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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最新

安徽省砖瓦行业最新排放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根据查询砖瓦排放标准相关信息得知,砖瓦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标准是指从废气中排出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微粒等有害气体。为了抑制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促使汽车生产厂家改进产品以降低这些有害气体的产生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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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内容很丰富,首先_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在我国现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

锅炉执行GB132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桥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T业炉畜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佛妒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5—1996《水混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761.1~14761.7—93《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米)。

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基准含氧量6%)分别不超过5mg/m

3、35mg/m

3、50mg/m3,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煤锅炉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分别下降75%、30%和50%,是燃煤发电机组清洁生产水平的新。

法律依据:

《中华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工业炉窑烟尘、生产性粉尘、有害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浓度、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炼焦炉、焚烧炉、水泥厂以外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和电加热的工业炉窑的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A. 工业炉窑

工业炉窑是指在工业生产中用燃料燃烧或电能转换产生的热量,将物料或工件进行冶炼、焙烧、烧结、熔化、加热等工序的热工设备。

B. 标准状态

指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中的数值。

C. 无组织排放

凡不通过烟囱或排气系统而泄漏烟尘、生产性粉尘和有关害污染物,均称无组织排放。

D. 过量空气系数

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需要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

E. 掺风系数

冲天炉掺风系数是指从加料口等处进入炉体的空气量与冲天炉工艺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

3. 技术内容

A. 排放标准的适用区域

a. 本标准为一级、二级、标准,分别为GB 3095中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

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三类区执行标准。

b. 在一类区内,除市政、建筑施工临时用沥青加热炉外,禁止新建各种工业炉窑,原有的工业炉窑改建时不得增加污染负荷。

B. 1997年1月1日前安装(包括尚未安装,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经批准)的各种工业炉窑,烟尘及生产性粉尘允许排放浓度、烟气黑度限值按表1规定执行。

表1

序号 炉 窑 类 别 标准级别 排放限值

烟(粉)尘浓度

mg/m3 烟气黑度

(林格曼级)

熔炼

炉 高炉及高炉出铁场 一 100 -

二 150 -

三 200 -

炼钢炉及混铁炉(车) 一 100 -

二 150 -

三 200 -

铁合金熔炼炉 一 100 -

二 150 -

三 -

有色金属熔炼炉 一 100 -

二 200 -

三 300 -

续表1

序号 炉 窑 类 别 标准级别 排放限值

烟(粉)尘浓度

mg/m3 烟气黑度

(林格曼级)

熔化

炉 冲天炉、化铁炉 一 100 1

二 200 1

三 300 1

金属熔化炉 一 100 1

二 200 1

三 300 1

非金属熔化、冶炼炉 一 100 1

二 1

三 400 1

铁矿

烧结

炉 烧结机(机头、机尾) 一 100 -

二 150 -

三 200 -

球团竖炉带式球团 一 100 -

二 150 -

三 -

加热

炉 金属压延、锻造加热炉 一 100 1

二 300 1

三 350 1

非金属加热炉 一 100 1

二 300 1

三 350 1

热处

理炉 金属热处理炉 一 100 1

二 300 1

三 350 1

非金属热处理炉 一 100 1

二 300 1

三 350 1

续表1

序号 炉 窑 类 别 标准级别 排放限值

烟(粉)尘浓度

mg/m3 烟气黑度

(林格曼级)

干燥炉、窑 一 100 1

二 1

三 350 1

非金属焙(锻)烧炉窑

(耐火材料窑) 一 100 1

二 300 1

三 400 2

石灰窑 一 100 1

二 1

三 400 1

陶瓷搪瓷砖瓦窑 隧道窑 一 100 1

二 1

三 400 1

其他窑 一 100 1

二 300 1

三 500 2

其他炉窑 一 150 1

二 300 1

三 400 1

注:栏中斜线系指不监测项目,下同

C. 1997年1月1日起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工业炉窑,其烟尘及生产性粉尘允许排放浓度、烟气黑度限值,按表2规定执行。

表2

序号 炉 窑 类 别 标准级别 排放限值

烟(粉)尘浓度

mg/m3 烟气黑度

(林格曼级)

熔炼

炉 高炉及高炉出铁场 一 禁排 -

二 100 -

三 150 -

炼钢炉及混铁炉(车) 一 禁排 -

二 100 -

三 150 -

铁合金熔炼炉 一 禁排 -

二 100 -

三 200 -

有色金属熔炼炉 一 禁排 -

二 100 -

三 200 -

熔化

炉 冲天炉、化铁炉 一 禁排 -

二 150

对铅企业的环保政策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了因企业违规生产、排污导致的铅污染,落后的铅冶炼工艺产生的大量铅尘、铅酸蓄电池生产中排放的铅尘和酸雾等,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电力企业、电力监管机构配合做好铅污染防治工作,并将依法对部分涉铅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

据了解,目前我国铅污染形势严峻,其主要污染源来自铅锌等矿的采矿和冶炼、铅的工业应用、含铅汽油的使用等.要求,电力企业应根据当地或有关部门的指令,对(经贸委)等部门认定属于"烧结锅"、"烧结盘"等落后炼铅生产工艺及设备的企业,以及由于超标排污、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的涉铅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对未执行依法停、限电指令,或变相违规供电的供电企业,电力监管机构将予以通报,并建议有关部门按、联合制定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供电企业负责人的.

同时要求各派出机构加强与当地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督促电力企业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政策,并将与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对涉铅企业的供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近年来,我国多地相继发生了如陕西凤翔、河南济源、湖南武冈和湖南嘉禾等数起涉铅企业重金属污染,为我国以铅为代表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敲响了警钟。

造成这些铅污染的污染源以铅冶炼企业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为主,反应出国内铅冶炼行业的重金属污染防控监管存在漏洞。因此,出台一系列政策对于提高环保水平,有效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对推动铅冶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积极意义。

以下是近年来与铅行业相关的一些政策梳理:

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批示!对铅企业的政策就是能少则少!估计达到不了A级的环保要求基本批不下来的!!鼓励还是做点环保的吧!!具体的还是要在你们当地咨询工商部门!一般有便民服务窗口的!不同地域政策不同~!如果你的企业是在丽江的话!我保证就算5A的要求人家也不会批给你的!!

到环保事业部都可以办。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 DB31/ 387—200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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