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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质量问题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_出现质量问题怎么投诉

房子质量出现问题怎么维护权益

1、协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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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质量问题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_出现质量问题怎么投诉


①通过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的办法。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可向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②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在与开发商协商时,要阐明问题发生的事实经过,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时可指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达成问题的尽快解决。要注意时效性,不要被开发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

2、第三方维修

①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功,业主可以自己找第三方维修。维修过程中的费用都由开发商承担。

②保留房屋质量问题的证据,进行必要的催告,保留维修的正规,以便事后向开发商索要相关费用。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①协商和解不成,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的途径。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主要团体。因此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调解是常见的方式,能够较为顺利、有效地解决。

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

4、解约退房

①当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威胁到房子的整体安全时,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

②具体的质量情况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到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时,这里的“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从专业角度解释,即是否对购房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影响、是否严重干扰到居住人的正常生活等等。

出现哪些质量问题时可退房赔款呢?

(1)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擅自变更房屋设计违背合同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一般都会对房屋的设计作出约定。在实际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开发商未经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设计,违背了购房者当初签定合同的目的。购房者是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的。

(4)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板砖有质量问题,应该怎么维护权利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遭遇商品质量问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即找经营者陈述自己购买含塑化剂食品的经过,并依法提出索赔要求,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应写明投诉人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受损害事实,所购商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交涉经过等,并提出自己的要求。 3、 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如 工商、技术监督、卫生、商检)申诉。即通过直接向经营者的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地行政执法部门出示证据,陈述受害经过,提出索赔要求。由有关部门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做出赔偿等决定。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消费者对以下四种情况,可向:(1)与经营者协商不成;(2)对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行政部门已做出的赔偿决定不满意;(3)经营者拒不执行已做出的调解和赔偿决定;(4)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后,经调解不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三条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

《中华消费者权益保》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提讼。

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怎样维护权益

房屋质量有问题,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以通过到提讼的方式。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可以 解除购房合同 ,并要求 开发商赔偿 造成的损失。《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 合同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 房屋质量问题 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中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如何取证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做好取证工作,可以采用拍照、视频、录音等方式留存质量问题的证据,这是的基本依据。之后,应当积极的与物业或者开发商联系,就房屋质量问题的修复与损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谈判。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购房者可通过向或者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的法律手段进行。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怎么办

1、协商维修:一般来说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是的步,如果可以妥善解决的话,就没有必要救过消协、这些部门了。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可向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是协商是否有效,都要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且要注意时效性,不要被开发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

2、第三方维修:在于开发商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购房者因为某些原因需要尽快入住,可以自己找第三方维修。这就需要业主保留房屋质量问题的证据,然后进行必要的催告,维修过程中的费用都由开发商承担。保留维修的正规,以便事后向开发商索要相关费用。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房屋也是属于商品,所以找消费者协会也是可以的,但是大家要知道,消费者协会是没有执法权的。协商和解不成,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的途径。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调解是常见的方式,能够较为顺利、有效地解决。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

买到存在有质量问题的电器不能用,商家又不退,我们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们一定要有意识。 消费者要求该商家进行索赔也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进行索赔,依据《中华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因商家拒绝退换,您可以联系产品生产者进行协商,若是协商未果的话,您可以通过诉讼。

消费者如何运用《产品质量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消费者的监督权利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 ;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 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组织主要指各 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二、销售者必须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 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三、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

《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 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 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 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亡赔偿金以及由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等。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 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四、解决产品质量的方式

《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产品质量,也可以请团体、行 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还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引发问题,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这里的产品质量问题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即产品质量不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要求(称为默示保证条件),或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保证和 承诺(称为明示担保条件)。如法律规定,产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具备应有的使 用性能。还有很多产品都有产品说明、产品标签、广告、样品等,只要生产者、销售者以上 述任何一种方式表明了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就可以此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只要认定产品与 其说明名不符实,就可以判定产品质量有问题。另一类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使消费者造成了 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表明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赔偿 该产品损失,还有权要求赔偿该产品造成的其他损失。

五、损害赔偿的有关时限规定

消费者因产品缺陷造身财产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 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初消费者满十年 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消费者在因产品缺陷造身、财产损害后,应及时向,以免丧失诉权。

请求赔偿的权利又叫请求权,指的是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后,要求侵权人(包括生产者、经销者)给予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二十三条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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