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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种植业合作社数量 农业种植合作社规模

请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

从经验看,农业合作社的发展, 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推动了农业生产实现专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 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1) 在农户和市场间架起一座桥梁, 使农民生产的产品能够销售出去; 2) 通过产前 产中 产后的配套服务, 帮助农民扩大经营规模, 提高产品质量, 实行大批量 标准化生产, 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3)大部分农产品都经过加工再销往市场, 从而改变了农民单纯从事初级产品生产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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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78 年以来的农村改革, 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水平, 满足市场需求,农户间自愿开展了信息合作 技术合作, 并逐步扩展到生产资料购买 产品储运加工和销售等产前 产中 产后各环节合作, 出现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这些专业合作组织既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 又能充分发挥统一经营的作用, 源于农民创造,契合农村实际, 符合基本国情, 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为了保护促进支持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 2006年颁布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从此, 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依法发展的新阶段 这几年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 群众热情很高, 法律实施以来平均每个月新增依法登记的合作社近万家,到 2011年6 月底, 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已有 44. 6 万家, 比去年底增长7 万家; 实有入社农户3570 万, 占全国农户总数的 14. 3% 山东省到今年 6 月底合作社数量已经达到近 5 万家, 排在全国首位 合作社在各产业的分布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 其中, 种植业占 47. 9%, 畜牧业占 30. 7%, 两项共 78.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 成为近年来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突出亮点之一, 对建设现代农业 促进农民增收 建设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促进了规模经营

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将长期存在, 家庭承包分散经营将是我国农村的主要经营形式 但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和外出务工, 务农劳动力老龄化 妇女化 低文化和农业生产经营粗放等问题日益突出, 农业生产规模小 经营分散 组织化程度低等局限日益凸显, 迫切需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 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合作社在小农户分散经营的基础上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 成为当前一个很有效的规模经营主体 去年底, 有2216 万亩土地流向合作社, 比2009 年增加64%, 占流转总面积的 12. 3% 海南省合作社经营了全省63%的瓜菜种植大棚, 宁波市有 12 家粮食生产合作社服务面积超过 5000 亩 特别是农机合作社在提供化服务 促进规模经营方面作用明显 截至2009 年末, 全国1. 3 万多家农机合作社全年作业服务总面积约 3 亿亩, 平均每个农机合作社服务的农户数量达到 960 户, 作业服务面积达 2. 3万亩; 黑龙江省有 253 家合作社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 万亩以上。

二是促进了农业科技推广

农业的发展, 一靠政策, 二靠科技, 三靠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把科技推广部门 科研教育单位和农民成员联结起来, 发挥了科技成果研发使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由农技推广人员参与领办的合作社, 直接承担推广功能, 2010 年, 全国就有这类合作社近1 万家 有的承担科技项目, 发挥了作用 比如农业部 2010 年确定的批 819 个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单位中, 有 391 个是合作社有的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 提高了农民技术水平95%的合作社都为成员及时提供各种急需的 有效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解决了技术推广的 一公里 难题 安徽省就成立了 400 多个农技服务合作社, 专门从事农业技术服务。

三是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 从要 吃得饱 向 吃得好 吃得健康 吃得安全 转变 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农产品的消费, 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影响稳定的大事 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提供农资 对成员进行内部控制 成员间相互监督, 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 统一购买使用投入品, 减少不合理使用比如河北就有 90% 以上的合作社统一提供生产资料。

第二, 提高生产标准化程度 目前, 全国4 万多家合作社实施了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 2. 4 万多家合作社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 2. 56 万家合作社拥有了注册商标。

第三,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制度建设, 实现生产可追溯 比如广东省已经有 1519 家合作社实行了可追溯制度, 占全省合作社总数的19. 8%。

第四, 通过和超市进行产销对接, 倒逼 合作社要提供质量安全可控的产品。目前, 全国已经有1. 4 万家合作社和超市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

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民增收是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 要让广大农民生活宽裕, 基础和根本的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合作社有助于农民增收, 通过为成员提供服务, 统一购买生产资料, 统一销售成员产品, 在生产环节降低了成本, 在流通环节节省了费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符合当前农民的生产需求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成为新形势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

在县域经济稳定发展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的建立解决了农民购买销售的问题,解决了农民的收入问题;它的建立解决了农副企业建立的原料问题,有效促进了企业的建立和发展;从另一方面看,它还解决了多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经济和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为适应市场经济、减少市场风险出现的新型市场主体,它的建立极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支持农民,这对于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都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也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依托力量,文章结合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从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培养农民意识、改善农村干群关系五个方面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所起的作用。

农村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怎么样?

首先是目前农民合作社建立的数量还在继续增长。截至2019年8月底,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07万个,建立合作社1万多个,辐射带动了全国近一半的农户。通过、省、市、县四级联合创建社团,18万个县级以上社团,近8500个社团。

其次是产业的逐步扩张。农民合作产业覆盖粮、棉、油、肉、蛋、奶、水果、蔬菜、茶叶等主要产品生产,从种植业和养殖业向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观光旅游、民间手工业生产和服务业发展。其中种植业和养殖业占70%以上。

再次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向成员提供统一的农资供应、农机作、技术信息等服务。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比例占53%。一些地方在开展专业合作的基础上,开展了信用合作、互助保险、土地存量等合作,由单一因素联合发展到资金、技术、土地、闲置农房等多因素合作。实践证明,农民合作社在带动小农、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带动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将小农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力量。继续采取各方面措施,支持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

是虽然服务的好处已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体现,但资金的整体好处仍然不足。专业合作社对成员的二次分配比例较小,严重制约了专业合作社驱动功能的充分发挥。二是缺乏专业人才。大多数合作社没有专业人才。他们虽然是种植多年的种植者,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缺乏理论知识和新的科技知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部分参与者都是农民,合作社的负责人通常是村庄小组的负责人或当地的大农民。依靠长期积累的经验,很难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

发展情况良好。能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指导农民合作社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加强档案管理。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 鼓励农民合作社利用当地资源禀赋,带动成员开展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情况非常不错,受到了很多农民的支持和认可,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益价值,提高了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挺好的,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了合作社,也在合作社里边享受到了利益,得到了实惠。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需不需要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

据2018年农民合作社发展显示,从2001年开始到2018年的18年间,我国农民合作社的数量已经达到了200万家。而这200万家合作社中,包括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各种类型,其中以种植居多,养殖其次,加工数量少。其中业务合作的形式以简单采购农资产品居多,分红的较少,多项目合作的居多,但形成统一路径实现盈余的较少。

其实农民合作社的创办是从当时农民个体土地较少,农资采购困难而来的。的政策指引是为减轻农民采购负担、增加农民实际收入的高度考虑的。在近20年的合作社运营过程中,已经涌现出一些较高盈余能力、实现农民全面致富的合作社。但也有近90%的合作社处于无业务状态。本文主要根据合作社实际运营现状,结合农民需求和合作社发展的需要,提出合作社的服务功能,探讨合作社能否向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方向运行。

一、农民合作社概念及指导思想

2006年10月30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其中章第二条就明确了农民合作社的概念及指导思想: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可以这样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出就是为了农民的实际利益而来的。而且是不折不扣地通过农民合作社组织成员实现低成本高收益的探索。从实际运作中,我们发现只要是实实在在为成员考虑的合作社,都在一步步走向正轨。这其中在种植、养殖等专业方面引入了相关服务功能,是完全有利于合作社成员的一项有意义的活动。

二、农民合作社的服务功能

农民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在概念中提出以技术、信息为主要服务功能。但在实中,我们发现,包含了农资产品、运输服务、日用品服务、新技术服务等功能,几乎可以涵盖农民生活和生产的全部。这里以种植专业合作社运营情况做个分析。

1、农资产品采购功能

在农民合作社提出的前10年间,只有一部分合作社真正实现了采购功能。这是由农民自身的信息资源决定的,也是由政策的逐步修改完善决定的。从2004年开始,1号文件每年都将三农问题作为一个导向提出来,并且将合作社运营放入一个重要部分来宣传指导,到2010年以后,农民合作社才大量地被注册实施。

农资产品中的化肥、种子、农是主要的三大项,也是农民种植成本的主要部分。而化肥又是其中重要的农资产品。从2010年以后,化肥销售渠道复杂化日益显现,化肥价格忽上忽下,化肥产品质量参不齐,批零价过大,使得农民合作社有强烈的团购意识。合作社通过团购的方式与化肥厂家取得联系,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化肥品种和出厂价化肥,真正使得农民得到了实惠。而化肥生产厂家和化肥经销商也逐渐向种植大户和合作社靠拢,开始了新一轮的整合。

2、生活日用品采购功能

在农民得到了出厂价化肥等农资产品后,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热情高涨。而合作社面对如此好的形势,都在想办法粘合合作社成员,进一步考虑解决成员的生活日用品。一开始是通过米、面、油批发商得到批发价的日用品,通过自身运输渠道送到合作社成员手上。一袋白面可以比零售价便宜2-3块钱,这对于农民来说,只要是得到实惠,就是好事情。

生活日用品的采购能够为吸收成员铺路,当合作社成员日益增多后,开始对接日用品生产厂家。当日用品可以直接从厂家进货的时候,发现一袋白面居然可以为零售价便宜5-10块钱,这对于成员来说是真的利好。然后就会有大米、油、酱油、醋、盐等产品的对接。对于农民来说,日用品采购大大降低了采购成本,无形中促进了消费。这是合作社成员原来想都没想到的。一些合作社成员能够越来越壮大,就是由于合作社对成员的无理由出厂价对接日用品而加入的。

3、种植新技术提升功能

种植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是合作社的重要服务功能。一些合作社的成功也正是从引进新技术而来的,通过成员间的试用,获得成功后,为农民提供服务,有了相应利润, 这也是合作社法支持的。

比如晋北地处华北高寒、高海拔地区,缺水少雨,土质一般,合作社就引进了旱田滴灌技术。一年一投资,大约150-200块/亩,就解决了旱田怕6、7、8月份干旱的问题。产量的提升收入完全可以超过投资,还不用担心大旱后的绝收。合作社还可以通过推广滴灌技术组织成员为其它农民安装,赚取一些安装费。

为了解决玉米病虫害严重问题,还有抗倒伏问题,一些合作社引进了玉米割苗技术,一亩地只需要投入20块钱,不仅解决了玉米部分病虫害问题,还省去了控旺费用,粮食还能够得到增产。从实际数据看,玉米普遍增产8%以上,加上省下的控旺费用,亩增收150元问题不大。当合作社成员试验成功后,合作社通过与割苗机厂家的合作,推广给农户,可以赚取相应的推广费用。成员全然成为了新技术推广的引路人。而且新技术的推广都是先为新加入的成员应用,农民入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4、农产品加工、销售功能

农民加入合作社一开始是为了化肥、日用品等农资产品的便宜,而后又能得到技术服务的优惠。在实际运作中,合作社成员的播种、收割都能够一体化或者优先进行,这给成员一定的内心优越感。

但是,问题出来了,农产品收获后,如何销售,什么时候销售,如何获得高单价,不断得到高收入问题放在了合作社面前。这也正是我们正要阐述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功能的出笼。

三、农民种植合作社与项目的延伸(种植与加工、销售的一体化)

农民对于农产品的销售价格特别敏感,也对当前农产品销售的行业潜规则比较反感,怎么办呢?合作社各自都考虑到了农产品的统一收购问题。而当统一收购成为现实的时候,又会考虑到农产品加工及自身品牌的问题。好多合作社都想到了这一点,但做起来确实有些困难。

一些成功合作社是这样作的:在农产品收获后,积极对接粮食收购点,或者自己出车运输,或者收购点出车拉运,将中间商的价要回来,在一定量的基础上,收购点是完全可以让步的,一斤玉米多要回2分钱以上是一定的,小杂粮多要回5分以上也是没有问题的。这样,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又一次显现出来了。

当通过合作社的一次次对接,使农民一次次地在农资、日用品、粮食销售等方面得到利益的同时,要加工成初加工产品或者精加工产品,产生高附加值的想法就出现了。

据调研,现在大多数种植、加工合作社起初都是简单定位在种植,而后才涉足到加工行业。这也正是合作社发展的中级阶段。现在晋北就有相应的玉米淀粉加工合作社、红芸豆加工合作社、月饼加工合作社、谷子加工合作社等涉及全种植业的合作社加工体系。其中一般都有自己的品牌。而合作社的加工产业也是由合作社成员的投资进行的,这使得合作社成员又一次提升,农民互助的局面打开了。

四、农民合作社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产生的小与大市场的矛盾

有句话叫:贪多嚼不烂。合作社从简单农资团购,到中期的农产品加工,品牌销售,一方面使合作社组织不断壮大了起来,另一方面在生产与管理方面需要提升,同时与市场中的专业加工企业形成了竞争态势,这是一些合作社没有想到的,显然与大市场竞争困难会多一些。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

往前推40年,我们在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时候,一个工厂就是一个小,不仅生产产品,同时还要有相应的服务功能,包括医院、学校、基建部门、后期食堂等,而且都是补贴性质的,在改革发展的同期,服务功能的某些方面抑制了企业的发展。说白了就是服务功能使企业整体利润大大降低了。现在的合作社也正是发展到现在这样一个情况了。起初的目的是服务功能,没有销售功能,更没有加工功能,现在,通过农民的需求和为了合作社的发展,虽然加工和销售也是为了服务成员得到高收益,但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小”,而这个小能不能与市场中的加工和销售行业抗衡,还真需要做一个判断和分析。

从合作社法的规定看,农民得到的利益全部分配给合作社成员,如果按照这一思路的话,合作社搞加工和销售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这里需要解决几个问题:

1、盈余分配

因为合作社盈余主要是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所以,当合作社进行更多项目经营的时候,需要提前构建盈余分配机制,以免出现违规行为,把好事办成坏事。

2、发展中的成员议事

合作社成员的退出和加入是自愿的,既然加入就得有出资份额,合作社应该随时进行成员议事,将出资份额、加入成员办法细化,以免出现盈余分配上的分歧。合作社要发展,内部议事机制一定要健全。

3、是否需要聘用专业人士参与经营

当合作社从普通的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到包括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合作社时,管理就成为了一个重要事项。原先合作社成员不一定有相关的加工、销售经验,也不一定懂市场运营规则。这就需要成员议事,为合作社的顺利发展,聘请相应的专业人士做专业经营了,我认为这正是当下一些合作社有想法,但一干就黄的主要断层面。

当合作社统一思想,理出思路来,搞好长期后,自然会在大市场中有立足之地,不搞小,积极参与到大市场竞争中,才得真正使合作社永续经营,使成员不断获利。

4、如何与大市场竞争、风险管控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上面一点已经提到过了。合作社的发展依靠的是全面的服务功能,但决不能不管不顾市场的风险,这边得到点实惠,那边形成了巨额亏损,这样的事非常多见了。所以,合作社在市场中竞争意识的形成非常重要,防风险能力的提升也是重中之重。

五、如何协调合作社成员的凝聚力及服务功能的提升

虽然我国合作社的提出也有近20年了,但在实际作中还是有也许不成熟的地方。合作社的发展理念也肯定会随着的进步,农民发展意识的提升变化的。

通过对现有合作社的了解,我们发现,农民的自我意识非常强,而且成员间都有发言权,这也是需要而集中的,当然必须得在合作社法的基础上进行。只有切实将成员建议融合在一起,形成共识,再进行发展性投资才会真正实现成员凝聚力提升和合作社稳步发展。

从当前的合作社发展情况来看,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在种植服务的基础上,已经逐渐向加工和销售等多层次、多项目服务上发展,这也是符合合作社发展规划的。因为农民基础薄弱,不能有任何闪失,所以,做好规划,做好议事,发现商机,以服务农民为宗旨,再渐进式地发展加工、销售比较妥当。服务功能的宗旨坚决不能变,任何以合作社发展的依托,实现个别人个人利益化的思路是错误的。

如果您是合作社成员,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呢?是否准备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呢?请留言 ,我们也许有更多现实性的办法推进合作社发展。

农民申请加入农业合作社和社员在集体耕种反映的历史现象早开始于什么时候

农民申请加入农业合作社和社员在集体耕种反映的历史现象早开始于三大改造时期,属于三大改造中的对农业的改造,又称农业合作化运动。

农业合作化,是指在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

农业合作化的起源可追溯到革命根据地、解放区时期,那时许多农村组织了互助组进行农业生产。1953年大规模经济建设与农副产品供应紧张的矛盾,使更加关注如何加强农业发展问题。1953年底发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运动迅速在全国展开,1954年农业合作社的数量比1953年增加了15倍,已大大突破了原定的发展。1954年4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提出1955年合作社要发展到30万个或35万个。1954年11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在1955年春耕前将合作社发展到60万个。于是,1954年冬、1955年春全国农村掀起建立合作社的浪潮,1955年3月全国农业合作社达到67万个,经过整顿仍然达到65万个。由于农业合作社短期内增长过快,不少新社在生产经营方面出现许多问题,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提出整顿和巩固合作社。1955年3月,同意农业合作社“停、缩、发”的方针。但他在1955年四、五月外出考察后,对农村工作部提出的发展合作化方针产生不同的看法。1955年7月31日,作了《关于农业合作社问题》的报告,严厉批评邓子恢和农村工作部的政策,提出农业合作化不是下问题,而是赶快上问题。的这一报告,推动全国农业合作化进入。

请问农牧公司和农业公司有什么区别,还有和合作社有什么区别

我觉得农牧公司应该是指经营牛,羊,马,猪等之类的。农业公司应该是范围比较广的,指经营发展粮食,水果,蔬菜之类的。合作舍应该是指由多个人一起经营合作发展的一种模式而已,主要为了统一管理,销售,收益分红,或者按股份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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