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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籍管理 学工网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有哪些专业

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地理信息科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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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查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显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开设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统计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供大家参考,由于专业设置可能会变动,正式填报时需要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简称“成信大”,由中国气象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入选中国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1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为国际CDIO组织正式成员、中国CDIO工程教育模式试点工作组副组长单位、中国气象人才培养联盟成员,是以信息学科和大气学科为重点,学科交叉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的四川省属重点大学,被誉为“气象工程人才摇篮”、“统计工作者的摇篮”。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黄牌是怎么回事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业黄牌是对学生不按规定完成学分要求的一种警告方式。

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学生每学期获得学分数小于14学分,或必修课待重修学分数大于12学分者,予以学业黄牌警示(不包括毕业年级)。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生学习权利,规范学籍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 新生注册。新生入学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我校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学校将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卫生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学期注册。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每学年秋季学期,学生须缴齐当学年应缴费用后,方能注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缴纳当学年应缴费用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后,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期限为三个月。未注册(含超过暂缓注册期而未注册)者不得参加学校的任何教育教学活动,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六条 凡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经学院领导批准,可缓期注册。缓期注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无故不报到或请假未批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七条 学生所在学院应在注册学生的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学生证上未加盖注册章者视为该生未注册。

第三章 学制与最长学籍年限

第八条 本科专业学制(简称“学制”):学校设置的各类本科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第九条 本科专业最长学籍年限(简称“最长学籍年限”):为学制四年加两年,即本科在校最长学籍年限(应征入伍除外)为六年。

第十条 学校鼓励自学能力强、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院指导下,安排自己的提前修读计划。凡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具体要求参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变更管理办法》。

第四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办法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分是学生学习课程和其它教育教学环节学习量的计算单位。学校设置的各类课程、各教育教学环节和部分课外活动均规定一定的学分。各专业具体的学分结构与总学分要求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第十二条 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必修课,是指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选修课,是指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志趣、能力和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自行选修的课程。

第十三条 学生应按时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军训、实习等)。对无故旷课的学生,学校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律处分条例》,根据旷课时数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学生考核资格审查参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所修读的课程和教育教学环节均须进行考核。课程考核方式主要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由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确定。

第十五条 课程的总评成绩由期末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其所占比例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成绩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分。考核不合格的课程(除特别规定的课程外)均将安排一次补考。

第十六条 凡擅自缺考,无考核资格或考试违纪、作弊者,其该门课程考核成绩以缺考、禁考或违纪记,并取消其补考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如希望提高已取得学分课程的考核成绩,可申请再修,其收费、学习、考试等管理方式与重修管理规定相同。

第十八条 补考成绩显示栏注明“补”,重修成绩显示栏中注明“重”。

第十九条 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衡量学生学习情况,它由课程绩点和学分计算而成。按使用范围,它分为平均学分绩点和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两类。

(一)课程绩点。课程绩点是学生学习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的折算。

课程绩点=0.1×(课程成绩-50)

说明:此计算公式适用于百分制成绩,其余分制成绩应换算成百分制成绩进行计算。60分以下其课程绩点为0。

(二)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是按学分加权的所有课程绩点的平均值。

说明:下标i表示第i门课程,N为课程门数。

第二十条 上一学期学分绩点大于3.5,或者因所选课程时间冲突的学生,可以申请免听部分课程(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及单独设课的实验课除外)。免听课程的办理程序为:由本人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免听申请表》;课程承担部门审核;由课程承担部门教学秘书通知任课教师;学校教务处备案。

免听课程的学生,必须按时提交作业、参加实践性教学环节和各阶段的考核,否则,任课教师可参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确定学生是否具有考核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 号)为主要依据,按照学校学生德育考评办法,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每学年一次。

第二十二条 体育课是学生的必修课程,其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情况及《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体艺[2014]5号)测试成绩综合评定。若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上体育课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卫生部门和体育部审查后,可参加体育保健班,并另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 本科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资格审查的具体办法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四条 转专业应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统一规划。转专业条件及办理流程,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生转专业后,应当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低年级未学的应修课程,学生应当自己安排补修。学生已获得的原专业课程学分和成绩,经转入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后,可部分或全部承认。

第二十六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等,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学条件及办理流程,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转学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专升本与辅修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选拔优秀专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具体选拔流程,参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专升本”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升入本科学习的专科学生,应当按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升本后两个学年的课程。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取得的课程学分和成绩,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教务处备案,可部分或全部给予承认。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行本科主辅修制度,即在保证修好所学专业(主修专业)的前提下,鼓励部分优秀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辅修专业)。辅修达到学校要求者,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其具体办法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专业辅修实施办法》执行。

第七章 休学与复学

第三十条 学生可以在最长学籍年限内,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因伤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者;

(二)一学期请假、缺课(非旷课性质者)累计达到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三)因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休学办理流程,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办理流程,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当申请复学。学生复学办理流程,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对开除学籍、退学的学生,学校均不受理复学申请。

第八章 学业警示、试读与退学

第三十四条 学生每学期获得学分数小于14学分,或必修课待重修学分数大于12学分者,予以学业黄牌警示(不包括毕业年级)。

第三十五条 学生累计获得两次学业黄牌警示,或必修课待重修学分累计超过30学分但小于40学分者,予以学业红牌警示。

第三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退学:

(一)在校修读期间(含休学)已达最长学籍年限,且不符合毕业或结业条件;

(二)获得学业红牌警示;

(三)降级试读学生,再次受到学业黄牌警示;

(四)必修课待重修学分累计超过40学分;

(五)休学期满,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常事由未办理复学手续者,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

(六)经学校动员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年内缺课超过该学年总学时数三分之一;

(七)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且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八)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因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

(九)无正当事由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

(十)本人申请退学,经劝说无效。

因本条第(二)款应予退学的学生,可申请降级试读,暂不注销学籍。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学业警示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达本人,无法送达本人的以校内公告形式送达。同时报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条例》之规定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 因退学和其它原因注销学籍的学生,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档案和户籍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 肄业与结业

第四十条 退学学生,学习时间不足一年可申请开具学习证明,学习时间超过一年可申请颁发肄业证书。

第四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最长学籍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内容但不符合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且已获学分数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85%,可申请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章 毕业与学位

第四十二条 学生毕业时,学校应对毕业学生作全面的毕业鉴定和审核。鉴定和审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学习、劳动、纪律和健康状况等方面。

第四十三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最长学籍年限内,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取得规定的全部学分。通过毕业鉴定和审核,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第四十四条 在最长学籍年限内,已获得结业证书学生可通过重修不合格课程或补修未修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经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可申请将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

第四十五条 本科毕业生符合《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十六条 毕业生名单由学院提出,经教务处审核,呈主管校长批准,行文下发执行。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教务处制作颁发。

第四十七条 毕业生对学校颁发的证书应予妥善保存,无论何种原因遗失或者损坏,均不补发。若证书遗失,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 资料归档

第四十八条 学籍相关材料由教务处定期整理并存档,供校内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复查、评估使用。

第四十九条 学生名单、毕业生成绩单、毕业生学籍卡、毕业名单、学士学位授予决定等属于档案管理范围内的资料,应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保存要求和期限进行管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15级学生开始执行。原《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成信院发〔2005〕27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若有重大疑问,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并提交校长会议决定。

2022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国标代码:10621),英文译名Chengdu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是 四川 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原隶属中国气象局,2000年划转至四川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以信息学科、大气学科和经管学科为重点,以学科交叉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学校以本科生教育与 研究生 教育为主。对达到学校相关 毕业 与授位要求的普通本科学生,毕业时由学校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 证书 及学士学位证 书 。学校共有航空港、龙泉两个校区。航空港校区位于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龙泉校区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号。

第三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按照规定,成立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成立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在招生 就业 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战略、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学科建设规划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 校招 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区域均衡、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分配招生计划,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第八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优先向生源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地区及中西部地区倾斜。

第九条 学校与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的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采取专业专设、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在四川招生代码为“5507”,录取后不能转专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合格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新生 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在 填报志愿 时要慎重;英语专业、翻译专业要求加试口语。

第十三条 按专业类招生学生在完成专业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模拟投档的最终确认计划数100%投档,实行非平行 志愿 的省(市、区)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实施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规则为“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对进档考生有给定排序分的按排序分排序,无排序分的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者,文科按语文、文综、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综、外语的顺序进行比较、排序),再根据考生的位次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 艺术 类专业,只招收设计学类考生,专业成绩认同各省设计学类联考成绩,考生文化及专业 考试 成绩均需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设计学类本科合格线。考生成绩的折算办法及排序录取办法执行生源省的相关规定。四川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要求报考我校考生文化成绩高于省控线30分(含30分),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执行当地“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实行新 高考 方案的省份选考科目及录取规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在部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气象部门就业学生,凡有意向报考者,需按各省的报考要求填报。单独设定定向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需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我校定向招生专业的代码;未单独设定定向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需按要求在我校录取相应批次中填报有定向招生的专业代码,或选填“服从定向调配”的选项。有以上填报情况的考生均视为愿意报考定向专业,学校将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划定的 分数线 上,从已投档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相关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拒签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不得转入普通专业就读。

第二十条 按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进校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奖、贷、助学金支持。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为:

办公电话:028-85968271 85966857

传 真:028-85966857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址: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怎么样

虽然我不是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的学生,但是我有一个表姐成功考入该校的研究生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是公办一本院校,学校在很多领域都是很强的,例如计算机专业和物理专业,获得过很多国家级荣誉,是一所非常不错的院校!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一下这所大学吧!

1.学校概况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现有航空港、龙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每个校区都是拍照的圣地!校园很大,并且校内有很多的单车可供学生使用,绿树环绕,学校艺术气息非常浓厚!路面宽阔,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篮球场,足球场,健身房等设施齐全。客观来说,环境整体非常干净舒适,并且学校大楼的设计也非常美观大气。

2.住宿条件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宿舍是4人间或者6人间,上床下桌,宿舍空间大,设施虽然不算新,但是配备有空调和独立卫浴,阳台,洗衣机,饮水机,吹风机等。并且宿舍还有人脸识别系统,非常安全。宿舍楼下的环境也不错,楼下就有便利店,非常方便。

3.食堂餐厅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食堂航空港校区分别设有学生一食堂、二食堂、教职工餐厅和1个“竹园”餐厅;龙泉校区设有1个学生食堂和1个教职工餐厅,为了学生方便,宿舍楼旁边都有食堂。有各种特色套餐,素菜2元就能很大一勺,荤菜最低也才4元起,一般两素一荤十块左右就能吃很满足;同时还有油泼面、汉堡、自助餐,鸡公煲,水煮鱼等等。为了满目来自五湖四海的大学生,学校给学生提供的饮食选择面很广。

4.学风方面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不论是本科生还是考研生,都有着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学习。学校以信息学科和大气学科为重点,以学科交叉为特色,形成了大气科学、信息技术、管理经济三大学科群。”成于大气,信达天下“的校训始终被牢记在学生心中,在周末闲暇之余,学校各类社团,比如滑板社、街舞社,羽毛球社,漫画社,乐器社等能够让你发挥自己的社交能力,充分发挥你的光彩,认识到更多的朋友。

因此我觉得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是一所各方面都非常不错的院校,欢迎大家报考,与更多的小伙伴一起努力!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很不错,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四川2011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学校环境也比较好,绿意盎然。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有航空港、龙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规模很大。下设20个教学单位,58个本科专业,学生选择性强,有2个省级“双一流”建设学科,5个省级重点学科。

师资队伍:

成信大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博士420余人,高级职称550余人。

有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聘有100余名院士、长江、杰青等高层次专家为学校兼职教授。

以上内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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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应用气象学、环境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

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行政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区块链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翻译、网络空间安全等。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简介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Chengdu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简称“成信大”,是以信息学科和大气学科为重点,学科交叉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的四川省属重点大学,被誉为“气象工程人才摇篮”、“统计工作者的摇篮”。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原名成都气象学院,创建于1951年;1980年9月,成为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2000年,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0年,成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气象局签约共建学校;2015年4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被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和教育厅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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