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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项目部的会计主要做些什么?账务处理怎么做?

建筑公司项目部的会计主要做些什么?

建筑公司下属工地项目部的会计,

建筑公司项目部的会计主要做些什么?账务处理怎么做?建筑公司项目部的会计主要做些什么?账务处理怎么做?


1、记录项目部进、出的材料,收集各类经济,将材料分类列帐,随时可以为项目经理提供该工程,目前进出材料的账目(以收货物多少,已付款多少,还欠多少)

2、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每月的报表制作,要随时记录人员调动,因为工地人员调动很平常,项目经理每月发放工资前3天,必须送项目经理核实。

3、项目部临时开支的报表,收集整理,随时入账待查。

4、与项目经理一起,负责转账(业主发放工程款,有专业程序:地方性税务机关开——申请业主签付款报告——业主转账到建筑公司账号——缴纳建筑公司管理费——由建筑公司转账到项目经理账号)

工程项目部的会计总的来说,比其他企、事业单位要简单很多,至少不用向税务机关交资产财务报表、还要绕圈子做资产负债来规避税。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账务处理怎么做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账务处理:

发生工程成本支出的时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按结算单,办理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完工时对冲,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其他业务跟一般企业一样账务处理就好了。

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会涉及到工程施工和结算,这部分的内容都是和工业会计相关的,如果对这部分的内容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吧。

我们这部分的内容分为两部分学习,分别是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

1、工程施工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2)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

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贷:累计折旧

银行存款

2、工程结算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2)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施工企业结算收入账务处理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科目之间的额,记入“递延税款”科目,待以后收到工程款再分期转回并上缴入库。“应交税费”科目中计提的各种税金确保按期纳税申报并入库。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1)月末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税金时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递延税款

(3)税金入库时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4)以后收到拖欠工程款时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费

(5)税款再次入库时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采用这种办法进行会计处理,待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后,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中的金额可以计算出业主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便于和“应收账款”科目核对。等到工程价款结清后,“应交税费”科目金额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一致,且收入、成本均是按实际已完工作量计算的,符合会计制度关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规定。工业会计日常工作流程具体有哪些?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总包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怎么算?

对于总分包工程,按营业税相关规定属于额纳税,但企业所得税没有额纳税的规定。

比如总包工程1000万,分包出去800万:

(1)按总包工程合同规定,应由总包方直接对建设方开具工程全款1000万总的,同时确认收入。总包按合同收款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2)支付分包方合同款800万,由分包方按分包款给总包公司开具800万。支付分包合同款并代扣营业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银行存款 800-8003.43%=772.56

应交税费-代扣营业税费 27.44

(3)总包方计提减除分包金额后的营业税费。总包方计税时

借:营业税金与附加 2003.43%=6.86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费 6.86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保险中介公司从事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业务部门的办公费、折旧费、水电费、人员工资、费、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

二、对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业务,公司应当在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业务,应当在年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一般来说,批发销售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价记账,结转销售成本时,则可以选择采用:

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

在计算出商品的实际销售成本之后,企业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结转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时间有逐日结转和定期结转两种方式。

一般来说,委托代销业务、直运商品销售业务应采用逐日结转方式,除此之外的其他销售业务都采用定期(按月或按季)结转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

工程总承包的账务如何处理?

工程总承包的账务如何处理? 假设总承包款A,分包款B

种:

1、收到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 A

贷:工程结算收入 (A-B)

应付账款——分包公司 B

2、计提营业税费及代扣营业税时,

应纳营业税=(A-B)x3%=C

应扣营业税=Bx3%=D

借:工程结算税费及附加 C

应付账款——分公司 D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C+D

3、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C+D

贷:银行存款 C+D

4、拨付分包工程款时,

借:应付账款——分包公司 B-D

贷:银行存款 B-D

第二种会计处理:

1、收到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 A

贷:工程结算收入 A

2、计提营业税费及代扣营业税时,

应纳营业税=(A-B)x3%=C

应扣营业税=Bx3%=D

借:工程结算税费及附加 C+D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C+D

3、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C+D

贷:银行存款 C+D

4、分包工程验工时,

借:工程施工 B

贷:应付帐款 B

5、支付工程款时,

借:应付帐款 B

贷:银行存款 B-D

工程施工 D

工程总承包账务处理

一、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的基本方式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是通行的工程建设专案组织实施方式。《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对其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进行了规范。

1.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上程专案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执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和设计 ---施工总承包(D一B)。根据工程专案的不同规模、型别和业主要求,还可采用设计一采购总承包(E一P)、采购一施工总承包(P一C)等方式。

2.工程专案管理是指从事工程专案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专案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专案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工程专案管理的主要方式有专案管理服务(PM)和专案管理承包(PMC)。根据工程专案的不同规模、型别和业主要求,还可采用其他专案管理方式。

3.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等企业,开展相应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工程专案管理业务。

4.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专案,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一转让(BT)、建设一经营一转让(BOT)、建设—拥有一经营(BOT)、建设拥有一经营一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

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的税务问题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已成为我国建筑业改革方向的,新型的、形式多样的工程建设专案组织实施方式也必然带来新的税务问题。

与传统意义上的工程建设专案组织实施方式不同,勘察、设计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其在工程项日实施过程中通常主要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装置采购和各方协调管理等工作,而工程施工则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这样,工程总承包企业或者工程专案管理企业在税务上就会出现诸多分歧,突出表现为两大税务问题:

1.税目(税种)的界定

现行政策规定,在“营改增”非试点地区,勘察设计、采购和管理服务依照“服务业”税目5 %税率缴纳营业税,工程施工依照“建筑业”税目3 %缴纳营业税;在“营改增”试点地区,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依照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工程施工和采购依然缴纳营业税。

那么,作为工程总承包这一项行为,在“营改增”非试点地区的勘察、设计公司是依照两个税目分别缴税,还是依照一个税目缴税?如果依照一个税目缴税,是依照哪个税目?在“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勘察、设计公司,是依照两个税种分别缴税,还是依照一个税种缴税?如果依照一个税种缴税,是依照哪个税种?

《 税务总局关于设计单位从事工程承包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1990 的第1681 号)规定,设计单位“从事其他业务应按各项业务所适用的税目 、税率征收营业税”。

《 厂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释出关于《 建筑业营业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桂地税公告〔 2010 〕 8 号,以下简称“广西8 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第七条规定:" BT 模式(建设一移交)是指一个专案的运作通过专案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专案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对BT 模式按以下规定办理:无论专案公司是否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对其应认定为建筑业总承包方,按‘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 新疆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建设工程专案投融资建设和工程专案管理营业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新地税函〔 2012 〕129 号,以下简称“新疆129 号文”)条第(一)项规定:“工程专案管理单位受托从事工程建设专案的施工招投标、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具体管理工作的,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工程专案管理单位受托从事工程建设专案的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具体管理工作的,按照‘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四川、重庆、河南和吉林等省市也相继作出了类似规定。解读这些规定,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无论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专案管理企业采用何种方式开展工程总承包或工程专案管理业务,凡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的,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是否为“营改增”试点地区,均按“建筑业”一个税目缴纳营业税;凡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其提供的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等业务,在“营改增”非试点地区均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试点地区的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2 .计税依据的确定

前面已经讨论过,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工程专案管理业务或依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或依照“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或依照“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对于三个不同的税目(税种),其计税依据不同,在计税依据的确定上必然出现更多分歧,突出的问题是纳税人依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工程专案管理业务,能否享受额征税的政策。《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广西8 号公告第七条规定,BT 模式专案公司取得的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应税收人。专案公司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应税收人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新疆129 号文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工程专案管理业务,计税营业额为工程建设专案管理单位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工程施工费用、管理费用、勘察、设计、监理费用、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违约金等收人。工程专案管理单位将工程专案管理业务中的建筑工程施工通过施工招投标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重庆、河南和吉林等省市也相继作出了类似规定。解读这些规定,也有一个共同点,即:依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工程专案管理业务可实行额征税,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但营业额中不得扣除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

上述税种税目的界定关系到税率的异和纳税地点及主管税务机关的改变,计税依据的确定关系企业的税负和行业发展,而税率的异和额征税必然涉及税收筹划。这些由主要问题而派生的问题,本文不再展开讨论。

三、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的会计处理

关于营业税额征税的会计处理,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目前,工程总承包企业、卫程专案管理企业和工程施工企业采用的主要方法有两种:是分包上程不纳入总包工程收支体系核算;一是分包工程纳入总包工程收支体系核算。

工程总承包的退税规定

申请退税程式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向主管税务局(所)提出申请。

(一)审批范围

1.各区地方税务局(包括蛇口地方税务局,下同)

(1)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政策性退税;

(2)各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过失造成的误征退税;

(3)征管范围内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税目税率错误等失误造成的退税;

(4)征管范围内企业所得税(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下同)汇算清缴退税;

(5)委托代征单位征收税款后纳税人申请退还已经在委托代征单位多缴纳的税款的退税和跨区从事建筑安装劳务或开发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申请退还当年度在工程或专案所在地征管税务局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和代征的各项税款的退税;

(6)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2.稽查局(包括、二、三、四、五、六、七稽查局,下同)

(1)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政策性退税;

(2)征管范围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3) 征管范围内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税目税率错误等失误造成的退税;

(4)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5)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二)政策性退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视窗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ZS052);

2.纳税申报表原件、影印件;

3.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影印件;

4.税务机关批准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批文的原件、影印件或批准申请人购买国产装置抵扣税款批覆的原件、影印件;

5.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视窗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影印件上加盖“经稽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底(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5月底)之前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视窗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影印件;

3.纳税人报关的会计决算报表、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年终申报表原件、影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视窗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影印件上加盖“经稽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四)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税务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应退税的,在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一式两份)时通知纳税人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连同《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如下有关文书资料到本税务局税收宣传咨询视窗申请办理退税。

纳税人应向税收宣传视窗提供的有关文书资料:

1.《税务处理决定书》原件、影印件;

2.已缴纳税款凭证原件、影印件;

3.《退税申请审批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税收宣传咨询视窗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影印件上加盖“经稽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五)误征退税

纳税人应向征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视窗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影印件;

3.申报表原件、影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视窗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影印件上加盖“经稽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六)纳税人因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科目税率错误等失误申请退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视窗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影印件;

3.申报表原件、影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关于工程总承包的问题

楼主你的问题应该算是逻辑问题了吧

建筑法的那句说的是可以把一项或多项发包给工程总承包单位,可没说这个就叫工程总承包了,我的理解,多项的时候是总承包,一项的时候就不是了,但也可以仅发包一项给这个具备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但仅发包一项的时候和总承包就没什么关系了

并且建筑法原条款中楼主省略的部分其实挺重要的,正是有了前一句,才有后面可以一项或多项那句,看原文: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装置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装置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如果再多联络几句,其实再前面那句也挺重要的,“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正是有了前面这句,这个条款才有了个结论性的说法,就是不得肢解的那句。

至于一项算不算总承包,需要看看工程总承包这个名词的界定了,从楼主后面说的主要方式看,一种应该不算总承包吧,但这种问题,通常解释权都在制定者一方,所以想找依据的话只能去找关于该法律条文的一些解释了,也许制定者有什么深意在里面也说不准

杂家杂谈

藏水入疆工程总承包

经过调查发现,陈某等所说的“国防工程”、“藏水进疆工程”均为虚假工程,发包的陈某无固定职业,也无任何发包“国防工程”、“藏水进疆工程”的资质,目前仍有数百名承包商赶赴库尔勒市欲承包“国防工程”、“藏水进疆工程”。

机电工程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区别

与机电总承包资质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有什么联络和区别的相关问题解答:

1、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怎样专业分包?总承包专业可以根据资质进行机电安装工程的专业分包施工;如果工程属于机电工程,则其中包括的土建、市政工程可以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分包公司承包。

2、要求的是机电装置安装专业资质,总承包的资质可以投么?依据什么条文?应该可以!施工总承包资质质量覆盖范围内的专业工程不需要专业承包资质,但之外的需要专业承包资质。

3、某项工程要求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可承揽吗?不可以,这是两码事的。电力是指风力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是指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专案的装置、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关于机电工程承包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具体办理流程及详细办理条件可到建设部网站上查询深入了解。再此建议企业在以上两种资质之间选择办理时,首先结合企业自身需求,再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优先选择办理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建设专案工程总承包的概念?

总承包方是施工单位,是乙方。总分承包的概念就是建设单位要建一房子,分包给几个专业施工单位,总承包必须负责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其他施工单位包括门窗、装饰等

EPC工程总承包如何作执行的?

投资建设专案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但房产公司的专案一般不需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或邀请招标即可!

工程总承包和总承包管理 时,业主都需给付 总承包服务费 吗?

这怎么该业主付给 总承包服务费呢?这是分包单位付给总包的。因为总包单位的现场设施给分包单位提供了许多方便;而且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实施了服务;总包在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要对建设方承担主要责任。

分包不需直接对建设方负责,只须对总包负责。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设计的不同

设计-施工总承包属于工程总承包的一种。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受业主委托,按照约定对工程专案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执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按照约定,承担工程专案的设计、采购、施工、试执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专案。(2)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按照约定,承担工程专案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3)根据工程专案的不同规模、型别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工程总承包的账务如何处理?

假设总承包款A,分包款B

种:

1、收到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 A

贷:工程结算收入 (A-B)

应付账款——分包公司 B

2、计提营业税费及代扣营业税时,

应纳营业税=(A-B)x3%=C

应扣营业税=Bx3%=D

借:工程结算税费及附加 C

应付账款——分公司 D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C+D

3、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C+D

贷:银行存款 C+D

4、拨付分包工程款时,

借:应付账款——分包公司 B-D

贷:银行存款 B-D

第二种会计处理:

1、收到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 A

贷:工程结算收入 A

2、计提营业税费及代扣营业税时,

应纳营业税=(A-B)x3%=C

应扣营业税=Bx3%=D

借:工程结算税费及附加 C+D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C+D

3、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C+D

贷:银行存款 C+D

4、分包工程验工时,

借:工程施工 B

贷:应付帐款 B

5、支付工程款时,

借:应付帐款 B

贷:银行存款 B-D

工程施工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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