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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2(财税36号文件附件3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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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2(财税36号文件附件3解读)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2(财税36号文件附件3解读)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2、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3、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5、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6、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7、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同于企业生产产品用于销售,对其施行分年抵扣显然不合适,应当一次性抵扣。

8、融资租入的不动产(其购置成本已分期支出并分期抵扣,如果再对每期取得的租金进项分两年抵扣,核算会非常复杂,因此可一次性全额抵扣。

9、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虽然也属于不动产的范畴,但存续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即要拆除清理,其性质与生产过程中的中间投入物更为接近。

10、因此允许一次性抵扣进项税。

1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

12、第二十一条: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13、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4、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15、……第二十四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16、……第二十八条 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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