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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与辩护词有何区别?这篇文章告诉你

词与辩护词有何区别? 词 辩护词

一、词与辩护词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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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与辩护词有的区别在于适用的案件是不一样的,辩护词,是指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人(律师、被告人的亲人、认可的公民等),对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发表的有利于被告人的意见,即提出对被告人减轻、从轻处罚,或无罪的辩护意见。

词,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受害人)或被告委托的人(即人),对被告人做出的侵害行为,发表的被告人应当承担多少赔偿责任的意见。

(一)相同

辩护人和人都是为了维护各自委托人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在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

(二)区别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人的,依被人意志从事活动。

3、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职责在于维护被人的合法权益。

4、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5、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人的权限范围。

6、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7、活动名义不同。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人的名义。

二、书写词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撰写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

1、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2、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

3、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

4、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辩护人和人在案件中所承担的责任和重要性都是不容忽视的,辩护人的辩护词和人的词都需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进行辩护,诉讼过程中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其中不同案件的辩护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处理,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符合事实。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在诉讼过程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并不是特别的了解,那么可以委托律师案件,在刑事案件当中,律师所发表的意见是属于辩护词,但是在民事案件或者是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当中,律师所发表的是属于法律中规定的词。

依照方的不同辩护词分公诉案件辩护词和什么

公诉案件辩护词应针对方的不同指控,提出有力反驳和辩解,并附上证据材料。同时辩护人也可以要求出具调查令、鉴定书等协助辩护的文件。

公诉案件辩护词是指辩护人针对方的指控提出有力反驳和辩解的书面材料。在撰写辩护词时,辩护人应该认真核对书和证据材料,逐项分析、反驳方的指控。同时,辩护人也应该提供证据、质证原告的证人、请求出示协助辩护的文件等方法进行辩护。公诉案件的辩护词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对方指控的事实进行梳理和分析,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2. 针对方的指控,提出有力的反驳和辩解;3. 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被告人的无罪或轻罪情节;4. 向提出调查令、鉴定书等协助辩护的文件,请求开展相关调查。在撰写辩护词时,辩护人应该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和变化,并及时调整辩护策略。

公诉案件如何选择合适的辩护词?辩护词的撰写应该充分考虑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首先需要全面了解方的指控内容,充分分析指控事实的真实性和证据的合法性。然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被告人的状况,确定辩护策略和重点,并准确掌握证据材料的质证和适用。,撰写辩护词时需要注意文辞得体、逻辑清晰,强调被告人无罪推定和法庭公正原则。

辩护词是被告人在公诉案件中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辩护人在撰写辩护词时需要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有力的反驳和辩解。同时,辩护人也应该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和变化,并及时调整辩护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七十九条 被告人有权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开庭审理中就本案提出证据,对控辩双方所指摘的问题进行辩解,以及在适当的时候对与本案有关的证人、鉴定人提出询问。

民事诉讼被告辩护词是什么

生活中遇到了民事 诉讼 ,如果已经闹到了很大的地步,那就要请 律师 为自己辩护了,律师会了解情况后写出 辩护词 ,那么民事诉讼被告辩护词是什么,需要了解一下,才能知道写辩护词时自己应该注意些什么,怎么样写才能发挥出的价值,的帮助自己。 民事诉讼被告辩护词是什么 审判长、陪审员: 根据《中华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款第(一)项和《中华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了被告人尚_______之父尚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为被告人尚______的 辩护人 ,经被告人尚________同意,为其 故意伤害 刑事附带民事一案进行辩护。 在庭审前,我会见了被告人尚________,并查阅了本案的卷宗和 证据 ,对本案的案情有了全面了解。现对被告人尚_______的量刑问题和给被害人李________的经济赔偿问题,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一、关于对被告人尚________的量刑问题。被告人用刀刺伤被害人李_______,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构成 故意伤害罪 ,毫无疑问,但对其如何量刑,应当考虑以下情节: 首先,在案件的起因上,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被害人李_______骑自行车没有遵守右侧通行的规则,致使二人的自行车相撞。相撞后,被告人尚 _______与其争辩,指责其没右侧通行,让其负责给修自行车,这是正当的。在争辩中,被害人李________首先动手,应对此案的酿成负有责任。由于在案件的起因上被害人存在两点重要错误,那么,应当对被告人从国处罚。 其次,被告人尚_______掏出随身携带的牛角刀,是在其遭到被害人李________的殴打之后,才扎了李_______腹部。被告人尚______ 见到李_______腹部出血,随即倒地后,便主动拦截车辆将李_______送进医院救治。这些情节在量刑时应予考虑,希望能够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二、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经济赔偿问题。 首先是关于赔偿范围问题。被害人李_______被扎伤腹部,刺破肠壁,本来在附近的______县医院已经做了缝合手术,尽管后来伤势有所恶化,也没有必要去 北京 住院医治。附近的_______市有许多设备先进的大医院。去北京的交通费多、陪护人多,这些费用都由被告人尚________赔偿,不仅不合理,也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况且,经查验卷的医费收据,有中的,还有几张是买牛黄安宫丸的。被害人李_______受体外伤,他却买了一些与治疗该伤情不相符的品,这些不合理的费收据共_______张,合计币________元。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这此不合理的支出,不属于赔偿范围,应当由被害人自己承担,让被告人赔偿是不合理的,也是与法无据的。 其次是关于赔偿多少的问题。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解决的是民事赔偿问题,应该适用民事法律。根据《中华民法通则》百三十一条规定,被害人李 _______对发生的损害由于有过错,对案件的起因有过错,因此,他应当承担一半的经济责任,从而应当减轻被告人尚________的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两点意见,请在量刑和决定赔偿数额时,给予充分考虑。 辩护人: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毛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遇到民事诉讼问题后,才能稳住心态,做一些自己能做,并且不违法还能帮助到自己的事情,即使自己量刑比较重,那也要争取减少自己的量刑,毫不保留的写出来,为自己辩护,因为这个是关系到自己的自由问题,绝不能怠慢。

辩护意见书和辩护词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刑事辩护意见书和刑诉辩护词的区别,辩护词是辩护人(一般是律师)向法庭开庭时,当庭发表的辩护意见。辩护意见书一般是在事后向法庭提交的补充辩护意见。辩护词是即时发表的。综上,二者的区别在于:1、提交的时间不同;2、提交的方式不同。

二、辩护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辩护词是辩护人在法庭辩论巾的首轮发言。辩护词的目的在于向法庭发表维护被告人权益的结论性辩护意见,是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实现其辩护职能的重要手段。辩护词一般包括首部、正文、结束语三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辩护词是根据公诉书写的吗

辩护词》,一般都是开庭后才交给主审法官、或者独任审判法官的,因为开庭前辩护律师准备的只是《辩护提纲》。《辩护提纲》,是针对《书》、根据全案证据材料撰写的;而《辩护词》,是针对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的《公诉词》、根据全案证据材料撰写的--即使简易程序中公诉不出庭的,也要根据庭审情况和《书》撰写而在开庭后提交。当然,《辩护提纲》也不是草草写成的,因为如果遇到当庭宣判的案件,提纲准备得不充分,律师的辩护意见也就会欠缺说服力的。。

上诉状与辩护词有什么区别吗?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作出的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

刑事答辩状和辩护词的区别

法律主观:

(一)首先,两者的定义不同。 1、民事 答辩状 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 状 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向第 一审 后,被告就民事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审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2、 词是指在民事 诉讼 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人的名义,在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递交的综合性的意见。 从两者的定义来看,不难看出,答辩状与词内容明显不同。 (二)其次,两者的内容不同。 1、从民事答辩状和词定义来看,答辩状内容是针对的是原告状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驳的意见。 2、而词的内容,是针对一审或 二审 全案内容所阐述的观点及对原告或上诉人观点,提出反驳观点的全面、综合的意见,包括答辩状内容。 (三)再次,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1、词内容包括了答辩状的内容。 2、而答辩状的内容并不是词的全部内容,仅是词中的一部分内容。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陈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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