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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向谁汇报工作(北京市建委全名)

北京市住建委:建筑工地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或新开工

1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为全力做好本市住建系统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点复工或新开工,并要求必须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不准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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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北京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复工或新开工,涉及、市级重大工程和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以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经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可提前复工或新开工,同时必须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必须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管理规定》,控制项目之间劳务人员的调配,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流动。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仪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台账,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每日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施工现场要设立专职卫生员,发挥监督检查的作用,督促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要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加大消毒和通风的频次和力度,保持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清洁卫生。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立即报告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和各区住建委,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劳务人员服务管理:防控期间,不准使用到京前14日内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劳务人员。加强对进京劳务人员的远端筛查,要求各劳务企业招用劳务人员时,在当地进行体温检查,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劳务人员到京之日后,须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接受14日的封闭监督性医学观察。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健康体检和个人防护培训,并建立健康档案。为减轻劳务人员传染风险,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相关单位应组织采取专车或包车的方式运送。不准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要严肃报告制度,各项目要指定联络员,专门负责防控报送工作。住建系统建立日报告制度,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每日上午11时向市住建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防控情况。严格落实住建系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应急防疫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要第一时间报告,对出现瞒报、误报和迟报的要严肃问责。

北京市建设工程开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开工管理,合理控制建设施工规模,提高城市建设的综合效益,根据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和室内外装饰、房屋修缮工程开工,均按本办法管理。第三条市、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区、县建委)主管建设工程开工管理工作。第四条建设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列入本市年度基本建设施工或更新改造的工程。

二、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工作(城市道路等线状市政工程和城市开发区的建设用地能够保证施工进度需要)已经完成;建设用地实现了“三通一平”(即能和下水、通电力、通施工道路,并平整了施工场地)。

三、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建筑材料设备和市政、公用设施等条件已经落实。

四、有持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已领得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五、施工承包单位已经确定。

六、符合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建设单位申请开工,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向市或区、县建委提出申请开工报告,填报建设开工审批表,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水、工程质量监督等手续,缴纳建设费用,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经市或区、县建委审查批准,发给《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六条下列建设工程开工,由市建委初步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或委员会审批:

一、楼堂馆所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工程项目和规定的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第七条下列建设工程开工,由市建委审批:

一、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以外的新建房屋建设工程。

二、城市开发区建设工程。

三、规划市区以内在规划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重要地段用地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市政工程和在规划市区内的其他地区建设的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

四、规划市区以外列入或本市基本建设的市政工程。

五、建筑面积在1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翻建工程、室内外装修及其他更新改造工程。第八条下列建设工程开工,由区、县建委审批,并报市建委备案:

一、建筑面积不到1万平方米的房屋翻建工程。

二、规划市区以内在非规划主、次干道和支路重要地段用地范围内建设的且投资不到50万元的市政工程。

三、规划市区以外列入区、县基本建设的市政工程。

四、乡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建设工程。

市建委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区、县建委的审批权限。第九条室内外装饰、房屋修缮、市政维护工程的开工条件和审批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具体办法由市建委规定。第十条经市建委批准开工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登记,接受区、县建委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开工证》由市建委统一印制。第十一条本市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建设工程的开工审批,必须按建设工程年度开工执行。

建设工程年度开工,由市建委组织编制,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批准实施。第十二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由市或区、县建委责令停工,根据情节轻重,处责任单位违章开工工程造价0.5‰至1‰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三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建委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1989年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朝阳区建委的电话是多少啊?

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向军北里23号

交通:

东大桥东 - 公交站 109米

途径公交车: 75路 126路 140路 650路快速公交2线 快速公交2线区间 夜6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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