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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多久颁布)

房地产有限公司用什么会计准则

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规模选择对应的会计准则,如果企业本身不大,可以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如果企业规模比较大,就建议选择企业会计准则,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多久颁布)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多久颁布)


房地产业适用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按照现行的会计法规,没有行业的会计制度了,企业可以根据规模和实际情况现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

度。

(二)本制度适应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

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

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

算化。各企业不得随意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

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

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

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出;年度会计

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企业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

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

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

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

顺序号│编 号│ 科目名称

───┼───┼────────

│ │ 一、资产类

1 │101 │ 现金

2 │102 │ 银行存款

3 │109 │ 其他货币资金

4 │111 │ 短期投资

5 │112 │ 应收票据

6 │113 │ 应收账款

7 │114 │ 坏账准备

8 │115 │ 预付账款

9 │119 │ 其他应收款

10 │121 │ 物资采购

11 │123 │ 采购保管费

12 │124 │ 库存材料

13 │125 │ 库存设备

14 │129 │ 低值易耗品

15 │131 │ 材料成本差异

16 │133 │ 委托加工材料

17 │135 │ 开发产品

18 │136 │ 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19 │137 │ 出租开发产品

20 │138 │ 周转房

21 │139 │ 待摊费用

22 │141 │ 长期投资

23 │151 │ 固定资产

24 │155 │ 累计折旧

25 │156 │ 固定资产清理

26 │159 │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27 │161 │ 无形资产

28 │171 │ 递延资产

29 │18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 二、负债类

30 │201 │ 短期借款

31 │202 │ 应付票据

32 │203 │ 应付账款

33 │204 │ 预收账款

34 │209 │ 其他应付款

35 │211 │ 应付工资

36 │214 │ 应付福利费

37 │221 │ 应交税金

38 │223 │ 应付利润

39 │229 │ 其他应交款

40 │231 │ 预提费用

41 │241 │ 长期借款

42 │251 │ 应付债券

43 │261 │ 长期应付款

│ │ 三、所有者权益类

44 │301 │ 实收资本

45 │311 │ 资本公积

46 │313 │ 盈余公积

47 │321 │ 本年利润

48 │322 │ 利润分配

│ │ 四、成本类

49 │401 │ 开发成本

50 │407 │ 开发间接费用

│ │ 五、损益类

51 │501 │ 经营收入

52 │502 │ 经营成本

53 │503 │ 销售费用

54 │504 │ 经营税金及附加

55 │511 │ 其他业务收入

56 │512 │ 其他业务支出

57 │521 │ 管理费用

58 │522 │ 财务费用

59 │531 │ 投资收益

60 │541 │ 营业外收入

61 │542 │ 营业外支出

━━━┷━━━┷━━━━━━━━

附注: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或合并下列会计科目:

1.有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可以增设“142拨付所属资金”科目;附属单位可以相

应增设“302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企业发生调进外汇业务的,可以增设“118外汇价差”科目;

3.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单独设置“ 120备用金”科目核算;

4.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

目,增设“122在途物资”科目;

5.根据需要,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

科目内分别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核算;

6.低值易耗品较少的企业,可将其并入“库存材料”科目核算;

7.预收、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将预收、预

付账款业务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8.企业发行不超过一年期的短期债券,可以增设“205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9.企业根据管理要求,可以将“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合并为“402开发费

用”科目;或将“开发成本”科目分为“403土地开发”、“404房屋开发”、“405配套设施

开发”、“406代建工程开发”四个科目;

10.有施工队伍的企业,对开发项目采取自营施工建设的,可以增设“ 408工程施工”、

“409施工间接费用”科目;

11.房地产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经常性业务,企业可以

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应行业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科目,单独核

算;

12.还有其他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增

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哪些内容

1.《小企业会计制度》。所谓小企业,就房地产开发行业而言,是指根据国务院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文件的规定,不能同时满足从业人员数100人以上、年销售额1 000万元以上两个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内的各类小企业,除已按规定要求或规定程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新准则的企业外,都应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得再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2.《企业会计制度》。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起先后在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单位施行,其他企业经适当程序也可以执行该制度。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新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据此,现有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按规定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外,均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新准则下的会计制度体系。新的38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包括具体准则、对准则的解释、财务报表格式、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等,是一个完整的会计制度体系。这一制度暂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因此,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上市公司,或者按上市的母公司要求执行新准则的,都应当执行新准则规定的会计制度。

4.《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属于旧的行业会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如果达不到执行新准则的条件,也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则仍可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在房地产开发公司里的会计都需要做些什么?

每个行业的会计科目都不一样,这个你可以看看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

税收税种覆盖最广的行业之一,十个税种以上,所以都要学,其中以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这三个最为重点。

因为房地产最后的税收是在项目完工后最后结算的(前期所得税都是采用预缴)因为收入多,利润大,同样的帐到两个人手里所表现出来的净利润不同,这需要深层的水平。

而土地增值税是加额累计税率缴纳,有时有可能会拿走你整个项目利润的40%。这二个税种可以去国家税务总局看<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 土地增值税也一样。

职能有点不同,房地产的会计可能忙点,因为很多时候都是与房地产相关的银行,税务,稽查等接触,经常和他接讨论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地方性的特殊规定。

工作难度,这个有点不好说,因为会者不难,难者不会,只要入行了,这个还是比较简单的。

待遇问题,这个只能说,水平高的,薪水很高,没有水平,和其他企业也是一样的。

前境方面,只能说远不如前了。

是一个比其他行业更能煅练人的行业。

拓展资料:

会计科目表,是指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会计科目所构成的集合。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又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应收账款"、"原材料"等科目。明细分类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科目,如"应收账款"科目按债务人名称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应收账款具体对象。

房地产企业,如何区分库存商品和开发产品呢?不知道应把资产(存货,商品房什么的)归到哪一类啊

“开发产品”科目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专用科目,“库存商品”科目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所有企业均可使用通用会计科目。如果执行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就用“开发产品”科目,否则,就用“库存商品”科目。

“存货”是报表项目,不是会计科目。建成待售商品房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属于开发产品,在《企业会计制度》属于库存商品。

1、产成品:各种已完成开发建设全过程并已验收合格,可以按合同规定交付使用或对外销售的各种开发产品,包括已开发完成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代建工程及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周转房等。

2、开发用品: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各种用品,包括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用品等。

3、原材料:用于开发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开发产品的各种材料物资,如钢材、木材、砂石、水泥等。

4、未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企业购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种设备,如电气设备、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等。

5、在产品:尚未完工的各种土地、房屋等开发产品(即在建工程)。

扩展资料

第一,存货项目,主要是企业期末库存、在途和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代销商品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第二,库存商品包含在存货项目中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库存商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发产品

在房地产开发公司里的会计都需要做些什么?

每个行业的会计科目都不一样,这个你可以看看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

税收税种覆盖最广的行业之一,十个税种以上,所以都要学,其中以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这三个最为重点。

因为房地产最后的税收是在项目完工后最后结算的(前期所得税都是采用预缴)因为收入多,利润大,同样的帐到两个人手里所表现出来的净利润不同,这需要深层的水平。

而土地增值税是加额累计税率缴纳,有时有可能会拿走你整个项目利润的40%。这二个税种可以去国家税务总局看<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 土地增值税也一样。

职能有点不同,房地产的会计可能忙点,因为很多时候都是与房地产相关的银行,税务,稽查等接触,经常和他接讨论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地方性的特殊规定。

工作难度,这个有点不好说,因为会者不难,难者不会,只要入行了,这个还是比较简单的。

待遇问题,这个只能说,水平高的,薪水很高,没有水平,和其他企业也是一样的。

前境方面,只能说远不如前了。

是一个比其他行业更能煅练人的行业。

拓展资料:

会计科目表,是指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会计科目所构成的集合。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又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应收账款"、"原材料"等科目。明细分类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科目,如"应收账款"科目按债务人名称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应收账款具体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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