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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评残标准1-10级明细_工伤评残等级标准

工伤等级1-10认定标准

1、一级伤残

工伤评残标准1-10级明细_工伤评残等级标准工伤评残标准1-10级明细_工伤评残等级标准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交往极度困难。

3、伤残

(1)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工伤1—10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2022年伤残鉴定新标准具体如下:

1、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交往极度困难。

3、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工伤评残标准1-10级明细

1到10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三、工伤鉴定标准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五、五级工伤鉴定标准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法律依据

《工伤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十级伤残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工伤评残标准1-10级明细

律师解答

1至10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1—10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1—10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1、工伤1—10级伤残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一级,面部重度毁容,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3),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等;

(4)四级,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等;

(5)五级,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度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

(6)六级,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度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

(7)七级,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

(8)八级,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

(9)九级,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重的为一级,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工伤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1、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在限制的时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用人单位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工伤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法律主观:

工伤1—10级伤残鉴定标准:劳动者、用人单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等级分级原则为:十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九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器官大多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表面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表面化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普通医疗倚赖,生活能自理者。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特别医疗倚赖,生活可以自理者。: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特别医疗倚赖,或生活局部不可以自理。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存在特别医疗倚赖,或生活大多不可以自理。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失去,其它器官不可以代偿,存在特别医疗倚赖,生活或大多不可以自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3.1劳动能力鉴定法定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根据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通过医学检查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做出的技术性鉴定结论。3.2医疗依赖工伤致残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后仍不能脱离治疗。3.3生活自理障碍工伤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

法律客观: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5.1.1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5.2.1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5.3.1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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