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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困难生认定系统_江苏省困难生认定系统网址

江苏学生资助平台开放时间

10月22日至11月14日。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得知,接江苏省通知,省学生资助管理数据系统,2019、2020、2021级学生基础数据已经完成录入,现可组织需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的学生进行线上申请并进行家庭量化调查,1)2021-2022学年需要建档的学生均要进行线上申请(含往年已经建档的学生):(2)国家助学金申请等后续资助工作将在此基础上进行,(3)申请时间为:10月22日至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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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审核通过后怎么查看之前的信息

提交申请选择上边导航栏中【困难生认定】—【认定申请】填写其中的各项基本信息、申请理由,上传盖章后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确认无误后,点击按钮,以保存该信息,待学院审核。2、查看认定结果点击上边导航栏【困难生认定】—【申请结果】学生可查看提交的认定申请的状态,包括已提交信息待确认,已确认信息待认定、已认定和认定结果。其中:1、当认定申请状态显示“已提交信息待确认”,请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交至学院。2、当认定申请状态显示“已确认信息待认定”,表示证明纸质材料已递交,等待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组对其的困难情况进行审核认定。3、当认定申请状态显示“已认定”,则可通过系统查看最终的认定结果

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生在线申请家庭困难信息看不完

第一步:学校操作人员登录系统,进入【学生信息管理->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学生家庭经济信息(经济信息录入或模板批量导入);

第二步:学校操作人员进入【学生信息管理->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块,为进行了第一步操作的学生做困难等级认定操作(只有录入了家庭经济信息的学生才会显示在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块的列表中), 将困难等级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或“特别困难”;

第一步:学校操作人员登录系统,进入【学生信息管理->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学生家庭经济信息(经济信息录入或模板批量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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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学校操作人员进入【学生信息管理->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块,为进行了第一步操作的学生做困难等级认定操作(只有录入了家庭经济信息的学生才会显示在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块的列表中), 将困难等级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或“特别困难”

要依据,那么具体操作步骤应为:

第一步:学校操作人员登录系统,进入【学生信息管理->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学生家庭经济信息(经济信息录入或模板批量导入);

第二步:学校操作人员进入【学生信息管理->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块,为进行了第一步操作的学生做困难等级认定操作(只有录入了家庭经济信息的学生才会显示在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块的列表中), 将困难等级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或“特别困难”

第一步:学校操作人员登录系统,进入【学生信息管理->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学生家庭经济信息(经济信息录入或模板批量导入);

第二步:学校操作人员进入【学生信息管理->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块,为进行了第一步操作的学生做困难等级认定操作(只有录入了家庭经济信息的学生才会显示在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块的列表中), 将困难等级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或“特别困难”。

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

由本人自愿申请,社区(村)核实、街道(镇)审核,辖市(区)认定的办法。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或窗口申请,并填写《常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申请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以及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如下:

1、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女45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人员;

2、低保、低保边缘户成员;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4、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5、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即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具有法定赡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总结:

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当地政府给予的相关补助或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大龄、身体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零就业家庭成员等,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籍就业困难的人员。

法律依据:

《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 第四条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按照个人申请、多点受理、县级审核程序进行。劳动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或者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及移动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进行自助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条件的劳动者,主动推送并经劳动者本人确认后启动申请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申请助学金吗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各项资助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除国家免学费政策外,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才能申请各项资助。

学生可在学校网站上(主页行政机构-学工处-学生资助)查看《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了解认定工作相关内容。

1、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重点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和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认定时间

认定工作每年9月份进行,为保证顺利申请,学生须在暑假期间准备好申请材料,入校时交给班主任。逾期不再接受申请,请务必提前准备。

3、提交材料

申请认定的学生在学校网站下载、打印、如实填写《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在入校时提交该表和相应佐证材料。

(1)学生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建档立卡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须提交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所需证件须通过有效年审,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和持证人属于同一户号家庭。

(2)学生本人为特困救助供养、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标准的),需提交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标准的),须提交残疾人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须和持证人属于同一户号家庭。

(3)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学生,须提交户口簿第一页、户主页和学生所在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学生家庭不享受低保但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经济来源不稳定、单亲家庭、多子女上学家庭负担重等情况),须提交承诺书。

证件原件通过审核后发还给本人,证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存档备查。

二、资助申请

(一)国家免学费

该项资助不需申请,在学生缴费时按照免学费标准自动扣除。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人数在受助比例内,符合条件的可自动申报;申请人数超出受助比例的,按照家庭经济困难档次依次确定资助名单。

符合申请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成绩排名确定资助名单。

(三)校内资助

国家免学费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和其他资助项目需学生申请,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资助名单。四、曾获国家教育资助信息

学生按实填写。

五、本学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

无需填写。

五、承诺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手签。

六、系统审核信息

无需填写。

七、学校审核意见

该部分由认定工作机构填写,学生不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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