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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是_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什么?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是_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是_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


这是因为: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③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它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

④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扩展资料:

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参考资料来源: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

这是因为: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扩展资料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普遍联系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参考资料来源: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从对立统一律的角度,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摘要】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什么?【提问】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从对立统一律的角度,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回答】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正是因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斗争和统一,事物才有自己的运动和发展。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一条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是从各个不同侧面揭示事物的联系和发展的,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和发展的最深刻的本质。因此,对立统一规律必然贯穿在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 第三,对立统一的方法,即矛盾的分析方法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第四,承认不承认矛盾,承认不承认事物因内在矛盾而引起变化、运动,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是矛盾,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所以说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我们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揭露矛盾,从而积极解决矛盾.特殊性则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唯物辩证法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根本观点是矛盾观点,基本观点是发展观和联系观

矛盾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从对立统一律的角度,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摘要】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什么?【提问】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从对立统一律的角度,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回答】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第一、唯物辩证法揭示的是事物的联系与发展,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的是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根本动力。

第二、唯物辩证法是有着丰富内容的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全部理论的关键,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与范畴都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某二方面的展开。

第三、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而是否承认矛盾则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

第四、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矛盾分析法则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深刻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把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区别开来。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指出:

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具有客观性、稳定性、可重复性和普遍性。换言之,规律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既不能被人创造,也不能被人消灭,只要条件具备就一定要发生作用,所以必须尊重规律。

但辩证法也强调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

其一,在认识世界时,由于规律隐藏在事物的内部,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透过现象、把握规律;其二,在改造世界时,也要依靠主观能动性,根据实践的目的、因势利导地改变规律赖以起作用的条件,从而引导规律起作用的具体方式。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关于这三条基本规律的内在关系,一般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其中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

“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发展观,不仅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是不断向前发展的,而且说明了正是人类的创新思维和创造智慧推动了社会更好地发展。创新思维是辩证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树立创新思维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的整体性进步,也就是要通过思维方式的创新,破除迷信,超越陈规,不断推进思想进步和实践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更加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创新思维能力。我们取得伟大斗争的胜利,提高伟大工程的质量,推动伟大事业的发展,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必须根据时代变化的特点和要求,以创新思维为动力,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

提高创新思维能力,必须坚决反对各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与唯物辩证法主张事物的辩证发展相反,形而上学把一切事物都看成是彼此孤立和永不变化的。学习和运用唯物辩证法,就要反对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提高创新思维能力,需要坚持和运用唯物辩证法,坚决反对形而上学。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从对立统一律的角度,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摘要】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什么?【提问】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从对立统一律的角度,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回答】

唯物辩证法是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和一系列其他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

各自地位不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范畴则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拓展资料: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同的。

(1)矛盾的同一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同一性使矛盾双方能够在一个统一体内相互依存;

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吸取有利因素来发展自己,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

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事物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这种基本趋势,是由矛盾双方的同一性决定的,正是因为事物的转化总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所以发展表现为确定的方向性。

(2)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发生变化,推动事物发展。有两种情况:一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双方共同发展,从而使整个事物得到发展;二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一方力量不断削弱,另一方力量不断增强,以至战胜对方,推动事物向前发展。

第二,矛盾的斗争突破某一事物的界限,使旧统一体瓦解,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具有重要作用,但二者都不是孤立起作用的。毛泽东指出,矛盾着的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因为它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试金石,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根本规律,是事物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4、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5、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6、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说,而对立统一规律深刻揭示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

7、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为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提供了科学的钥匙。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是有规律的,规律就是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1、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恩格斯把对立统一规律表述为“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列宁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关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即事物的共性和个性,这一对概念要学会相互转换,另外,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我们用矛盾分析法也就是一分为二的方法看待问题。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要遇到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等。

不仅如此,在每一对矛盾中,有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一方的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

辩证法主要有两层涵义。

第一,辩证法意味着“对话”。在柏拉图的著作中,我们看到,苏格拉底通过一问一答的对话,将论题层层推进,抽丝剥茧,最后得出真理。辩证法就是通过对话达到真理的方法。

柏拉图的著作几乎都是由“对话体”写成的,而“对话体”表现了古希腊辩证法的精髓,正如“辩证法”(dialectics)和“对话”(dialogue)这两个词拥有共同的词根那样。

第二,辩证法意味着“正反”。在对话中,苏格拉底总是佯装自己无知,而与别人唱反调。在苏格拉底与他人的论辩中,对同一论题通常形成正面和反面两种观点,通过对立双方的辩论,真理最终脱颖而出。就此而言,辩证法是通过辩论逼出真理的逻辑。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基本特征: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联系的多样性:从大的方面说,联系可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原理)。

一、命题来源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中国哲学界一个耳熟能详的命题,它源自毛泽东的一段话: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因此,我们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我们就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二、逻辑论证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是否承认矛盾和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辨证法和形而上学斗争的焦点。

2、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

3、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4、对立统一规律提供的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最根本的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它们的内涵和外延都是不尽相同的。“实质”和“核心”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在马列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对“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从既有不同含义又有内在联系的两个不同概念来论述的。

首先,它们含有不同的意思,前一个论断揭示了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从而说明了唯物辩证法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的本质特征;后一个论断则强调了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明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是矛盾规律。每件事情都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首先应该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在主要矛盾中,应该着重考虑矛盾的主要方面。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但是具体的你可以进行询问一下,我也不是很清楚呢,你去问问吧。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它还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扩展资料

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马克思主义有几门学问,但基础的东西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他在革命战争年代写下的《反对本本主义》、《实践论》、《矛盾论》等著作,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写下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灵活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为我们党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树立了光辉典范。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从对立统一律的角度,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摘要】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什么?【提问】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从对立统一律的角度,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回答】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都是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为矛盾观。矛盾即对立统一,要坚持用一分为二、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认识对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还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和一系列其他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

各自地位不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范畴则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拓展资料: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同的。

(1)矛盾的同一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同一性使矛盾双方能够在一个统一体内相互依存;

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吸取有利因素来发展自己,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

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事物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这种基本趋势,是由矛盾双方的同一性决定的,正是因为事物的转化总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所以发展表现为确定的方向性。

(2)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发生变化,推动事物发展。有两种情况:一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双方共同发展,从而使整个事物得到发展;二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一方力量不断削弱,另一方力量不断增强,以至战胜对方,推动事物向前发展。

第二,矛盾的斗争突破某一事物的界限,使旧统一体瓦解,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具有重要作用,但二者都不是孤立起作用的。毛泽东指出,矛盾着的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

这是因为: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③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它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④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辩证法是解决一切矛盾的方法论。

参考资料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

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例如,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电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等等)。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扩展资料: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正是因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斗争和统一,事物才有自己的运动和发展。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一条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是从各个不同侧面揭示事物的联系和发展的,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和发展的最深刻的本质。因此,对立统一规律必然贯穿在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

第三,对立统一的方法,即矛盾的分析方法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第四,承认不承认矛盾,承认不承认事物因内在矛盾而引起变化、运动,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辩证法是解决一切矛盾的方法论。

扩展资料:

在哲学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思想。在中国古代,《易经》 用阴阳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 。《老子》提出“反者道之动”这一命题,概括了矛盾的存在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参考资料: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与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无论是在自然、社会,还是在思维领域,任何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正是事物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涵,可概括为,矛盾的三对特性四大理论:即:矛盾的统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的不平衡性,即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扩展资料列宁常称矛盾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为辩证法的核心。毛泽东也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和毛泽东的语言表达虽不同,但都认为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和根本,如此突出强调矛盾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必然有其充分的理由。

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是贯穿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唯物辩证法作为完整、严密而科学的思想体系,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主要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个基本规律,以及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现实性和可能性、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等若干范畴所组成。

在唯物辩证法的这些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中,质变与量变、否定与肯定,以及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现实与可能、内容与形式、现象与本质,每一组中的两个方面。从实质上来看,都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矛盾体,其存在与发展,都是双方对立统一关系存在与演化的结果。

参考资料: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是辩证法的基本常识。原因如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钥匙”。

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如下: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无论是在自然、社会,还是在思维领域,任何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

正是事物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涵,可概括为,矛盾的三对特性四大理论:即:矛盾的统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矛盾的不平衡性,即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量变质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二。它揭示了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以及由于事物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

这一规律,提供了事物发展是质变和量变的统一、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的观察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哲学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了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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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指出: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具有客观性、稳定性、可重复性和普遍性。

换言之,规律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既不能被人创造,也不能被人消灭,只要条件具备就一定要发生作用,所以必须尊重规律。

但辩证法也强调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其一,在认识世界时,由于规律隐藏在事物的内部,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透过现象、把握规律;

其二,在改造世界时,也要依靠主观能动性,根据实践的目的、因势利导地改变规律赖以起作用的条件,从而引导规律起作用的具体方式。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关于这三条基本规律的内在关系,一般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很多人主张最基本规律只有一条,即对立统一规律;毛泽东曾指出:“应该是一元论,不应该是三元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但也有的人不赞成这个观点,而主张把三大规律并列化和立体化——即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综合规律;量变、序变、质变规律;肯定、否定、再肯定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参考资料

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是因为: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钥匙”。

第三,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 ①它揭示了事物“自己运动” 的泉源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这就从根本上摒弃了那种求诸于神秘的 “第一次推动” 去说明运动发展的唯心主义观点,把辩证法的发展学说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为科学地说明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等特征,全面地揭示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提供了可能。 ②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在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最突出的是系统联系,而所谓系统是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它体现着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即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之间的历史联系。离开对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运动的考察,便无从把握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实质。 ③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及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质量互变规律所揭示的量和质、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实质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的运动及其相互交替都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运动引起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揭示的肯定和否定、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实质上也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否定之否定不过是事物由其内在矛盾所规定的“自己运动”的必然形式。唯物辩证法的所有范畴都体现着对立统一的关系。 ④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这一科学方法论的最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法。毛泽东说:“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9页)。离开对立统一的观点,就无从理解辩证认识和辩证方法的实质。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是()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也称为矛盾规律。这个规律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构成的,而这两个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它们的矛盾又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在唯物辩证法中,对立统一规律不仅是认识世界的基本原则,而且也是改造世界的基本方法。

除了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还有其他一些基本原理和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发展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量变到质变,从无机到有机,从动物到人类,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这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不是一成不变的线性进展,而是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形式和趋势。

2.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任何一个事物都是整体和部分的统一体,它们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3.质量互变规律。唯物辩证法认为,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质的飞跃的规律。这个规律说明了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质变的结果,从而推动事物向着新的发展阶段前进。

4.事物的发展具有曲折性和飞跃性。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具有曲折性和飞跃性的。曲折性是指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会经历波折、反复和倒退等现象,而飞跃性则是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跨越旧的界限、打破旧的局面,实现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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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实质和核心

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因为:第一,唯物辩证法揭示的是事物的联系与发展,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的是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根本动力,也就是说,所谓联系实质上是矛盾与矛盾、矛盾这方面与矛盾那方面的联系,所谓发展实质上是矛盾推动下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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