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智能数码 >

安全防范系统的等级 安全防范系统的等级划分

一级二级安全区别

一级二级安全区别是自主保护、指导保护、监督保护、强制保护、专控保护五个等级。

安全防范系统的等级 安全防范系统的等级划分安全防范系统的等级 安全防范系统的等级划分


每个单位的信息系统不同、重要程度不同、应对不同威胁的能力不同、具有的安全保护能力不同,所以需要按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时,对客体造成侵害的程度分别进行不同等级的保护。

二级信息系统适用于地市级以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适用于地级市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重要信息系统,重要领域、跨市或全国联网运营的信息系统等。

防护能力

第安全保护能力需达到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系统免受外来有组织的团体、拥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较为严重的自然灾难和其他相应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重要的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在系统遭受攻击损害后,能较快恢复绝大部分功能。

第二级安全保护能力需达到能够防护系统免受外来小型组织的、拥有少量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一般的自然灾难及其他的相应程度的威胁做造成的重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重要的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在遭受攻击损害后,具备在一段时间内恢复部分功能。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分为几级?

01 5级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一级防护水平,等保为五级。分别是用户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和访问验证保护级。

在我国,经过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0月批准发布的“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主要依据GB-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和GA-16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分类原则》等文件,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划分为以下5个级别,分别是用户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和访问验证保护级。

级(自主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统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安全、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县级其些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等。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安全。

第(监督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地市级以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用于生产、调度、管理、指挥、作业、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这类系统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统;各部委、省(区、市)门户网站和重要网站;跨省连接的网络系统等。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特别重要系统以及核心系统。例如电力、电信、广电、铁路、民航、银行、税务等重要、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等涉及安全、国计民生的核心系统。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极端重要系统。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准则和等级划分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共有几级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五级防护水平一级,五级。具体介绍如下:

级(自主保护级),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安全、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秩序 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安全;

第(监督保护级),会对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会对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会对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各级别的区别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

办理等级保护的流程是:

证书案例

你这个问题我倒是能回答,但是在这里肯定是写不下的,你拿着一个标准来问里面定义的不同等级之间的区别未免也太笼统了。

简单的说,从一级到五级,安全级别越来越高是肯定的。但是不管是几级的系统,它所要求防护的5大方面都是一样的,只是这5大方面的要求细节,会按照安全级别的不同,具体要求不同,级别越高,防护措施要求越严格。

1自主保护级

2指导保护级

3监督保护级

4强制保护级

5转控保护级

出自: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国信办25号文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83608411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