位的,直接交至新单位即可。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动者从公司辞职后,用人单位不会再为职工缴纳社保,社保会出现断交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可以以灵活就业方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个人参保的,只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从公司离职后社保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了。

如果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如果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

离职后社保里面的钱是不能取出来的。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保里的钱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取出来,具体如下:

1、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

2、在职死亡的人,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养老金余额。

3、重复缴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当事人从公司离职后社保可以停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或者如果当事人找到新单位,也可以由新单位为其续缴社保。

劳动者从公司离职后,可以由原公司在十五日内及时为其转移社保;如果找到新单位的,可以转移新单位,由新单位和本人共同参保缴费;如果暂未重新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及时参保缴费。

流程如下:

1.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2.停保一段时间,以后续保。

3.离职后有新工作,转移社保到新单位即可。

个人: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现参保单位。

现在参保单位:持有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中心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

个人:向原参保单位提交当地社保账号信息。

原参保单位:持当地社保账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

所需材料:社保减免表。当地社保账号信息(有的是联系函、介绍信等形式)。有些还需要自己写的转到外地的申请。

当地社会保障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至当地社会保障部分,并给予养老保险转账单(或情况证明,上述记录有保险年限、支付基数、个人账户金额等信息)。和其他信息)。有些还有基金转账确认函和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但是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的。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辞职了社保的处理分以下几种情况:1、辞职后在参保当地找到的新单位。社保转入新单位参保,原单位办理停保,新单位直接办理参保。2、如果没有入职新单位的,由原单位要办理停保。如果想继续参保的,可以找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将自己的社保挂在该公司下,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参保。公司给缴纳的那部分费用也需要自己承担,且需要向人力资源公司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如果不愿意自费参保的,可以暂停缴纳社保,社保也不会清零。3、辞职后异地工作的,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把原来在单位缴纳的社保转移到新城市企业单位那里缴纳,先到原来公司的社保局打印参保凭证,办理社保转出,然后到新工作城市社保局办理社保转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1、员工离职后,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纳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员工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

2、如果员工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员工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该员工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3、如果员工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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