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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黑龙江省遴选公告_2020黑龙江遴选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黑龙江牡丹江林口县县直学校遴选教师35人,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4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印发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林人联发〔2019〕4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林口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县直事业单位面向各镇公开遴选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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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林口县各镇在编、在岗教师。

(二)遴选岗位及数量

以《2022年县直学校遴选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为准(以下简称《遴选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林口县政府网站和教育信息网站。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具有高中、初中、小学各遴选学校所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从事本专业教学三年以上(含三年)。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签署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组织人事等相关处分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5.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不符合遴选条件、岗位要求的;

7.历次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安置师范生不能报考。

五、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与录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民办事服务中心三楼317室)。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2)、《林口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二)考试方式

此次遴选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

2.面试地点:林口县实验学校。

3.面试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将在林口县政府网站和教育信息网站公开栏公示,遴选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程序。

4.面试形式:片段教学和问题答辩,应聘者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每人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2分钟问题答辩。

5.成绩计算:总分100分,其中片段教学占80分,问题答辩占20分。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成绩通过林口县政府网站和教育信息网站公开栏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林口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考核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集中座谈、走访、查阅档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据应聘人员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遴选人员确定后,在林口县政府网站和教育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遴选资格,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遴选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以借调、调动、考录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五)调剂:为保证满额招聘,本着考生自愿原则,在第一批次遴选聘用后,对被取消、核减和未招满的岗位进行二次调剂及聘用。按照学科岗位要求,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对象,经考察、公示后,予以聘用。

(六)遴选纪律:严格公开遴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遴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遴选过程中的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遴选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咨询及监督:为保证此次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选拔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考试各环节均应切实遵守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指令及考试组织方疫情防控要求。如因疫情影响,遴选各环节具体时间需要调整的,将在林口县政府网站和教育信息网站发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

1.《2022年县直学校遴选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

2.《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3.《林口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口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10日

关于2023年公务员遴选考试时间表如下:12月3日

2023年度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公开选调职位包括至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

报名范围和条件公开遴选报名范围: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

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定于2023年1月7日举行。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职位:

①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②公开选调职位包括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

一、公开遴选的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定于2023年1月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安排

2023年1月7日上午9:00—12:00 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A类)或案例分析(B类)

二、重新选择(确认)考试地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2月20日0:00至12月21日12:00期间,登录“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

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考试地点进行重新选择(确认)的,视为在初始选择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日8:00至1月7日10:00期间,登录“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报考者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各地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疫情情况和考试防疫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后续工作安排

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3月上中旬公布。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后续工作,均按《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执行。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06(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7日,工作日8:30—17:00)

重新选择(确认)考试地点技术咨询电话:010-84209211(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工作日8:30—17:00)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06(2023年1月3日至1月7日,工作日8:30—17: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咨询电话:2022年12月16日通过“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7日,工作日8:30—17:00)

国家公务员局

2022年12月16日

【来源:西安网】

黑龙江省司法厅遴选面试时间公告

2023年黑龙江省司法厅遴选面试时间公告如下:

2023年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龙江先锋网和省司法厅官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是根据报考职位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或者合并缩减遴选名额),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笔试、面试成绩汇总后,总成绩入闱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2、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考生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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