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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验收物业可以接手吗 房子没验收物业费谁出

开发商没验房、但要业主接房、这违法吗

当然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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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肯定不合法

有专门的工程监理工程师验收

他们是会有报告交给有关方面的

房子当然还需要前期物业公司的验收

合格以后交给业主验收

业主验收合格签字,开始收取物业费

没有验收的房子可以交房吗?

在购房者好不容易迎来了交房日期后,可能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时间,或者说错过验房时间,那么此时没有验收的房子可以交房吗?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来深入探讨一下。

首先,没有验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主动放弃验收交房步骤;另一种是交房物业没有提供验收资质和机会,就直接将房子交接给业主。

其次,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无可厚非,今后业主家的房子要是除了一些问题,也只能协商解决,特别是一些影响住房的大问题上也是比较麻烦的事情,毕竟当初是业主自身的原因放弃验收房子。

针对第二种情况,那么没有验收的房子可以交房吗?答案很明显,业主就要好好做一番功课了,一定要为自己的权益争取利益化,毕竟这是房子,尤其是首套房的业主。那么在没有验收的房子可以交房吗的问题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验房的事项:

第一,在物业通知验房时,可以不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以免太多人挤在同一时间验收,相关的工作人员根本引导不过来。第二,在验房时,先要明确都要仔细检验哪一些重点,比如相关资料和表格需要取回和收好的,要一一做好相关记录和收纳,准备一个收纳文件袋,以免遗失。第三,在明确了验房的步骤之后,就要进入房子验收了,这包括:楼房的结构上,比如面积是否和之前合同上标注的一致,有没有出现简单装修后的裂缝等明显瑕疵。在排水与防水方面也需要仔细验收,比如查看厨房和卫生间的下水道是否排水正常和是否有漏水的现象等。

最后,在没有验收的房子可以交房吗这个问题的处理上,一定要谨慎,毕竟一些人购买的房子是刚需的,况且交房时验收房子本就是业主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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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未竣工验收就交房可以有物业公司吗

法律分析:小区未竣工验收要求物业公司提前介入,如果这是小区开发商的决定,也是合理的,只要小区交房了,小区业主才需要交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开发商未竣工验收备案交房物业入驻合法吗?

开发商未竣工验收备案交房,不合法;未竣工验收备案物业入驻,合法。主要依据如下: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2、《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四条规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临时管理规约;(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五)查验记录;(六)交接记录;(七)其它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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