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介绍机构的功能包括,职业介绍机构的功能包括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小深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职业介绍机构的功能包括(职业介绍机构的功能包括什么)
1、一、政策依据:1、国务院412号令2、《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3、《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介绍机构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劳社就〔2004〕10号)二、开办条件:1、有能表达职业介绍行业活动的性质、特点的机构名称;2、有明确的包含服务宗旨、服务对象、服务形式等内容的机构章程;3、有符合《条例》、《规定》许可的可行的业务范围;4、有规范的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5、有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开办资金。
2、注册资金为10万元以上的申办机构可到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的申办机构可直接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登记;6、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电脑、固定电话等服务设施;7、有2名以上具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指导职业资格或熟悉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并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专职工作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办事程序:1、凡具备申办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拟开展职业介绍业务的,可携有关证明材料至市劳动保障局申领《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咨询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兼办职业介绍业务的条件、程序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3、2、经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后,申办人在完成对服务场所、资金保障、功能区设置、机构设施的准备工作,达到符合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各项条件后,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4、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的核实工作,并一次性提出核实意见,书面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5、3、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决定受理的,在10个工作日内联合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到现场进行评估。
6、具体评估要求为:(1) 查验申办机构功能服务区的布局情况;(2) 查验申办机构服务设施的落实情况;(3)对查验评估的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责成改进。
7、4、经现场审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市、区两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署现场审核评估意见,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上报省厅编号后,核发《职业介绍许可证》。
8、5、登记机构凭领取的《许可证》副本办理相应的工商、税务和收费注册或登记,并于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至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结备案手续,领取许可证正本。
9、6、登记机构领取《许可证》正本后方可开展职业介绍活动。
10、四、申办材料:1、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有关批文。
11、2、填写完整的《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12、3、拟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表、可行性报告及筹备报告(机构设置概况;功能区设置到位情况,包括设施清单、窗口设置情况、有无接待大厅、挂图是否按要求悬挂)。
13、4、机构章程(明确服务宗旨、对象、形式;机构组成和人员分工;经费来源渠道等)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机构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职业介绍服务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
14、5、法人代表或拟任人选、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简历和有关资格的合法证明;两名以上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考核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新设立机构需提供与专职工作人员聘用意向书,兼办职业介绍业务机构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83608411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